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哲学的论文【精简3篇】
跟哲学的论文 篇一: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辩证关系
自由意志与决定论是哲学领域中一个长久以来备受争议的话题。自由意志指的是人类在行动、决策和选择过程中拥有的自主能力,而决定论则主张一切事件都受到因果关系的支配,人类的行为也不例外。本文将探讨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辩证关系,分析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自由意志与决定论之间的矛盾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柏拉图认为人类的思想和行为是上帝或宿命的产物,而亚里士多德则强调人类的选择和决策是基于理性和道德的。这两种观点代表了决定论与自由意志的不同立场。在现代哲学中,这一问题仍然备受争议。
一方面,自由意志是人类伦理和道德理念的基石。如果我们不能自主选择和决策,那么责任和道德的概念将失去意义。自由意志使我们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为自己的决定承担后果。此外,自由意志还赋予了我们实现个人目标和追求幸福的能力。如果一切都被决定论所解释,那么一切都是预定的,个体的努力和选择变得无意义。
另一方面,决定论主张一切事件都有原因和结果,包括人类的行为。从科学的角度来看,人类的行为可以被解释为对外界刺激的反应。神经科学的研究表明,人类的决策和行为受到大脑活动和化学物质的影响。这种观点认为,我们的选择和决策是根据我们的基因、环境和社会背景来决定的,而不是基于自由意志。
对于自由意志与决定论之间的矛盾,有一些中间立场被提出,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一种观点是兼容主义,认为自由意志与决定论可以和谐共存。这种观点主张,尽管我们的行为受到因果关系的限制,但我们仍然拥有自主选择和决策的能力。另一种观点是非兼容主义,认为自由意志与决定论是不可调和的。这种观点认为,我们的选择和决策受到外部因素的限制,我们并没有真正的自由意志。
在我的观点中,自由意志与决定论是辩证关系。虽然我们的行为受到因果关系的影响,但我们仍然有能力做出自主的选择和决策。我们可以通过教育和自我认知来提高我们的自由意志,从而更好地理解和掌控我们的行为。同时,我们也需要认识到外部因素对我们的决策和选择产生的影响,以更加客观地评估我们的行为。
总之,自由意志与决定论之间存在着复杂的辩证关系。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它们视为对立的两个极端,而应该探索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可能的解决方案。通过深入的思考和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人类的行为和决策,并为个体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和指导。
跟哲学的论文 篇二:存在主义与意义的探寻
存在主义是哲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学派,它关注人类存在的意义和自由。本文将探讨存在主义对于意义的探寻,以及对个体和社会的启示。
存在主义认为人类存在于世界中是无意义的,人类需要通过自我创造和自主选择来赋予生活以意义。存在主义哲学家尤其关注个体的存在状态,认为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和决策负责,并通过这种自我负责的方式寻找目标和意义。
在存在主义的视角下,意义的探寻是个体的责任和使命。人类需要通过自我认知和自我实现来发现和创造意义。这种意义不是外部世界赋予的,而是由个体主观地决定和追求的。因此,每个人都需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主动地探索和创造意义。
存在主义强调自由意志的力量和重要性。自由意志使我们能够做出选择和决策,决定我们的行为和生活的意义。然而,自由意志也带来了责任和不确定性。我们需要为我们的决策和选择承担后果,并承认我们的生活是不确定和矛盾的。这种自由意志的存在使我们能够超越传统的价值观和限制,开拓新的可能性。
存在主义对个体和社会的启示是多方面的。首先,它提醒我们要珍惜和利用我们的自由意志。我们应该努力追求我们认为有意义的事物,并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其次,存在主义还提醒我们要面对生活的困境和不确定性。生活中存在着矛盾和挑战,我们需要勇敢地面对并积极应对。最后,存在主义鼓励我们发现和创造意义。意义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个体的发展和成长而不断改变。
