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全文
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全文
儿童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关系社会公平公正,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规划将惠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4000万儿童。根据规划,到2020 年,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儿童发展整体水平基本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将下降到30/10万。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以下是YJBYS就业指导网为您提供的《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全文》。
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
(2014—2020年)
儿童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关系社会公平公正,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儿童健康、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儿童生存、发展和受保护的权利得到有力保障,提前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但总体上看,我国儿童事业发展还不平衡,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 4000万儿童,在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发展水平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贫困地区儿童发展是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促进贫困地区儿童发展,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坚持儿童成长早期干预基本方针,以健康和教育为战略重点,以困难家庭为主要扶持对象,加大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和推进发展力度,实行政府直接提供服务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贫困地区儿童生存和发展权益,实现政府、家庭和社会对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成长的全程关怀和全面保障。
(二)实施范围。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从出生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的农村儿童。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儿童发展整体水平基本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保障母婴安全。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0/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2‰和15‰。出生人口素质显著提高。
——保障儿童健康。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降低到10%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贫血患病率降低到12%以下。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并保持在90%以上。中小学生体质基本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特殊困难儿童的福利、关爱体系更加健全。
——保障儿童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教育总体质量、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
二、主要任务
(一)新生儿出生健康。
1.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推进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项目,做好孕期产期保健,逐步开展相关的免费筛查、诊断试点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等疾病筛查服务,加强儿童残疾筛查与康复的衔接,提高筛查确诊病例救治康复水平。
2.加强孕产妇营
养补充。开展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营养指导,制定孕产期妇女营养素补充标准,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等疾病,减少低出生体重儿。3.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管理。加强高危孕妇的识别与管理、早产儿的预防与干预,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加大贫困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保障力度。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及网络。
4.加强优生优育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公益广告、集中教育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等宣传活动。结合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针对贫困地区儿童发展特点,设计开发优生优育等方面的出版物和宣传品。教育、卫生计生部门要共同组织开展学生青春期教育。残联、卫生计生部门要共同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活动。通过现场专题讲座、远程教育和多媒体专题辅导等方式,向育龄群众和孕产妇传授优生优育专业知识。
(二)儿童营养改善。
1.改善婴幼儿营养状况。倡导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加强母乳喂养宣传及相关知识培训。扩大贫困地区困难家庭婴幼儿营养改善试点范围,以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为重点,逐步覆盖到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680个县,预防儿童营养不良和贫血。
2.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制。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责任和配套政策,切实加强资金使用和食品安全管理。因地制宜新建或改扩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伙房或食堂等设施,逐步以学校供餐替代校外供餐。继续支持各地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以多种方式做好学前教育阶段儿童营养改善工作。
3.提高儿童营养改善保障能力。建立儿童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营养改善技能培训,提高预防儿童营养性疾病指导能力。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食堂从业人员及学生家长的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及其家庭形成健康饮食习惯。鼓励社会团体和公益组织积极参与儿童营养改善行动。
(三)儿童医疗卫生保健。
1.完善儿童健康检查制度。对儿童生理状况、营养状况和常见病进行常规检查,建立儿童体检档案,定期对身高、体重、贫血状况等进行监测分析。将入学前儿童健康体检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中小学生健康检查基本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