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民风民俗之自然崇拜篇(精选3篇)
闽南民风民俗之自然崇拜篇 篇一
自然崇拜是闽南地区民风民俗中的一大特色,人们对大自然的景色和力量充满敬畏之情。这种自然崇拜在闽南的各个方面都有所体现,无论是农耕、渔业还是日常生活中,人们都对自然世界抱有一种敬畏和感激的态度。
在农耕方面,闽南的农民们深知大自然的力量对于丰收的重要性。每到春天,农民们会举行盛大的祭祀仪式,以祈求上天的保佑和丰收的好年景。他们会在田间地头建造祭坛,摆上丰盛的祭品,向农神祈福。在这个过程中,农民们发自内心地感激大自然的馈赠,并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神明之上。这种自然崇拜不仅是一种宗教仪式,更是农民们对自然力量的敬畏和感恩的表达。
除了农耕,闽南的渔民们也对大海充满敬畏之情。在每年的渔民节期间,闽南的渔民们会举行海神祭典,以表达对大海的感激与敬畏。他们会举行盛大的祭祀仪式,将祭品投入大海,并祈求海神保佑他们的船只平安归来,获得丰收的渔获。这种自然崇拜不仅是对大海的敬畏,更是对渔民们的生命和命运的寄托。
此外,闽南人民在日常生活中也对自然世界充满敬畏之情。他们在建筑物的设计中,常常融入自然元素,如花鸟等。闽南人民崇尚自然,尊重大自然的规律,他们相信大自然的力量是无法逾越的,所以他们对自然的景色和生态的保护十分重视。在闽南的村庄中,常常可以看到许多有着悠久历史的大树,这些大树被当地人民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存在,人们对它们保护有加。这种自然崇拜的态度也体现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如不乱扔垃圾、爱护花草树木等。
总之,闽南地区的民风民俗中弥漫着对自然界的崇拜之情。无论是农耕、渔业还是日常生活中,人们都对自然世界怀有崇敬之心。这种自然崇拜不仅是一种宗教仪式,更是人们对自然力量的敬畏和感恩的表达。闽南人民相信自然是我们的母亲,是我们生活的基础,只有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我们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和丰收。
闽南民风民俗之自然崇拜篇 篇三
闽南的民风民俗是以历史名城泉州,漳州,厦门为代表形成的闽南文化,多种文化,风俗的积淀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闽南地域人文景观。闽南的民风民俗中有一个重要的环节那就是自然崇拜。
自然崇拜始于人类历史初期的原始社会,当时由于生产力水平和认识水平极为低下,人类对大自然中的种种怪异自然现象感到迷悯和无法理解,故认为万物有灵,自然界存在着可以主宰人类命运的超人力量,于是就产生了自然崇拜。自然崇拜的产生与人类早期受自然力量的支配有关,由于这种异己力量长期以来仍在时时地支配或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此自然崇拜至今仍残存于民间,成为一种历史十分悠久的信仰民俗文化现象。自然崇拜的对象是多种多样的,如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川水火、动物植物等等。我们这里只介绍在泉州人社会生活中影响较大或较有文化内涵的几种自然崇拜,如大地崇拜、风雨崇拜和生殖崇拜等。
一、酬天敬地