在我的观点中,存在主义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深入思考和探索生活意义的方法。通过自我认知和自我实现,我们可以发现和创造自己的意义。同时,我们也需要承认生活中存在着困境和不确定性,积极面对并寻找解决方案。通过这种个体的探寻和努力,我们可以为自己的生活赋予更多的意义,并在社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总之,存在主义对于意义的探寻提供了一种独特的视角。通过自我创造和自主选择,我们可以发现和创造生活的意义。存在主义鼓励我们珍惜和利用我们的自由意志,勇敢地面对生活的困境和不确定性,并通过个体的努力为自己和社会赋予更多的意义。
跟哲学的论文 篇三
跟哲学有关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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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哲学史上,机体哲学( Organicism) 的发展具有特殊地位。按照机体哲学的特征追溯其思想轨迹,可以在古希腊早期自然哲学中发现其萌芽,在中世纪宗教神学中看到延续的线索,在近现代哲学中找到其思想体系的演化路径。相对于古希腊“原子论”和近代机械唯物论、“二元论”哲学的影响而言,机体哲学的演化轨迹往往较隐蔽,其类型较复杂。明确以“机体哲学”为学说标识的哲学家是怀特海以及后来的美国哲学家阿尔奇·巴姆等人。有明显机体哲学倾向的哲学家有莱布尼茨和柏格森,以及现代哲学家汉斯·尤纳斯等人。还有一些哲学家从不同角度或在不同程度上发展了机体哲学的观念。对西方机体哲学的不同类型进行分析,揭示其细微而深刻的差别,一方面有助于了解机体哲学的价值、意义和发展趋势,另一方面也能开启认识西方哲学的一个新视角,对西方哲学的演变特点和社会影响有新的了解。
一
在分析西方机体哲学的类型差别之前,有必要先对“机体哲学”的基本特征做一些讨论,以便鉴别西方哲学史上哪些学派和思潮属于机体哲学范畴,可以成为分析的对象。
顾名思义,“机体哲学”应该将“机体”的本质特征作为反思的出发点,以此来解决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等方面问题。“机体”的最初含义指具有生命特征的物体,能够新陈代谢、适应外界变化、不断生长和繁殖。高等生物还具有一些更复杂的生命特征,特别是人类具有思维、语言、目的性、精神需求等。现代科学已经表明,尽管远古人类有过“万物有灵”的信念,但自然界中相当多的事物确实不具备生命特征。但人类能够通过实践特别是创造性活动,将生命和人类特征赋予自然事物( 创造各种人工物,如工具、机器、人工制品,可称为“人工机体”) ,或者赋予社会事物( 创造各种社会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可称之为“社会机体”) ,或者赋予精神事物( 创造各种文字、符号和观念体系,可称之为“精神机体”) 。这些类型的“机体”蕴含的生命和机体特征,需要仔细分辨才能发现。
由于人类的思维系统具备机体特征,所以在认识外部世界时也会将这种机体特征赋予有关外部世界的认识成果,即外部世界在人脑中的映像,但这并不等于外部世界的事物因而也具备机体特征。
如果混淆两者关系,就会出现“机体性的误置”。比如,海洋上气旋的生成是一种无机现象。这种“生成”某些方面类似生命现象,即某些条件齐备时自动生成,不仅持续存在,而且能发展壮大,但它毕竟不是生命活动。人类可以用表示机体特征的术语描述其形态,但仅限于隐喻,引申不出更多的东西。
在哲学史上,哲学家们对“机体”含义的各种解读都反映了人类对“机体”特征及其影响的认识。
一般说来,凡是主张自己的学说属于“机体哲学”,或者将“机体”整体以及某些特定类型的“机体”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学派和思潮,均可纳入机体哲学范畴加以分析。
二
西方机体哲学在演化过程中大体形成四种基本类型。第一种是“目的论类型”,其特征在于将“目的”这一人类所具有的机体特征赋予自然界所有事物,在这个意义上将整个世界看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在“目的论类型”的机体哲学出现之前,有一个“万物有灵论”阶段,就是将“生命”“灵魂”这些机体特征赋予整个自然界。在古希腊早期的“自然哲学”中,泰勒斯、阿那克西米尼、赫拉克利特等人将世界本原分别归结为水、气、火等具体物质,恩培多克勒归结为火、水、土、气这四种元素。这里谈论的火、水、土、气都带有生发万物的灵性,与灵魂、道德、爱、憎之类具有精神形态的东西杂糅在一起。
正如柯林武德所说,泰勒斯“把自然界看成一个有机体”,世界是“赋予了灵魂的某种东西”〔1〕。
