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面的论文(实用3篇)
法律方面的论文 篇一: 法律与公正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的基石。法律的目的是确保公正和平等,并为人们提供一种解决争议的机制。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和发展,法律也需要不断地适应新的挑战和问题。本文将探讨法律与公正的关系,并提出一些改进的建议。
首先,法律的核心原则是公正。公正意味着每个人都应当受到平等和公平的对待,无论他们的社会地位、财富或权力。法律应该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并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然而,在现实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法律的执行存在一定的偏差和不公正。一些富有和有权势的人可能会利用法律漏洞或滥用权力,从而逃避应负的责任。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以确保公正的实现。
其次,法律的公正性还取决于法律的透明度和可理解性。法律应该是清晰明确的,以便普通人也能理解和遵守。然而,现实中的法律常常过于复杂和晦涩,使得人们难以理解和遵守。这种情况可能导致法律的不公正执行,因为人们可能会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因此,我们需要简化法律的语言和程序,以提高法律的可理解性和透明度。
最后,为了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独立和公正的司法系统。司法系统应该独立于政治和经济势力的干扰,并且法官和法律执行人员应该公正无私地执行法律。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对司法系统的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其公正性和效率。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公正执行。
综上所述,法律与公正密不可分。为了实现公正,我们需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提高法律的透明度和可理解性,并建立一个独立和公正的司法系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维护社会的正义和秩序。
法律方面的论文 篇二: 法律与人权
法律是保障人权的基础,它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基本的人权和自由。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仍然面临着许多侵犯人权的问题。本文将探讨法律与人权的关系,并提出一些改进的建议。
首先,法律应该保障人权的普遍性和不可剥夺性。人权是每个人天生就具有的,无论种族、性别、宗教或国籍。法律应该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尊严和平等。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仍然看到许多侵犯人权的事件发生。例如,针对少数族裔、妇女和儿童的歧视和暴力行为。为了保护人权,我们需要加强法律的执行和制裁,以确保侵犯人权的行为得到惩罚。
其次,法律应该确保人权的平衡和权衡。人权并非绝对的,它们可能会相互冲突或冲突。例如,言论自由与保护他人的尊严和隐私之间可能存在冲突。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该找到一种平衡的方法,既保护言论自由,又保护他人的权益。为了实现这一点,我们需要制定明确的法律准则和标准,以指导法律的执行。
最后,为了保护人权,我们需要加强对法律的教育和宣传。人们对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有足够的了解,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教育的普及,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此外,我们还需要通过媒体和其他渠道宣传人权的重要性,以唤起公众的关注和参与。
综上所述,法律与人权密切相关。为了保护人权,我们需要加强法律的执行和制裁,确保人权的普遍性和不可剥夺性,寻找人权的平衡和权衡,并加强对法律的教育和宣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权,实现社会的公正和进步。
法律方面的论文 篇三
摘要:法律发展首先必须面对合法化与价值诉求问题,而这一切又无不与作为基础的法律主体的知识立场密切相关。如何谋求"法律知识化"、话语合法化以及法律主体的价值立场的有效运作,是法律文明、有效发展的必要途径,也是法律发展话语摒弃规则主义弊端制约而建构自我所不可回避的挑战,更多法律论文资源尽在top期刊论文网。
关键词:法律论文
随着现代法学的发展,一些法律规则主义已经开始暴露了很多弊端,这些弊端必须要有实际的改变,所以一个新的理论课题便出现了,如何规则化、实证化发展法律,法律究竟该朝哪个方向发展。种种迹象表示,法律知识化是法律发展的前景,同时它也是如今法学研究的产物。在知识化背景下,法律不再是单一的形态,它是一个复杂的、多维的整体。
一、法律的知识化境遇
不同国家的法律对知识有着不同的理解。21世纪以来,随着知识分子的越来越多,他们认识到,法学和现代化迟迟得不到发展,就是因为缺乏认知主义传统。法学的研究是学科规范的制度建设,在知识主义的大框架下,法学的研究不仅要把从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的成功方法应用到研究法学的领域汇总,而且也要发人文主义引入到法学的相同问题中去。法律知识化是一个知识的继承,体现的是知识结构的变迁。在法律的成长过程中都交错着很多知识性的结构,因为我们发展的法律不能是凌乱的、不成规模的。这些知识性结构是渗透在发展的过程中的,也是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良好的法律,要称得上是规则的法律,必须具备一定的内在逻辑力量,同时也是具有可预见能力的。随着知识社会的兴起,人类对知识的创造、拥有和利用,以及知识对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都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我们应该意识到,社会的规范都是服务于社会实践的,社会的规范都是源于社会的,而社会也在永恒地变迁着的,所以社会规范也是变化着的、发展着的。知识社会是一个新的概念,它不是一个抽象的新名词,也不是不受社会发展的空中楼阁。它是对历史继承和否定,并且随之演进而成的。
二、法律知识化的涵义和理论意义
西方的学者们也随着知识社会的到来,对本国的法律研究也有着重大的转折。知识化一词最早被西方学家应用,起初使之一种知识主义的经济流派,随着慢慢的发展,知识化被应用到社会发展领域、企业管理的建设以及逐步向政治领域扩张。
那么为什么要进行法律的知识化呢?一般来说,法律知识化意味着法律的生成和运作必须有着令人信服的说明和论证,尽管现在我们不能全面的对法律的知识化进行界定,但是我们必须知道法律知识化是个时间概念,而且必须有一个可以理解的思维方式,它是一个综合理论体系,和自然法理是相通的,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社会价值观之上,不能脱离社会的其他因素。
三、法律知识化的模型划分
有关法律知识化的模型的划分上,一般来说首先是从现代性的角度上来看:一是对传统法律发展的`时代超越,在如今这个新的时代背景之下,创造新的意境,展现新的形态;二是把单一的、教条的、模式化的转变为多元化的、知识化的、科学化的理论。
西方的法律发展史哲学化、科学化和平民化交织在一起而进行的。随着传统文化的复兴,法学在现代的变革方式就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人类认识技术和知识是靠哲学带给我们的学习环境,人类对知识体系的认识离不开哲学,它是哲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我们要对法律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同时验证法律的可行性。法学不具有永恒的本质,它只能具有有限的普遍性。法律建立科学的知识体系,有助于人们对法律现象的真面目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法律的发展是一个解决一问题有产生新问题的不断循环的过程。早期的经验告诉我们,早发型国家的法律虽然不具有普遍适用性,但是其本身也具有哲学化和科学化。我们要逐步构建成完整的法律知识化模型,因为只有这样,法律的发展才会有更强的超越性和前沿性,同时也更能体现时代的特色和精华。
四、法律知识化的论证方法
有关权利观念。现在的时代,人们的愿望和要求都被转换成了权利的诉求,而且都依赖常规的和程序化的立法活动和行政管理,不再过多的依赖道德的关怀和社会的运动,人们也逐步的转向了自治和法治的道路。
价值认同方面,只有法律的基本价值问题得到解决,才会发展法律的知识化。因为这不仅仅是法律科学化和法律知识得到构建,同时也对法律的价值观念进行着转变。
从内部机制上看,法律的发展是以其合理性为根本理念的,同时逐步建设理论的合理性和实践的合理性。要想实现其内部机制,就要从价值认同、权利观念和利益分化这三个基本原则来使其实现内生变量。
利益的分
化,人们的发展始终都是要以社会和人的普遍利益为核心,只有承认每个人的自身的特殊利益,重视这个特殊利益,才会使法律的进化朝着正确的道路发展。法律就是在多元化的利益局势下慢慢的发生着变化,最终带来的是巨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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