比起对日月星辰、风雨雷电等具体的天体和气象崇拜,人们对抽象的“天”崇拜出现的较晚,大约开始于原始社会末期。当社会进入文明时代后,由于现实政治生活的启发,天上诸神中也出现了至尊的“帝”,以作为天上的最高统治者,后来又进一步人格化,演变为玉皇大帝,成为道教和民间信仰中的最高神明,泉州人俗称“天公”。泉州始建于西晋太康年间(280一289年)的元妙观(初名白云庙),乃奉把玉皇大帝的庙宇,俗称“天公观”。该观屡经改建、扩建,规模甚大,清代时总面积达数千平方米,分为四进,其中第二进为三清殿,祀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道君和太清太上老君(即老子),第三进即祀玉皇大帝的正殿。近代以来,三清殿香火冷落,而正殿香火仍颇鼎盛。正殿有尊高大的土塑玉皇大帝像,围以密帐不让人看,故人们以为玉皇大帝至尊,无人敢塑其像,皆称殿内无像。至本世纪20年代,青年学生破除迷信破门进入而被毁,但庙宇仍保持完整。“文化大革命”期间,元妙观被拆毁改为工厂,今仅存三清殿东壁的残瓦败楞。泉州元妙观是福建省最早的道教宫观,在海内外颇有影响,现正筹备重建。
人们认为玉皇大帝是主宰大地万物的至尊神,因此十分虔诚地恭祀,以祈求人寿年丰,消灾纳福。泉州敬祀“天公”的日子,每年主要有除夕夜子时的“敬天公”、正月初九的“做天公生”、六月十五的“做半年”等,其中以正月初九的“做天公生”最为隆重。人们说正月初九这天为玉皇大帝的诞日,故各家要备牲醴“敬天公”,并于厅堂点“天公灯”,以祈求合家平安、风调雨顺。有的地方早餐吃面线加一对蛋,以示长寿和走运。外出谋生的,大都等候做过“天公生”后才离家。在人生仪礼方面,如出生、结婚、寿辰等喜庆日子,也举行拜大、谢天的仪式。
也许是因为玉皇大帝居住在天上,对人间管理不便,所以人们就说灶神是受玉皇大帝的派遣而降临人间的,其身份相当于玉皇大帝的特派员,职责是维护各家各户的安宁和幸福,并监护各户人家的一举一动。据说每年腊月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灶神要与其他神明上天向玉皇大帝述职,奏报民间善恶,故民间对灶神甚为敬畏,尊称为“灶君公”,并要于诸神上天述职前为之“饯行”,称“送神”。为了让灶神“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人们除备办丰盛菜肴外,还以酒糟抹灶门,谓之“醉(灶君)司令”;贴纸剪神马于灶上,以让灶神纵马上天;供品中特备麦牙糖,使灶神口甜说好话。人们还为灶神安排了个诞辰日,晋江、惠安等地定在八月初三。安溪则定在八月初一,并说灶神在这一大大清早还要上天“奏好事”,没有休息,因此为灶神庆诞和送行就同时进了。
玉皇大帝听了灶神等神明述职后,稍作准备,过了两天,即腊月二十五日,由诸神陪同,下凡视察人间善恶。疾苦,善者表彰,恶者惩处,俗谓“天神下降”。于是世间凡人又有迎玉皇大帝之举,设香案叩拜,备极虔诚。灶神陪玉皇大帝返回天庭后,至第二年正月初四才与诸神下凡“上班”,于是各家各户又有“接神”之仪。
50年代以来,送接灶神等神明及迎玉皇大帝之俗已极少见。
原始人类在崇拜天神的同时,也崇拜土地神。
汉代时,称土地神为“地母”或“地媪”。唐代以后,根据天阳地阴的传统观念,民间塑造了女性的土地神像,称土地娘娘。今天土地神塑像多为男性,泉俗称“土地公”,其造型为福相老人,慈眉悦目,银须飘洒,左手握一金锭,右手拄着长拐杖,姿势或坐或立,以坐姿多见。此神像为阳宅所祀奉,也称“福德正神”。阴宅的土地神位是一石碑,上书“后土”二字,其碑文在封建社会常因墓主人的身份而异,如平民称“后土”,士大夫称:“后土神”或“后土之神”。但也有其他称呼的,如位于惠安县埔兜山的宋朝宗室后裔的阴宅,其碑文为“土地神”三字。
