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城区管理活动方案(优质3篇)
市委城区管理活动方案 篇一
市委城区管理活动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区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通过该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城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为市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一、背景分析
城区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的方方面面。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城区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问题。例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城市安全等问题日益突出,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和困扰。
二、目标设定
通过市委城区管理活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主要目标是改善城市的基础设施、提高城区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优化市民的生活环境。具体目标包括:
1. 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2. 加强环境保护,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水质;
3. 提高城市的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 加强社区建设,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实施方案
1. 加强交通管理:优化道路规划,完善交通信号系统,提高交通流畅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交通管理的效果。
2. 加强环境保护:加大环境监测和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广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提高环境保护的效果。
3. 提升城市安全防范能力:加强治安巡逻和监控设施建设,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防范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
4. 加强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改善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城区管理活动方案工作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方案的顺利推进。
2. 完善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方案的实施提供法律依据。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方案的内容和目标,增强市民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4.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五、预期效果
通过市委城区管理活动方案的实施,预期可以取得以下效果:
1. 交通拥堵问题得到缓解,市民的出行更加便利;
2. 城市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提升;
3. 城市的安全防范能力得到提升,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4. 社区建设水平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增强。
市委城区管理活动方案 篇二
第二篇内容
市委城区管理活动方案 篇三
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市政府决定将2012年确定为“城市管理年”,全面开展城市管理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市,疏堵结合、规范引导,建管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提高执法效能,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发展,为建设国家级园林城市、中部最佳创业城市、宜居城市而努力。
二、工作目标
城市规划顺利实施,市容整洁、环境优美,十大专业市场建设完成并运营规范,交通客运市场秩序良好,城区面貌有显著变化,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三、工作分工及完成时间
(一)舆论宣传。
采用电视、电信、网站、宣传单、宣传车、宣传墙、宣传横幅、百姓信息栏、小区广告发布栏等多种宣传方式,构建立体宣传网络,及时宣传“城市管理年”工作动态、经验、成果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局,协助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马家店街办,完成时间:3月至12月)
(二)城市规划执法。
全年至少开展4次大规模违法建筑强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办理建制镇规划执法委托手续,确保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设立城管警务室,加强城管执法力量,处置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局、公安局、各镇(街办),完成时间:3月至12月)
(三)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二是推动十大专业市场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沿街为市、占道经营的问题。即建立废品收购市场(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金属制作市场(责任单位:市建设局)、机动车修理市场(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饲料批发市场(责任单位:市粮食局)、金属建材市场(责任单位:市金源公司)、砂石市场(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洗车市场(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交通局)、农产品市场(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固定停车市场(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蔬菜批发市场(责任单位:马家店街办)等十大专业市场。完成时间:3月至10月。
(四)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
一是整治市容市貌。治理乱贴乱画、乱牵乱挂、乱倒乱扔、乱停乱放行为,打造迎宾大道、民主大道2条市容市貌样板街,拆除有碍观瞻的建(构)筑物,规范户外广告管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广告发布和清洁公司(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局、工商局);打击、清除涉嫌制售假证等违法犯罪广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助单位:市工商局);城区内建筑施工现场做到围墙作业,文明施工,按要求堆放物料、运输渣土(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范路牌门牌管理,全面更新城区路牌,重新编制街道门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间:3月至12月。
二是规范环卫管理。实行环卫管理作业体制改革,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按照市场化方式推行合同制管理;加强城区主要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清运采取错时制,避免二次污染和操作扰民;维护和完善环卫设施,解决垃圾“投放难”问题;设置建筑垃圾填埋场,实现城区建筑垃圾填埋处理;动员临街单位的卫生间和停车位对外开放,弥补市政公用设施严重不足。(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完成时间:3月至6月)
(五)噪音扬尘管理。
禁止机动车安装使用气喇叭(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严禁在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使用高分贝音响设备,城区内建筑施工现场严禁扰民施工(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完成时间:3月至11月。
(六)人行道车辆停放管理。
在城区道路两旁划定临时停车道,规范临时停车管理,确保临时停车合理有序。(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协助单位:市交警大队,完成时间:3月至11月)
(七)交通秩序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城市管理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至12月)。由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项落实,工作专班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督办,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表模的依据。
(三)总结表彰阶段
(2010年1月)。各相关责任单位写出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表彰。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建设局、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交通局、广播电视局、财政局、电力公司、电信公司、马家店街办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年”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时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组建工作专班,人员从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
(二)强化责任落实。“城市管理年”的目标任务实行层层分解,责任到单位和个人。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跟踪考核。
(三)强化工作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加强监督。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甚至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五)保障活动经费。对“城市管理年”活动中的重点项目,由市财政安排经费予以保障。各相关单位必须在经费上优先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市委城区管理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