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欺诈治理对策【推荐3篇】
公司财务欺诈治理对策 篇一
在当今社会,公司财务欺诈已经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公司财务欺诈治理对策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加强内部控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三个方面,探讨公司财务欺诈治理的对策。
首先,加强内部控制是公司财务欺诈治理的基础。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合理的制度和规范,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利。同时,公司应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此外,公司还应该加强对关键环节的审计和监督,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其次,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是公司财务欺诈治理的关键。政府应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框架和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审查和监督。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提高其审计质量和独立性。此外,监管部门还应该加强对公司高管和内部人员的监督,发现和查处财务欺诈行为。
最后,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是公司财务欺诈治理的保障。政府应该加强对财务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财务欺诈的处罚力度。同时,司法机关应该加强对财务欺诈案件的审理,保证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及时。此外,政府还应该加强对财务欺诈行为的预防和教育宣传,提高公众对财务欺诈的认识和警惕性。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欺诈治理对策包括加强内部控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有效地治理公司财务欺诈,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
公司财务欺诈治理对策 篇二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公司财务欺诈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公司财务欺诈治理对策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监管效力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三个方面,探讨公司财务欺诈治理的对策。
首先,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治理财务欺诈的基础。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明确的职责分工、合理的审批程序和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公司还应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此外,公司还应该加强对关键环节的审计和监督,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其次,提高监管效力是公司财务欺诈治理的重要手段。政府应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制度,提高监管部门的专业能力和执行力度。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提高其审计质量和独立性。此外,监管部门还应该加强对公司高管和内部人员的监督,发现和查处财务欺诈行为。
最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是公司财务欺诈治理的长久之计。公司应该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道德和风险管理机制。同时,公司还应该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此外,公司还应该加强对外部环境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应对财务欺诈的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欺诈治理对策包括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监管效力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有效地治理公司财务欺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公司财务欺诈治理对策 篇三
公司财务欺诈治理对策
摘要:公司财务欺诈是诸多因素在公司财务活动中的综合反映。文章对各种公司财务欺诈理论对公司财务欺诈根源的分析进行了概述,并着重从制度战略理论的角度探讨了财务欺诈的成因与防治措施。 关键词:财务欺诈;制度战略理论近年来,发生在美国、欧洲的安然、施乐、帕玛拉特等一系列重大的财务欺诈丑闻,致使整个CPA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极大地打击了众多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了所在国家资本市场的稳定。近年连续发生的银广厦、郑百文、猴王团体等造假事件,使我国也同样面临着如何规范财务信息表露制度和重塑公司信用的困难。因此,剖析公司财务会计欺诈行为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国际对比和反思,采取针对性措施,无疑将对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改革开放和经济持续稳定的快速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公司财务欺诈的涵义与根源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在SAS82《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欺诈的考虑》中把财务欺诈定义为“在财务报表中蓄意错报、漏报或泄露以欺诈财务报表使用者。”公司财务欺诈是指会计活动中相关当事人为了逃避纳税、分取高额红利、提取秘密公积金等谋取私利的目的,事前经过周密安排而故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
财务欺诈的发生既有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产权关系模糊、会计审计制度缺陷等微观方面的原因,也有法规体系不健全、市场监管弱化等宏观方面的题目,是社会上诸多因素在会计活动中的综合反映。
二、财务欺诈理论综述
(一)欺诈三角理论
唐纳得·卡瑞塞博士是欺诈研究领域享有盛名的教授,他在该领域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被称为反舞弊专家。他建立并发展了欺诈三角理论(图1),以解释为何人们会进行欺诈。卡瑞塞得出结论:当动机、机会和理性程度三个重要因素回在一起时,进行欺诈的倾向就会出现。在一个人真正进行的欺诈中,三个因素中的每一个都是必要的并且相互关联的。缺少任何一项因素,都不会使一个人进行欺诈。每个公司的执行者需要明白此欺诈三角,并明白为什么员工从事各种各样的欺诈行为。
(二)欺诈范围理论
在20世纪80年代,伯明翰·扬大学的史蒂夫·W·阿尔伯察博士就研究并分析了欺诈行为。其研究表明,那些居住条件高于均匀水平并有个人或赌博债务,有试图拥有个人地位的欲看,或有从家庭及四周同伴身上得来的身份压力的工作者最轻易进行欺诈。那些以为自己工资过低,不被重视的员工也更可能从其工作中行窃。
(三)其他欺诈理论
除了前面描述的传统欺诈理论,马丁·T·毕格曼(Maetin T. Biegelman)在《防范欺诈与内部控制的执行路线图》一书中设计了一些新的理论。如:欺诈的薯条理论、欺诈的烂苹果理论、低挂水果的欺诈理论、欺诈的加减法理论、舞弊的员工是欺诈者的理论等等。
三、制度战略理论中财务欺诈原因与改革对策
通过上述欺诈理论发现,所有财务欺诈案的源头,都可以回结为“利益驱动”。因此,发案公司治理职员为利益所驱动,就会不惜损害投资人的利益;审计职员为利益所驱动,就会置委托人的利益于不顾。本文将从企业制度战略理论全面探讨这个题目,具体包括:财务表露制度,审计制度,财务事件调查制度等,正是在这些方面的不完善给财务欺诈预留了空间。所谓制度战略(institutional strategy)是企业在进行资源竞争过程中与制度结构治理相关的活动方式,是与制度、规则和标准(制度环境)的形成和转化相关的组织活动方式。我们着重从组织对制度压力的战略性回应,针对制度上的缺陷探讨应对的对策。
(一)财务表露制度的缺陷及改革对策
1、网络化经营活动。现代公司运营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公司的经营不再具有孤立性,而是其所属的团体公司、联合企业或者股东经营的一个组成部分。甚至在一定的情况下,为了一定的目的而组建一个新的法人,以完成一个特定的财务或者经济目的。尽管现实中网络化经营存在正常的经济原因,但是它经常被滥用,成为财务欺诈的重要手段。安然利用特殊目的实体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韩国的Lernout公司案就是明显的例证。因此对投资人以及其他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来说,正确了解上市公司的真实的经营状况是非常重要的,财务报告应当正面给予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