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功能主义学派的研究取向看馈赠的文化意义【经典3篇】
从功能主义学派的研究取向看馈赠的文化意义 篇一
馈赠作为一种文化行为,不仅仅是人们之间的互动方式,更是一种文化传承和价值观的表达。在功能主义学派的研究取向下,馈赠被视为一种具有社会功能和文化意义的行为。本文将从功能主义学派的角度探讨馈赠的文化意义。
功能主义学派强调社会系统的稳定和平衡,认为每个社会行为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目的。在这一理论框架下,馈赠被视为一种社会交往的方式,具有社会整合的功能。通过馈赠,人们可以建立和巩固彼此之间的社会关系,增强社会凝聚力。例如,在家庭中,亲人之间的礼物交换可以加深亲情、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从而维系家庭的稳定和和谐。
此外,馈赠还具有一种社会认同的功能。通过馈赠,人们可以表达他们对他人的尊重、关爱和感激之情,进而建立起彼此之间的信任和合作。这种社会认同不仅仅体现在个体之间的交往上,也可以扩展到整个社会范围。例如,社会中的各种公益慈善活动,通过向弱势群体提供物质和精神的支持,表达了社会对他们的关怀和尊重,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此外,馈赠还具有一种文化传承和价值观的表达的功能。不同的文化中,馈赠的方式和意义可能存在差异。通过馈赠,人们可以传递自己所属文化的价值观念、习俗和传统。例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馈赠被视为一种表达尊重和感激之情的方式,同时也代表了丰收和财富的象征。通过馈赠,人们可以传递这些文化观念给后代,从而保持和传承自己文化的独特性。
总之,从功能主义学派的研究取向来看,馈赠作为一种社会行为具有社会整合、社会认同和文化传承的功能。通过馈赠,人们可以建立和巩固彼此之间的社会关系,增强社会凝聚力;表达对他人的尊重、关爱和感激之情,建立起彼此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同时也传递自己文化的价值观念和传统,保持和传承文化的独特性。馈赠不仅仅是单纯的物质交换,更是一种文化意义的表达和传递。
从功能主义学派的研究取向看馈赠的文化意义 篇二
馈赠作为一种文化行为,不仅仅是人们之间的互动方式,更是一种文化传承和价值观的表达。在功能主义学派的研究取向下,馈赠被视为一种具有社会功能和文化意义的行为。本文将从功能主义学派的角度探讨馈赠的文化意义。
在功能主义学派的理论框架下,馈赠被视为一种社会交往的方式,具有社会整合的功能。通过馈赠,人们可以建立和巩固彼此之间的社会关系,增强社会凝聚力。例如,在团体或组织中,馈赠可以作为一种团队合作和协作的方式,增强团队成员之间的联系和互动,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通过馈赠,人们可以感受到来自他人的支持和关怀,从而增强对社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此外,馈赠还具有一种社会认同的功能。通过馈赠,人们可以表达他们对他人的尊重、关爱和感激之情,进而建立起彼此之间的信任和合作。这种社会认同不仅仅体现在个体之间的交往上,也可以扩展到整个社会范围。例如,社会中的各种公益慈善活动,通过向弱势群体提供物质和精神的支持,表达了社会对他们的关怀和尊重,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此外,馈赠还具有一种文化传承和价值观的表达的功能。不同的文化中,馈赠的方式和意义可能存在差异。通过馈赠,人们可以传递自己所属文化的价值观念、习俗和传统。例如,在日本文化中,馈赠被视为一种表达尊重和感激之情的方式,同时也代表了友谊和亲密关系的象征。通过馈赠,人们可以传递这些文化观念给后代,从而保持和传承自己文化的独特性。
