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推荐3篇)
租赁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篇一
标题:租赁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字数:600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租房已成为很多人的首选。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其中之一就是租赁房屋的治安问题。为了保障租房者的安全和权益,出租房屋的房东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本文将就租赁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进行探讨。
租赁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是指房东与租房者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以书面形式明确房东在租赁期间保障租房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责任。这样的保证书在租房市场中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租赁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房东与租房者可以共同商议并确定保证书的内容,明确房东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和租房者的权益。这样一来,双方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依据保证书进行解决,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其次,租赁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能够提高房东的责任感和义务意识。在签订保证书之前,房东可能对于自己在租房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并不清楚,容易忽视租房者的安全问题。而签订保证书后,房东会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从而更加关注和重视租房者的安全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保障租房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此外,租赁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也能够加强社会监督和约束力。保证书的内容一旦公开,在租房市场中形成了一种规范和标准,房东很难逃避自己的责任。同时,租房者也能够更加理性地选择租房对象,避免因为房东的失职而导致的纠纷和损失。这样的规范和标准有助于维护租房市场的秩序和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租赁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在租房市场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提高房东的责任感和义务意识,加强社会监督和约束力。因此,我们呼吁在租房过程中,房东与租房者共同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以确保租房者的安全和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作者:xxx)
租赁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篇三
为规范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1、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危险和违章建筑进行出租。出租人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出租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十人以上的,要指定治安管理负责人并到流动人口服务部备案,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对承租人进行暂住登记并申报。应登记承租人(含同住建人员,下同)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民族、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地址、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如实填写《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登记时应复印承租人的身份证件,承租人是育龄妇女的,还需提供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3日内向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申报。对没有本市(县)常住户口的承租人,在申报的同时可免费申领居住证。
3、及时将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依法纳税。房屋出租人应当在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向房产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手续,核发《房屋租赁证》。核发《房屋租赁证》应悬挂在出租房屋内显眼处。房屋租赁合同变终止的,应及时到房产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手续。
4、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非法犯罪活动。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嫌疑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5、行政企事业等内保单位院落的公、私房屋和门店出租,由本单位承担上述责任,监督房主及时落实登记备案责任和缴纳税费。
6、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出租房屋责任人予以处罚。
派出所(签章):
出租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