生猪安全承诺书(优质3篇)
生猪安全承诺书 篇一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隐患。为了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我公司郑重承诺,将坚守生猪安全承诺书,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生猪产品。
首先,我们郑重承诺,从源头抓起,确保生猪的养殖环境安全。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养殖标准和要求,保证养殖场的卫生和环境条件符合规定。我们将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和病害防控,确保生猪的生长环境无污染、无病害,从而保证生猪的健康和安全。
其次,我们承诺,在生猪的饲养过程中,严格控制使用农药、饲料添加剂和其他化学物质的量和种类。我们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农药和饲料添加剂,确保其使用量不超过规定的限度,不对生猪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同时,我们将加强对饲料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饲料的质量安全,杜绝使用劣质饲料和添加剂。
再次,我们郑重承诺,在生猪屠宰和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我们将确保屠宰环节的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标准,并采取科学的屠宰方法,保证生猪的屠宰过程安全、无污染。同时,我们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最后,我们郑重承诺,在产品销售环节,我们将确保产品的追溯和溯源系统的建立和运行。我们将对每批次的生猪产品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同时,我们将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杜绝使用伪劣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生猪安全是我们的底线,也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将坚守承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生猪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我们诚挚期待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监督,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共创美好生活。
生猪安全承诺书 篇二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生猪安全问题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我公司郑重承诺,将坚守生猪安全承诺书,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生猪产品。
首先,我们将从养殖环节抓起,确保生猪的养殖过程安全可靠。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养殖标准和要求,加强养殖场的管理和监督。我们将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和病害防控,确保生猪的生长环境无污染、无病害,从源头上保证生猪的安全和健康。
其次,我们郑重承诺,在生猪的饲养过程中,严格控制使用农药、饲料添加剂和其他化学物质的量和种类。我们将遵循国家相关的规定,合理使用农药和饲料添加剂,确保其使用量不超过规定的限度,不对生猪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同时,我们将加强对饲料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饲料的质量安全,杜绝使用劣质饲料和添加剂。
再次,我们承诺,在生猪屠宰和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我们将确保屠宰环节的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标准,并采用科学的屠宰方法,保证生猪的屠宰过程安全、无污染。同时,我们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最后,我们郑重承诺,在产品销售环节,我们将建立和运行完善的追溯和溯源系统。我们将对每批次的生猪产品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同时,我们将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杜绝使用伪劣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生猪安全是我们的底线,也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将坚守承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生猪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我们真诚期待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监督,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共创美好生活。
生猪安全承诺书 篇三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入沪单位,提高我省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保证上海市人民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安全承诺书。
一、甲方要及时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和上海各方面关系的协调,督促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乙方已注册入沪会员单位的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和生猪的检疫工作。
二、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会员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或规范进行生猪生产和经营等活动,督促入沪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行为,
保证所有供沪生猪健康、安全。三、甲方按上海要求为乙方办理入沪注册手续,但乙方所有入沪会员单位必须经甲方审查、验收合格,并通报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同意后方可入沪。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不得以乙方名义进沪。乙方会员单位需要注册入沪的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由乙方提出申请。
四、乙方入沪会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生猪疫病预防制度,规范生猪免疫、消毒、用药和无害化处理、疫病处理等程序,保证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违禁物质,并按标准化程序进行生产,同时接受当地县(市、区)级和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检测和监督监管。乙方会员单位如不接受监管,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权不予出具入沪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乙方与入沪会员单位签订生猪生产安全承诺书,会员单位如违反安全质量承诺,不能保证所生产的生猪健康、安全,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取消入沪会员单位注册资格,并及时通报甲方。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以乙方名义进沪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于乙方会员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和会员单位承担。
六、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保存一份。
甲 方 单 位 盖 章 乙 方 单 位 盖 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