尽管。“土地公”在神灵体系中的等级不如“天公”之尊,所奉把的庙宇也较小,但自古以来人们并不因此而加以轻视,反而是尊重崇祀的,且时常把天地并称,如新婚之日有“拜天地”的仪式。泉州人认为“土地公”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甚为密切,如俗谚所说:“土地公白目眉,无请自己来”、“得罪土地公,鸡母狗仔无法饲”等,因此祀奉活动较为频繁。农历每月初二和十六为祭土地神之日,俗称“做牙”,以祈人安、财旺、年丰,全年共计24次,逢闰照加,只有农户才于七月十五中元节这天提前一日“烧田头土地金”,以
祈求丰年。“做牙”以二月初二(相传为土地神诞辰日)的。“头牙”和十二月十六的“尾牙”最为隆重。此外,由于土地公是掌管一方土地之神,所以日常生活中凡有重要的活动,均需敬祀土地公。如大小建筑物破土时,要先向土地公祷告,并按时“做牙”,新居落成后于乔迁之日“谢土”,在安溪还要进行“关土地灯”仪式。上坟进葬要报土地神,并设“后土”碑位,以祈求亲人的灵魂在长眠之地得以安宁。
二、祈风乞雨
风、雨等自然现象也是民间崇拜的对象。在甲骨文卜辞中,风和雨被视为天帝属下的神灵,《周礼.大宗伯》称之“风师雨师”,屈原的楚辞作品特称风神为“飞廉”和“风伯”,雨神为“蓱”。古代泉州人对风神和雨神的崇拜甚为虔诚,各县都建有风云雷雨等神坛。为了祈求风雨,不少地方还专门建有祠庙,如清雍正五年(1727年)建于惠安县南门外新亭尾街的龙王祠,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建于泉州府治东北虎头山上的风神庙,等等,均为地方官员主持兴建的。而光绪年间(1875--1908年)建于南安县署西面的龙王庙,不仅祀龙神,还兼祀风云雷雨师。实际上,泉州人祈求风雨,并不只局限于以上场所,也不都是直接向风雨之神祈求,较多的倒是采取间接向其他神灵祈祷的形式,同时还表现出鲜明的行业特色,如航海者祈风,务农者乞雨。
泉州祈风以宋代为盛,这与当时泉州海上贸易的发达有密切的关系。北宋末年寓居泉州近20年的李邴有记称:“泉之南安有精舍曰延福,其刹之胜为闽南第一,院有神祠曰通远王,其灵之著为泉第一。每岁之春冬,商贾市于南海暨番夷者,必祈谢于此。”宋代泉州祈风有民间祈风和官方祈风两种,《闽书》卷8《方域志》中关于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年),泉州巡辖官陈益随从郡守前往南安九日山延福寺灵乐祠神运殿祈风的记
载,是我们目前所见明确记述官方祈风的最早记录,而民间前往灵乐祠进行海舶祈风的记载,则早在唐代已有。官方祈风以南宋为多,现存于南安九日山的13段宋代官方祈风的石刻中,南宋即占11段。南宋泉州地方官员对祈风活动的高度重视,说明当时泉州海外贸易在社会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曾于嘉定(1208--1224年)、绍定(1228--1233年)间两任泉州知州的真德秀,对其出面主持祈风把典的目的讲得十分清楚:“唯泉为州,所恃以足公私之用者,蕃舶也。舶之至准时与不准时者,风也;而能使风之从律而不愆者,神也。是以国有典祀,俾守土之臣,一岁而再祷焉。呜呼!郡计之殚,至此极矣,民力之耗,亦既甚矣。引领南望,日需其至,以宽倒垂之急者,唯此而已矣。神其大彰厥灵,俾波涛晏清,舳舻安行,顺风扬帆,一日千里,毕至而无梗焉,是则吏与民之大愿也。谨顿首以请。”至于祈风活动的时节和地点,官方和民间不尽相同,南安九日山通远王祠为宋代官方的主要定点祈风处,每岁两祈,一为夏四月的“祷回舶南风”;一为冬十一月前后的“遣舶祈风”。而民间祈风则较为灵活,其时节,或于夏冬,或于春冬,如前李邴所称;其地点,既有前往南安九日山通远王祠的,也有就近进行,如惠安的海商祈风,即在本邑添奇铺海滨的大蚶庙。