然而,从自然事物的简单属性出发,难以解释纷繁复杂的世界的秩序和规律性。于是,苏格拉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神依照自身的意志安排好的,都是合乎一定目的的。〔2〕柏拉图继承了苏格拉底具有神学魅力的目的论,认为目的是世界真实的原因。宇宙是理念的逻辑体系,它构成了一个“有机的精神统一体”〔3〕。亚里士多德从事物自身性质出发寻找事物变化的根本动力。他从“四因说”入手,指出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与目的因是构成宇宙的基本成分,其中目的因是事物的内在属性,“自然就是目的或‘为了什么’”〔4〕。亚里士多德将内在目的赋予了自然事物,也就意味着将机体特征赋予了自然界。随后斯多葛学派发展了一种融合“万物有灵论”与“目的论”思想的哲学。在他们看来,自然是绝对统一的有机整体,“其中每一部分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5〕。神的存在是和谐秩序产生的原因,“世界是上帝的肉体,是一个有生命的有机体”〔3〕。
到了中世纪,神学目的论取代了早期的自然目的论,并分化为有神论与泛神论两种类型。有神论认为宇宙是上帝有目的地创造的,上帝在宇宙之外,制定了宇宙中一切事物应当遵循的法则。泛神论则强调上帝就是作为整体的宇宙自身,上帝在宇宙之内,存在着一种创造力使其按照自己的目的与计划去发展。〔6〕神学目的论试图将神性赐予自然界,从而使自然事物具有了所谓的“生命”特征。
“目的论类型”的机体哲学在近代面临生物进化论的巨大挑战。生物进化论所揭示的物种起源和进化的机制,表明神学目的论描述的生物特性和相互关系是没有科学根据的。控制论出现之后,维纳将原来只与人的有意识活动相联系的“目的”概念引入对机器的反馈控制过程。〔7〕这种对“目的”的广义理解已经超出传统的机体哲学范围了。
三
西方机体哲学演化中形成的第二种类型是“活力论类型”,其特点是针对机体所具有的“活力”特征,如能动性、流变性、创造性等等,进行深入的理性分析,描绘有机的整体联系的世界图景。
近代以来,牛顿力学的发展为研究自然界的机械运动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霍布斯将机械论观念推广至社会层面,笛卡尔认为“动物是机器”,拉美特利甚至提出“人是机器”。然而,莱布尼茨对机械论自然观提出质疑。他试图超越机械论和目的论,用具有活力的“单子”使冷漠无情的自然界重获生机。
单子( monad) 来源于希腊词“monas”,意指“统一性”或单一的东西。〔8〕莱布尼茨更是在《单子论》一文中开篇指出“单子不是别的,只是一种组成复合物的单纯实体”,“是自然的真正原子”,“是事物的原素”。但莱布尼茨的“单子”是有机的,这和德谟克利特的“原子”的纯力学特性大不相同。首先,单子具有知觉和欲求。单子的知觉引起了单子的变化,而知觉本身也在变化,这种变化的根源就是欲求。在此基础上,莱布尼茨进一步规定了单子的自为性与能动性,这是对机械论中“力”的决定性特征的超越。单子的闭合特征注定了它能自给自足,“在它们自身之内具有一定的完满性”,“有一种自足性使它们成为它们的内在活动的源泉”,即成为“无形的自动机”。作为有活力的实体,单子又具有能动性,是“活生生的、活动的自身中反映整个世界的、具有表象( 特种灵魂) 的( 模糊的) 能力的单子”。〔10〕单子还具有透视性与秩序性。透视性主要体现为单子具有表现其他一切事物关系的能力,是“宇宙的一面永恒的活的镜子”〔9〕。莱布尼茨从本体论意义上赋予“单子”以有机特性,“一个生物或动物的形体永远是有机的,因为每一个单子既是一面以各自的方式反映宇宙的镜子,而宇宙又是被规范在一种完满的秩序中”。〔9〕由于在构成宇宙万物最基本单位的意义上肯定机体活力的存在、秩序以至知觉,就为说明各种生命现象和社会现象的机体特征提供了可靠基础,因为复杂的机体特征无非是“单子”特征的积累和演化而已。从自然科学角度看,莱布尼茨的“单子”只是没有实证根据的哲学玄想,但从寻找各种生命现象和社会现象的机体特征的本原角度看,“单子论”是当时能够想到的最合理的假说。
在莱布尼茨之后,西方哲
学着重从认识论角度分析事物之间的有机联系,从认知主体与客体关系入手辩证地推演出精神机体与社会机体中的“活力”特征。康德的先验“自我意识”的提出之所以被视为“哥白尼式的革命”,就在于将思维的能动作用引入对世界的认识,从而揭示了精神机体“活力”的来源。在方法论层面上,康德强调从整体的角度认识有机物体的特征。他认为对于有机物体而言,各部分要依靠整体,“由整体的形式或计划或观点所决定”。〔3〕费希特将具有完整性的“绝对自我”既看作规定结果的本体,又看作规定行为过程本身的主体。它是“支配一切个人意识的普遍的生命过程”。〔3〕费希特强调“绝对自我”的能动性与流变性,这种思想被谢林所继承,并发展成为具有创造性的宇宙精神。黑格尔更是用“绝对精神”的能动性与创造性论证自然的有机性。作为事物之发端的“绝对精神”不断地自我展开,至高无上的精神将自我意识和客观实在结合起来,成为具有创制作用的认识。〔3〕黑格尔的辩证法强调事物之间的有机联系和相互转化,其目的正是在于描绘有机的整体联系的世界图景。“绝对精神”的存在同样没有自然科学上的实证根据,但它的演化特征对理解生命机体、社会机体和精神机体的相互关系有重要启发作用。以格林、布拉德雷为代表的新黑格尔主义者发展了黑格尔关于事物有机联系的思想精髓,将有机的“内在关系”作为事物的根本属性。这里对“关系”的分析主要是从空间结构方面着手的,尚未充分关注时间或过程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