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劳动价值论新解释(实用3篇)
浅谈劳动价值论新解释 篇一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重要理论之一,它对于解释商品交换中的价值形成和分配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劳动价值论也需要不断进行新的解释和理解。本文将从劳动价值论的基本概念出发,探讨一种新的解释视角。
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所决定的。这一观点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得到了详尽的阐述。然而,传统的劳动价值论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如何衡量劳动的质量和劳动的创造性等。因此,一种新的解释视角有必要提出。
首先,新解释视角认为,劳动的质量和劳动的创造性可以通过技术进步和创新来衡量。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力的质量和创造性也在不断提高。高技术含量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应该比低技术含量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更高,这是一种新的解释观点。
其次,新解释视角认为,劳动价值还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的价值不仅仅由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还受到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影响。当某种商品需求量大于供给量时,其价值会上升;反之,当供给量大于需求量时,其价值会下降。这种供求关系对劳动价值的解释提供了新的视角。
最后,新解释视角认为,劳动价值论应该与其他经济学理论相结合,形成一个更加完整和综合的理论体系。例如,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和奥地利学派的边际效用理论都可以与劳动价值论相结合,从不同的角度解释商品的价值形成和分配。这种综合的理论体系可以更好地解释现代经济社会中的复杂现象。
综上所述,劳动价值论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学理论,但它也需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迁进行新的解释和理解。新的解释视角认为,劳动的质量和创造性可以通过技术进步和创新来衡量,劳动价值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劳动价值论应该与其他经济学理论相结合。这些新的解释观点将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劳动价值论。
浅谈劳动价值论新解释 篇二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核心理论之一,它对于解释商品交换中的价值形成和分配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传统的劳动价值论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如何衡量劳动的质量和劳动的创造性等。本文将从劳动价值论的基本概念出发,探讨一种新的解释视角。
首先,新解释视角认为,劳动的质量和劳动的创造性可以通过绩效来衡量。传统的劳动价值论主要关注劳动所耗费的时间,但忽视了劳动的质量和创造性。绩效是衡量劳动质量和创造性的重要指标,通过评估劳动者的表现和成果,可以客观地反映劳动的质量和创造性。因此,绩效应该成为衡量劳动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
其次,新解释视角认为,劳动价值还受到社会认可的影响。在现代社会,劳动的价值不仅仅由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还受到社会认可的影响。某些职业或行业的劳动被社会认可为高质量和高创造性的劳动,他们所创造的价值也会更高。这种社会认可对劳动价值的解释提供了新的视角。
最后,新解释视角认为,劳动价值应该考虑到劳动者的个人能力和技能。不同的劳动者具有不同的个人能力和技能,这些能力和技能对于劳动质量和创造性的发挥起着重要作用。劳动者通过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个人能力和技能,能够创造更高的劳动价值。因此,个人能力和技能应该成为衡量劳动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
综上所述,劳动价值论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学理论,但它也需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迁进行新的解释和理解。新的解释视角认为,劳动的质量和创造性可以通过绩效来衡量,劳动价值受到社会认可的影响,劳动价值应该考虑到劳动者的个人能力和技能。这些新的解释观点将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劳动价值论。
浅谈劳动价值论新解释 篇三
浅谈劳动价值论新解释
【论文关键词】价值;使用价值;劳动生产率
【论文摘要】对劳动价值论进行了新的理论解释,对传统上理解
单部门(同类商品)劳动生产率和价值的关系及“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变化不影响同一时间创造的社会价值总量”的观点进行了发展,证明了在新的解释框架下理解劳动价值论。才能系统地保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体系的完整性,才能保持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关系、价值与价格的关系的逻辑一致性。20世纪社会经济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劳动价值论面临一系列的争议,从根本上说科技革命和知识经济的蓬勃发展,客观上要求我们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在这一问题上,我国著名经济学家谷书堂、钱伯海、晏智杰等都做出了有益的探索,本文旨在从另一角度,解决当前劳动价值论理论所面临的困惑。
一、劳动生产率与价值关系的新解释
(一)劳动生产率与价值f的关系
科技劳动在创造价值方面的意义问题,一直是劳动价值论引起争议的关键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就会影响对劳动价值论的坚持,“按照传统的解释,如果社会科学技术水平的普遍提高,提高了社会生产率,增加了社会财富,商品的使用价值总量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只要社会的劳动总量不增加,原则上不会使价值总量提高。这样一来,使用价值总量与价值量在总量上的脱离就越来越远了”,使用价值总量与价值量在总量上的背离使得劳动价值论在解决现实问题时缺乏说服力。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通过抽象掉使用价值而对劳动的概念定义的,并不涉及使用价值的创造或劳动生产率的变动。因此如果坚持历史的、具体的分析方法,可以看到,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时间是不同的,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社会正常条件、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平均劳动强度是静态的,造成了不同时期的同一商品的价值量无法进行比较。如果不加人时间因素,劳动价值所体现的只能是一种静态的社会关系,仅适用于研究生产关系,而不适用于研究人与物或人与自然的关系,不能解释现实中的财富问题。因此,如何从动态的角度,考虑时间、社会劳动生产率变动的影响,去分析、比较商品价值量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对于传统理解的劳动价值论要进行重新的理论构筑,“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变化不影响同一时间创造的社会价值总量”的观点首先得发展,传统上理解单部门(同类商品)劳动生产率与价值的关系也是有问题的。根据传统的理解,在不影响部门内的劳动生产率情况下,个别劳动生产率与创造的商品总价值成正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单部门(同类商品)劳动生产率的变化或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同一时间内创造的价值不变,商品的使用价值量随着劳动生产率提高而提高,因此凝结在单位商品中的劳动量减少,劳动生产率与单位商品价值成反比。
造成这一理解偏差的根源在于,对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关系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实际上,生产商品的劳动有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倍的简单劳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以简单劳动为基础的。单部门(同类商品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整个部门劳动的复杂程度增加,部门专业化程度增强,部门也可能分化成多个部门,因此按照马克思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关系,单部门(同类商品)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同一时间内创造的价值也会有所增加。
同理,从全社会的角度看,“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变化不影响同一时间创造的社会价值总量”就有问题了,因为,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人专业化程度在加深,另一方面,社会分工深化,生产迂回程度在增加,社会生产的专业化部门在增加,即使社会的劳动人数及工作时间不变,同类商品(部门内商品)部门的价值总量不变,随着社会部门的分化与深化,全社会的劳动总量也会因部门增加及劳动的复杂化而增多,社会价值总量因此会增加。即科技劳动不仅会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这种劳动力的价值以及它所创造的新价值,也同时会成十倍百倍地增加。因此,“无论是就全社会还是单部门而言,劳动生产率提高都与价值量呈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