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局创文明城区活动方案(经典3篇)
园林局创文明城区活动方案 篇一
园林局创文明城区活动方案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区的环境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为了提升城区的整体形象,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园林局决定开展创文明城区的活动,倡导市民共同参与,共建美好家园。
一、活动目标
1. 提升城区的整体形象,打造宜居宜业的环境。
2. 增强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文明行为。
3. 加强城区的绿化管理,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二、活动内容
1. 环境整治
通过开展城市环境整治行动,清理城市垃圾、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整治市区内的违法建筑。同时,鼓励市民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共同营造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
2. 绿化建设
加大绿化建设力度,增加城区的绿化覆盖率。通过植树造林、花草种植等活动,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同时,加强对绿化带、公园、景区等地的管理和维护,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
3. 垃圾分类
推广垃圾分类制度,倡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通过宣传教育和示范引导,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参与度,减少城市垃圾的数量,改善环境质量。
4. 环保宣传
通过举办环保知识讲座、宣传展览等活动,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同时,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渠道,加大对环保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市民形成文明环保的生活方式。
三、活动实施
1. 组织力量
园林局将成立创文明城区活动组织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同时,各相关部门将积极参与活动,共同努力实现活动目标。
2. 宣传引导
通过城市广播、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渠道,展开活动的宣传工作。同时,园林局将组织开展宣传展览、环保知识讲座等活动,引导市民参与到活动中来。
3. 奖惩措施
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不文明行为的个人、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通过奖惩措施,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四、活动效果评估
园林局将定期对活动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同时,将组织专家对城区的环境质量进行评估,为活动的持续推进提供科学依据。
园林局创文明城区活动方案 篇二
园林局创文明城区活动方案
城市是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城区的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为了提升城区的整体形象,园林局决定开展创文明城区的活动,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建美丽家园。
一、活动目标
1. 提升城区的整体形象,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
2. 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
3. 加强城区的绿化建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二、活动内容
1. 环境整治
加大城市环境整治力度,清理城区内的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加强对城市道路、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和维护,提高城区的整体卫生状况。
2. 垃圾分类
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通过宣传教育和示范引导,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参与度,减少城市垃圾的数量,改善环境质量。
3. 绿化建设
加大绿化建设力度,增加城区的绿化覆盖率。通过植树造林、花草种植等活动,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同时,加强对绿化带、公园、景区等地的管理和维护,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
4. 环保宣传
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通过举办环保知识讲座、宣传展览等活动,引导市民关注环境保护问题,形成共同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实施
1. 组织协调
成立创文明城区活动组织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同时,各相关部门将积极参与活动,共同努力实现活动目标。
2. 宣传引导
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展开活动的宣传工作。利用城市广播、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向市民传达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同时,组织开展宣传展览、环保知识讲座等活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3. 奖惩措施
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不文明行为的个人、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通过奖惩措施,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四、活动效果评估
定期对活动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同时,组织专家对城区的环境质量进行评估,为活动的持续推进提供科学依据。通过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做法,进一步提升城区的环境质量。
园林局创文明城区活动方案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创造出更美好、更宜居的城区环境,为市民提供更高品质的生活。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建文明、宜居的城市家园。
园林局创文明城区活动方案 篇三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力争我区在全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取得好成绩,根据市、区文明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园林绿化工作实际,特制定园林局开展“创建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创建为民、共建共享”的方针,本着一个时期明确一个重点,一个阶段解决一个问题的原则。立足桥口园林绿化实际情况,大力推进“绿色路网、绿色板块、绿色建筑、绿色社区”工程,实施公园(广场)专项整治活动,打造城区生态园林环境,促进文明桥口,和谐桥口建设。
二、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1、开展公车集中整治行动。局机关、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的车辆管理,严肃查处公车乱闯红灯、违章停放等不遵守交通法规的
问题。各单位要突出抓好干部职工交通法规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和引导驾驶员文明行车、干部职工文明出行,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责任领导:
主责单位:局党政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基层单位
2、窗口行业行风整治
在全局窗口行业单位积极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推动全局上下强化经营观念、自觉践行诚信承诺、明确服务范围,通过行风评议、“新风杯”竞赛、创群众满意站所队、行业服务明星评选等活动,重点解决便民服务不周到、投诉处理不及时、诚信制度不完善、服务态度不热情、交际用语不文明等问题,不断提高园林系统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
主责单位:绿化监察中队
责任单位:局机关、绿化一队、绿化二队、桥口公园、竹叶海公园
3、市容环境整二合一
发挥城市园林资源最大效益,增加城市新亮点,强化绿化养护管理,建设绿色宜居,持续发展,生态文明的城市绿色生态空间。配合全区市容环境整治活动中关于“集中精力抓好汉正街和长丰街两大片区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搞好相关绿化建设配套工作。
责任领导:
主责单位:绿化队
责任单位:园林绿化监察中队、竹叶海公园、桥口公园、桥口园艺公司
4、公园(广场)专项整治
充实和完善桥口公园和桥口体育广场的植物、基础设施,增加无障碍、健身等配套设施,完善公园服务功能;重点解决服务质量、温馨提示、配套设施、游客文明行为引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文明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
主责单位:桥口公园、园林绿化监察中队
5、竹叶海公园污水治理
加强竹叶海公园管理力度,巩固提高现有绿化成果,抓好区域环境整治,杜绝向竹叶海乱到垃圾以及偷伐树木问题的发生。配合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竹叶海公园周边环境和水质检测,通过截污、植绿、换水等措施实现竹叶海水质达标率100%,且无劣V类水体。
责任领导:
主责单位:竹叶海公园
责任单位:园林绿化监察中队
6、社区绿化提档升级
配合全区“社区回头看”活动,严格对照创建标准,结合社区绿化提档升级工作,进一步做好社区绿化的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文明城市创建的基础。
责任领导:
主责单位:绿化二队
责任单位:局绿化建设科、绿化一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创建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局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副局长、副调研员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主任、园林绿化监察中队队长、桥口公园主任、绿化队队长、桥口园艺实业公司经理、竹叶海公园主任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公室。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将开展“创建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区”的活动,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局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
3、全力推进局办公室要根据整治内容制定实施计划,严格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全力以赴,克难攻坚,确保园林整治落到实处,按时完成.局对专项整治行动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倾斜,积极为创建活动和整治目标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园林局创文明城区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