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家承诺书(优秀5篇)
评审专家承诺书 篇一
评审专家承诺书是评审专家在参与评审活动之前所签署的一份文件,用于明确评审专家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评审活动的公正、公正和透明。作为一名评审专家,我郑重承诺:
首先,我将始终秉持公正、客观、独立和透明的原则,不受任何个人、团体或利益的影响,全面、客观地评估被评审对象的资质、能力和表现。我将遵循评审准则和标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公正的眼光评判每个被评审对象。
其次,我将保持评审活动的机密性和保密性。我将严守评审过程的机密,不泄露任何与评审活动相关的信息和文件。我将尊重被评审对象的隐私权,不将其个人信息和评审结果透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第三,我将按照评审规定和时间表履行评审职责。我将积极参与评审活动,按时提交评审报告和意见。我将对我所评审的项目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将尽力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被评审对象的进一步发展和改进。
第四,我将尊重和与其他评审专家进行合作。我将积极参与评审组的讨论和意见交流,尊重其他评审专家的观点和意见。我将遵守评审组的决策和共识,不擅自改变评审结果或违背评审组的决定。
最后,我将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素养。我将积极参与评审培训和学习,不断更新和拓展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我将与评审行业的其他专家保持交流和合作,共同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以上就是我作为一名评审专家的承诺。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履行评审职责,为评审活动的公正、公正和透明做出努力。
评审专家承诺书 篇二
评审专家承诺书是评审专家在参与评审活动之前所签署的一份文件,用于确保评审活动的公正、公正和透明。作为一名评审专家,我郑重承诺:
首先,我将以诚信和责任心对待评审工作。我将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参与评审活动,不受任何个人、团体或利益的影响。我将遵循评审准则和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全面、客观地评估被评审对象的资质、能力和表现。
其次,我将保护评审活动的机密性和保密性。我将妥善保管评审过程中的文件和信息,不泄露任何与评审活动相关的机密信息。我将尊重被评审对象的隐私权,不将其个人信息和评审结果透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第三,我将按照评审规定和时间表履行评审职责。我将认真研究和了解被评审对象的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将按时提交评审报告和意见,积极参与评审组的讨论和决策。
第四,我将尊重和与其他评审专家进行合作。我将积极参与评审组的讨论和意见交流,尊重其他评审专家的观点和意见。我将遵守评审组的决策和共识,不擅自改变评审结果或违背评审组的决定。
最后,我将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素养。我将积极参与评审培训和学习,不断更新和拓展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我将与评审行业的其他专家保持交流和合作,共同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以上就是我作为一名评审专家的承诺。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履行评审职责,为评审活动的公正、公正和透明做出努力。
评审专家承诺书 篇三
评审专家承诺书 篇四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了解和遵守以下条款: 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二、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三、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不向外界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四、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五、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应主动提出回避。
六、身体健康,能够独立承担和完成评审途中以及评审过程中一切法律事项。
本人声明:我已完全理解以上条款,承诺所填写、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自愿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如违反,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评审专家承诺书 篇五
评标专家承诺书
本人声明:
本人在评标前未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未收受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未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本人没有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回避的情形。
本人承诺:
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各项工作纪律,对在评标过程中获知的各投标人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二、发挥专业特长,对所有投标文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对出具的个人评审意见,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在评审活动中提出客观公正、合理有效的意见,不发表有引导性、倾向性、歧视性言论。
四、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各相关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给与提醒,不听劝告者,向财政等监管部门报告。
五、评标期间,主动将通讯设备交由组织方集中保管,不擅自与外界联系。
六、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复议和诉讼等事项。
七、按《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收取劳务报酬,不得因超标准索要劳务报酬未果,拒绝对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八、评标结束后,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代理机构,不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不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评标资料。
评标专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