祈雨,泉州民间俗称“乞雨”,其崇拜的神灵对象甚多,包括龙神以及众多的地方神,仪式有民间和官方之分。以龙神为祈雨对象,与道教和佛教的影响有很大的关系,如道教的《太上洞渊请雨龙王经》说,天旱诵经可召龙王普降喜雨,佛教的《华严经》也说,龙神能兴云布雨。就德化而言,是邑多山田,涝不为害,故少祈晴,多祈雨,凡遇旱,古代地方官员时常组织民众祈雨,设龙王神坛于城隍庙,牒告城
隍,官民朝夕拜祷。至于野外那些传说有神龙潜伏其间的龙潭,更是历代百姓的祈雨之处,如位于县南5公里的火烽岭龙潭、县北金鸡山瓮谷中的黯坑龙潭、香林寺前的赤脚龙潭等,其中在梅中里的左溪龙潭之上还建有龙王庙,南宋时,泉州郡守真德秀尝祷雨于此。除了龙神外,人们还向一些地方俗神祈雨,如天后妈祖(林默)、保生大帝(吴本)、青山王(张悃)、通远王(永春乐山隐士)、清水祖师(陈普足)、临水夫人(陈靖姑)、蔡真人(蔡如金)等。甚至连异石也成为人们祈雨的对象,如永春“县治顺溪而西五里,有庙日:‘石鼓’,不知肇于何时。溪之石可一二数,而所谓鼓者,与他石异,然以鸣与不鸣为雨旸之候。父老言曰:‘然也。’庙
剥不治。绍兴乙亥(1155年)大夫黄璃新之,自是祈望者日谨,而吏雨旱之祷必往焉”。
新中国成立以前,泉州农村尚有祈雨之俗。祈雨规模大小不一,小者抬出铺境保护神“铺主”和“境主”,大者需抬出城隍爷、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龙王爷等偶像,届时设置香案,主持人多为当地耆老绅士,参与祈雨者,均需头扎白巾,身着素服,且不得撑伞戴斗笠,任凭炎日暴晒以示虔诚。嗣后,主持人即率领参加祈雨的民众,由神轿带路,前往江海湖畔,或溪边潭墘,打水捞物以卜雨晴。一路上,祈雨民众跪拜叩头,呼大跄地,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久旱无雨,田园难播,颗粒无收,百姓艰苦,乞求皇天,早降甘露。”或“乞雨乞雨,烂肠烂肚,皇天不顾,百姓无路,……”,其词各地大同小异,其内容均是向皇天哀诉民间苦旱惨状,祈求早降甘露。打水捞物时,如捞到小螃蟹或螺狮,只能卜小雨;只有捞到“水龟”(一种生活于水中的扁圆形小虫)才可卜大雨,说是“水龟”为龙属,以龙可兴云布雨。而在晋江,若捞到小虾,则示为无雨之兆,务必反复祈求,以感动皇天,降恩赐雨。
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人民政府的宣传教育,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气象预报事业的发展,祈风乞雨之俗已经废止。
三、生殖崇拜
生殖崇拜是自然崇拜的一种特殊形态,作为社会现象,曾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的童年时期。在我国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齐家文化、屈家岭文化和红山文化等原始社会遗址,均发现过陶塑、石祖等“生殖崇拜”的遗物,但因过去从未披露而鲜为人知。本世纪80年代先后在内蒙古阴山、广西左江、新疆天山等地发现的岩画,也都有以男根女阴,交媾、求生舞蹈及感生脚印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殖崇拜形象。对于这种社会现象,中国社会科学院赵国华研究员指出,在初民的意识中,满足性欲与追求人口繁盛全然是不相干的两回事,原始社会的生殖崇拜与性欲无涉,它既不是色情也不是淫荡。“出于对作为社会生产力的人的再生产的严重关切,原始人类中出现了生殖崇拜。换句话说,生殖崇拜深刻反映了一种绝对庄严的意志--作为社会生产力的人的再生产”。
