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广告集中整顿活动方案【精彩3篇】
野广告集中整顿活动方案 篇一
随着城市的发展,野广告问题逐渐突显。野广告不仅破坏了城市的美观形象,还影响了市民的视觉享受。为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我们制定了一套野广告集中整顿活动方案。
一、宣传教育
通过广告、宣传栏、社区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市民宣传野广告的危害和整顿活动的意义。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自觉抵制野广告,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
二、设立举报平台
建立一个便捷的举报平台,鼓励市民积极参与野广告整顿行动。平台可以提供多种举报方式,如电话、短信、网络等,确保市民的举报信息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三、加强执法力度
加大对野广告的执法力度,对违法广告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效果。对于违法广告的发布者,要依法进行处罚,严惩不贷。
四、整顿行动
在整顿行动中,我们将采取以下几个步骤:
1. 梳理野广告资源:对城市范围内的野广告进行梳理,了解野广告的分布情况和数量,并进行分类统计。
2. 制定整顿计划:根据梳理的数据,制定整顿计划,确定整顿的重点区域和时间节点。
3. 整顿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对野广告进行清理和撤除。在整顿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合法广告的权益,确保合法广告的正常展示。
4. 完善管理机制:通过整顿行动,逐步建立健全野广告管理机制,加强对广告发布的审批和管理,推动规范广告市场秩序。
五、建立长效机制
整顿野广告是一个长期的任务,需要建立起长效机制来对野广告进行监管和管理。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野广告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整顿行动的可持续性。
通过野广告集中整顿活动方案的实施,我们相信城市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也将得到提升。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为城市的美丽和宜居环境而努力!
野广告集中整顿活动方案 篇二
随着城市的发展,野广告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和市民的生活质量。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一套野广告集中整顿活动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野广告整顿活动中,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该机构应由相关政府部门、社区组织、广告从业者等共同组成,形成合力,推动整顿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制定细则和标准
为了保证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制定一套明确的细则和标准,对野广告的定义、整顿范围、撤除方式等进行规范。这样可以避免在整顿行动中出现模糊和争议的情况,确保整顿工作的公正和规范。
三、加强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市民宣传野广告的危害和整顿行动的意义。可以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也可以借助互联网和社交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可以组织一些宣传活动,吸引市民的关注和参与。
四、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对野广告的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执法机制和执法队伍。执法人员要加强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对于违法广告的发布者,要依法进行处罚,形成有力的震慑效果。
五、强化监管措施
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野广告监管措施,对广告发布进行严格审查和管理。可以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对广告进行监测和评估。同时,要加强与广告从业者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六、加强后期管理
整顿工作不仅仅是一次性的行动,还需要加强后期的管理和维护。可以建立一个长效机制,定期对广告市场进行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野广告问题。同时,要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形成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城市环境的良好氛围。
通过以上野广告集中整顿活动方案的实施,相信野广告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城市环境将变得更加美丽和宜居。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打造一个更加美好的城市!
野广告集中整顿活动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的工作部署,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野广告”、“牛皮癣”等乱贴乱画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地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使我区环境容貌得到明显改善。确保在专项治理活动结束时,基本消除全区所有建(构)筑物立面墙体、公共设施及地面上的各类“野广告”,并建立健全实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副区长
副组长: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区市容园林局局长
成员:等驾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曲江街道武装部部长
大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小寨路街道党工委副调研员
长延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电子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丈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鱼化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野广告”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同志担任。
三、整治内容
全区一、二、三类道路两侧建筑、背街小巷、城中村喇叭口、市政、供电、通信、交通、广告等设施上和地面上张贴、涂写的各类“野广告”以及散发各类“野广告”的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区城管执法局要做好对所有沿街建(构)筑物和其它载体上乱涂写、乱张贴“野广告”联系电话的拍照取证工作,并将号码及时输入恶意信号追呼系统进行强制追呼。
(二)区城管执法局要将“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同日常执法管控工作结合起来,发现散发卡片、传单式小广告,各类招商、招工、招聘、招生以及降价促销、提供家政服务、中介服务、售房、出租、转让、求租求购等商业类的“野广告”违法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并没收违法物品,同时,按照卡片、传单、张贴物上提供的信息加大管理力度,依照《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禁止乱张贴乱涂写暂行规定》(市政府令
53号),从重处罚。(三)区市容园林局要加强与城管执法局的联系和协作,尤其要在“野广告”治理成果的巩固上下功夫,将辖区保洁员一线监督举报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防止各类“野广告”现象出现反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线保洁员举报时,各街办将收集的相关资料交区市容园林局,由区市容园林局统一向区城管执法局提供举报资料。
(四)区市容园林局及各街办要组织保洁员于每日上午8时前对“野广告”进行清除。在工作中,要以全区道路人行道、公交站点周边、商场、超市周边及各类建(构)筑物立面、地面、围墙、行道树上的粘贴、喷涂“野广告”为重点,天天检查、天天清理。“野广告”清除后的效果应与原有色调相符,不得随意涂盖,最大限度地保持原貌。
(五)各街办要继续加大对沿街各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按照《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清除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地面的“野广告”。对不履行职责,清除“野广告”不力的,将相关资料情况报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六)各街办要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中村、喇叭口和社区的“野广告”清理工作,对于在这些区域墙面、楼体外侧、居民楼道等公共场所随意张贴、喷涂各类“野广告”的行为,要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并组织力量及时清除。
(七)各街办要督促本辖区城市公共设施的产权单位自行清除公共设施(邮电、电信、传媒、供水、供电、环卫、交通、雕塑、城市消防栓、公共休闲座椅)上的“野广告”。
(八)区城管执法局要积极协调公安城管四大队,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在对违法人员形成威慑的基础上,主动受理社会各方面提供的各种办理假证、假文凭、假机动车牌照、高利贷、非法行医、出售和回收各类非法物品、走私物资、高薪聘用男女公关、情感陪护等“野广告”违法犯罪线索,追根溯源,全力侦破,力争铲除一批制假贩假的“黑窝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区级有关部门和各街办要高度重视“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四城联创”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要结合本部门、本辖区的管理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做到责任到人,扎实推进这项工作,确保在国庆节前大见成效。
(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单位教多,综合性强。区城管执法局、市容园林局及各街办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力争通过3个月的专项治理工作,彻底杜绝各类“野广告”违法行为,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在专项治理期间,各单位要每半月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区“野广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报(要有治理的重点和详实的数据)。区“野广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和督办,并通报工作进展。10月中旬,区“野广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单位的工作成效进行检查验收。届时,对整治工作突出、效果明显的单位将在全区予以通报表扬;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将追究领导责任。
野广告集中整顿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