综上所述,从功能主义学派的研究取向来看,馈赠作为一种社会行为具有社会整合、社会认同和文化传承的功能。通过馈赠,人们可以建立和巩固彼此之间的社会关系,增强社会凝聚力;表达对他人的尊重、关爱和感激之情,建立起彼此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同时也传递自己文化的价值观念和传统,保持和传承文化的独特性。馈赠不仅仅是单纯的物质交换,更是一种文化意义的表达和传递。
从功能主义学派的研究取向看馈赠的文化意义 篇三
从功能主义学派的研究取向看馈赠的文化意义
人们许多交换行为都蕴藏着丰富的情感内容,包含对对方的尊重、友谊、纪念、感谢、祝贺、慰问、哀悼等情感与意愿,有时候更多的是出于伦理道德的考虑。美国华裔学者阎云翔先生以中国黑龙江省的下岬村为例,用“人情”这一本土概念分析了馈赠礼物反映的社会伦理关系。作者总结出了“人情伦理体系有三个结构性纬度:理性计算、道德义务和情感联系。人情在行动上的复杂性和弹性就源于这三个结构因素变动不定的组合。至少在礼物赠送和社会交换的领域, 道德义务更可能主导人的行为”[8]就如在经济条件还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农村婚丧礼仪中存在较多的互助式馈赠现象,由于举办婚礼、丧礼等活动需要较大的花费,往往一个家庭一时很难筹集到需要的财物,乡亲邻里就会通过赠予或作为借贷对其进行援助。除了赠予钱物之外,劳动力上的援助也是一方面,由此看来人伦道德和乡亲邻里的情感主导了这些馈赠行为。这时馈赠行为也具有了义务援助的道德属性。
在馈赠链中礼物不仅仅只是物质性的东西, 它承载着文化的内部规则(礼节)并牵涉到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仪式。《礼物的流动》一书中也强调了仪式性场合的重要性:“仪式性送礼给地位与关系的显示提供了一个场所,是一个人能够动员的关系资本的可见证明,与参加者更为亲近、数量也较少的非仪式性的馈赠场合不同, 在仪式性的礼物交换中反映出来的网络,真实而具体地表现了某家社会关系的总体”。[9]仪式性馈赠行为一般包括举行诞生礼、婚礼、寿礼、丧礼等人生礼仪以及传统节日时亲朋之间的馈赠等。作为仪式性的馈赠,也是礼节性的馈赠,这种更有规约的馈赠行为能在最被广泛认可的情况下表达情感和意愿的途径。
(2)互惠原则的生发
“拒绝给予,忽略邀请和拒绝接受一样,尤异于宣战;这是一种拒绝结盟,断绝友谊的表现。”[10]在送礼――受礼――回礼这一漫长的过程中,人们的礼物馈赠遵循的是一种互惠的原则。正如自中国实施对外开放政策以及放宽移民政策以来,海外的华侨纷纷回乡积极参与家乡的社会经济文化事务,尤为突出的是移民对于家乡的文化馈赠,这里的“文化馈赠”主要包括“移民无偿贡献于家乡公共文化事业( 包括学校、图书馆、宗祠、寺庙等) 的行动”[11]。这些馈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移民华人家乡的文化发展,进而促进了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移民华人在国内或家乡取得一定的名望地位。一些学者把这样的文化馈赠纳入到“社会地位补偿”概念来解释,简言之就是通过对祖籍地的文化馈赠弥补华侨在国外的边缘地位。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馈赠行为所产生的“互惠”效果。
“互惠原则”是由马林诺斯基所提出的,他认为,一个人给予是因为他期待回报,而一个人回赠是由于担心其给予对象可能中止对其给予的危险。一切权利和义务都“被置入互惠性服务的均衡链中”。“双向互惠原则为每一项规则都提供了约束力。每一个行动都存在着社会学意义上的二元性:提供服务和负有交换责任的双方,每一方都密切注视着对方履行义务的程度和行为的公正性。”[12]虽然有评论说马林诺斯基的这个观点有过度强调人们回礼的被动性之嫌,并且批判他把每一次馈赠交换看做都是功利计较的结果,把一种互惠性质当做是相互的责任。但在多数情况下确实也不能将馈赠的功利目的排除在外,例如《江村经济》中对婚姻阐释的一章,指出从长远看来,经济互惠是亲属制度能基本稳定的力量,因此,表亲联婚成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书中描述道:“在村中可以看到有两种不同的‘表亲‘婚姻。一个女孩子嫁给她父亲的姊妹的儿子,叫做‘上山丫头’,‘上山’意味着家庭的兴旺。而一个女孩子嫁给她母亲的兄弟的儿子,叫做‘回乡丫头’,这被认为不利。”[13]“上山丫头”和“回乡丫头”的表亲联姻都关系到的是家族的强盛不衰,符合旧时中国人的人丁兴旺的理念,但是在父权制的旧社会只有“上山丫头”的表亲联姻才会得到认可,互惠原则的功利目的在此便显得极为突出。