原始人类的生殖崇拜是一种遍及世界的历史现象,不少地方至今尚未绝迹,在泉州这片有着丰厚文化积淀的土地上,也可以看到残存于民间的一些生殖崇拜的遗迹和民俗。泉州有一处被列为福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著名古迹,叫“石笋”,位于泉州临漳门外(今新门外)的笋江畔,其高达三米多,由数段直径不等且石面粗糙的花岗岩石雕缀合而成,全形呈圆锥状,与竹笋相似,石笋与笋江及江上所造之石笋桥,都由此而得名。其实,坦率他讲,石笋“从其形看,与其说像笋,不如说像男性生殖器”。而早在古代诗人的题咏中,也已含蓄地指出了这一点,如明代惠安人黄吾野诗即称之“一片云根天琢成”,此“根”字在唐人道世所撰的《法苑珠林》中,被用来指称生殖器官。故泉州人又称石笋为石祖,由此看来,石笋当为雅称。据当地老人介绍,石笋是于解放初移动约七八米,才位于现址。移动前,石笋下面还有个基座,是由两块花岗岩石叠在一起,近似磨盘,其中一块中间凹下,当地人称为“仙尿盆”。俗信崇拜这石笋,可使不育妇女怀孕,也可使家畜繁衍,五谷丰登。通过膜拜石笋来促进人口的繁殖和物质生产的发展,这正是生殖崇拜所具有的两个主要功能。惑于风水之说的泉州人,对石笋的功能还加以进一步发挥。于北宋大中祥符
四年(1011年)任泉州知州的高惠连,曾因“逞私憾”而做了两件为后来社会舆论所无法原谅的事:一是把原位于泉州城南之东的府学西迁;一是把竖立于笋江之畔的石笋击断为二。人们因此把日后泉州地区“衣冠遂减畴昔”的责任追究到他的身上。由于石笋被认为是关系到泉州人仕进发达的大事,所以南宋时即被修复,故乾道五年(1169年),泉州知州王十朋才有咏石笋桥的诗句云:“刺桐为城石为笋,万壑西来流不尽。”民间又有传说,称清源山是“山公”,紫帽山是“山母”,二山交会于笋江,但“山公”卑下,“山母”隆起,故堪舆家认为需建此阳物即石笋,以振乾纲。
据现有地方文献的记载,我们只知道石笋存在于高惠连任泉州知州的北宋大中祥符年间以前,其建造的具体时间己无考。由于泉州素有“世界宗教博览馆”之誉,而笋江石笋又具有古代印度婆罗门教湿婆神祗的功能,因此它有可能是古婆罗门教在泉州的遗物。不过,早在北宋,已融人民间信仰,而长期以来,又主要是以信仰民俗的形态而存在于民间的。
类似笋江石笋的石祖崇拜遗迹,据在泉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工作的一位研究人员告知,以前他在进行泉州市文物普查时,于惠安、南安、石狮等地也发现多处。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还于一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后面,发现了一处女阴崇拜遗迹,其旁尚可见到崇拜者来此燃香火和烧金纸留下的余烬。福建其他地区至今尚未听说有发现原始社会时期生殖崇拜的遗迹,因此泉州这处甚为罕见的女阴崇拜遗迹的起始年代,很有深入研究的价值。
生殖崇拜的实质是人口问题,它是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有着不容忽视的学术意义,其现实意义则在于可以帮助我们从根本上认识某些社会弊端。作为一种传统文化现象,生殖崇拜曾经是研究者难以步入的“禁区”,80年代以来,生殖崇拜的研究,正成方兴未艾之势。
很多关于闽南的民风民俗正在淡化,但是不变的是闽南精神,即使民风民俗不再,闽南的文化底蕴恒久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