三、现代化发展中的馈赠
在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中,馈赠行为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常见表现。通过馈赠, 实现了馈赠主体与受赠对象在社会关系层面的整合与凝聚。比方说日本人在送礼时, 他们体现的是一种真正的“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的感情,并带有一种唯美主义的理想,因而更多时候喜欢送些对受赠对象用处不大的小礼品,但又十分注重礼品的包装。受赠对象往往不会当面打开礼物,而是在下一次见到送礼的人时提及礼物的事并表示感谢。这样的礼节正发挥了契合前文所述的馈赠行为的仪式性的功能作用。而中国人习惯上视馈赠的意义与馈赠之物本身所具有价值成正比关系,即认为越精致越贵重的礼物,其表现的真情度也越高。并且在送礼过程中中国人的含蓄说辞也成为了馈赠行为得以发挥调和社会关系的辅佐手段,馈赠主体也许只是谦虚说明是“薄礼”,但实际是厚礼;而受赠对象回应说的“客气”,但在心理上已欣然接受。从中日送礼的比较这一角度,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的指向,也就是在整个馈赠过程中,作为馈赠方来讲, 他所赠送的礼物是自身一定经济能力的体现;作为受赠方,得到馈赠,接受礼物,也是在其所属社会关系范围内一定地位的体现。另一方
面,可以说馈赠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又都受到双方所处环境和时代的文化传统及文化观念的深刻影响,因而在同样是调和社会关系这一目标下表现出不同的方式和态度。既然馈赠行为会因历史进程中,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诸多因素影响,自然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馈赠礼物趋于务实和浮夸两个不同方面,即务实是不让馈赠成为正常生活的累赘和干扰性因素,而是作为正常生活的补充和有机部分。日本人送礼讲究实用,他们十分懂得礼轻情义重的美学内涵,十分重视礼品的特色和迎合性,而不太重视价值是否贵重。阎云翔先生考察中国现代化进程下的礼物交换过程也进一步发现,“受金字塔结构式的社会等级制影响,当代礼物呈非对称流动――正因为收礼是声望的象征,持有对赠礼者的优势地位,所以,送礼者的数量大大超过了受礼者,而穷人送礼的负担也大过于富人,礼物在不断地向社会上层积聚。”[14]这样的变化逐渐成为贪腐腐化、盲目攀比等现象的引子,是极端浮夸导致的恶果。二是馈赠形式的变异,人文气息和时代气息日渐增强使得交换形式更显多样,突出表现在传统的馈赠行为和新形式的馈赠行为的共同存在。在一些偏远地区也许还存在一些前文引述过的“小媳妇”现象或是因家庭经济困难把孩子寄养的特殊的“馈赠行为”,而引发社会争论不休的死者器官捐赠行为可以说是馈赠行为中十分复杂的阐释。三是交换内容的变化。人们实际交换的各种物件,任何时兴的物品都有可能成为心怡的礼物,而许多在看来是经典的礼物却退出历史的舞台。不只是物件,精神层面上的诸如理念的交换、信仰的传导等都渲染上了更多时代的色彩。
四、结束语
功能派的主要贡献是在理论上为文化和社会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它主张重视研究社会制度、社会风俗习惯、社会行为等方面的功能和意义,将它们置于文化或者社会的整体中进行研究。通过功能派的“文化功能论”,从一个功能意义和整体意识来透视馈赠这一古老而又现代的行为,我们可以较容易地窥见馈赠行为包含的内容,馈赠行为的对人类社会的作用,甚至是它背后隐含的深厚的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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