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社区敬老活动方案【精选3篇】
重阳节社区敬老活动方案 篇一
重阳节是中国传统的重要节日之一,也是敬老爱老的日子。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提倡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我们社区决定在今年的重阳节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敬老活动。
首先,我们将组织一场“重阳慰问”活动。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将携带节日礼品和祝福,走访社区内的老人家庭,为他们送上节日的问候和祝福,让他们感受到社区大家庭的温暖和关怀。同时,我们还将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一些生活上的帮助,如购物、打扫卫生等,让他们感受到社区的关心和支持。
其次,我们将举办一场“重阳文艺晚会”。届时,社区内的老人们可以自愿报名,展示自己的才艺,如唱歌、舞蹈、念诗等等。我们将为他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让他们感受到被关注和尊重的快乐。同时,我们还会邀请一些专业演员来为老人们表演,为他们带来欢乐和精彩的演出。
此外,我们还将组织一次“重阳健康行”。社区内的老人们将在指导下进行一次健康步行活动,沿途欣赏秋天的美景,呼吸新鲜的空气,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我们还将为老人们提供健康咨询和体检服务,让他们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并给予适当的健康建议。
最后,我们将组织一次“重阳座谈会”。届时,社区内的老人们可以自由发言,分享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智慧,与其他老人互动交流。我们还会邀请一些专家学者来为老人们讲座,讲述一些有关养生、健康、心理等方面的知识,帮助老人们更好地面对生活的挑战。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敬老活动,我们希望能够让社区内的老人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尊重,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融入感。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些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尊老敬老,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共建和谐幸福的社区。
重阳节社区敬老活动方案 篇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老年人群体在我国的人口结构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为了关心和关爱社区内的老人们,提倡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我们社区决定在今年的重阳节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敬老活动。
首先,我们将组织一场“重阳慰问”活动。在活动中,我们将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走访社区内的老人家庭,为他们送上节日的问候和祝福。同时,我们还将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一些生活上的帮助,如购物、打扫卫生等,让他们感受到社区大家庭的温暖和关怀。
其次,我们将举办一场“重阳文艺晚会”。在晚会上,社区内的老人们可以自愿报名,展示自己的才艺,如唱歌、舞蹈、念诗等等。我们将为他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让他们感受到被关注和尊重的快乐。同时,我们还会邀请一些专业演员来为老人们表演,为他们带来欢乐和精彩的演出。
此外,我们还将组织一次“重阳健康行”。社区内的老人们将在指导下进行一次健康步行活动,沿途欣赏秋天的美景,呼吸新鲜的空气,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我们还将为老人们提供健康咨询和体检服务,让他们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并给予适当的健康建议。
最后,我们将组织一次“重阳座谈会”。届时,社区内的老人们可以自由发言,分享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智慧,与其他老人互动交流。我们还会邀请一些专家学者来为老人们讲座,讲述一些有关养生、健康、心理等方面的知识,帮助老人们更好地面对生活的挑战。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敬老活动,我们希望能够让社区内的老人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尊重,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融入感。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些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尊老敬老,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共建和谐幸福的社区。
重阳节社区敬老活动方案 篇三
2012年的“九九”重阳节即将到来,为继续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强化老年维权意识,推动老年维权工作,形成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促进我镇老年事业的发展。从即日起至“九九”重阳期间,各社区、村要集中开展《老年法》的学习和庆“九九”重阳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继续开展《老年法》学习活动
一是各社区、村老协会分会、老年大学,要利用墙报、板报、会议、标语、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习《老年法》,使全社会自觉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召开座谈会。召开本社区、村的老年人座谈会,通过介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介绍我镇在经济、社会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可喜的变化,介绍本社区、村老年人为三个文明建设作贡献的典型事例,进一步鼓励大家为构建和谐社区、村做贡献,做到老有所为;三是做好维权工作。各社区、村要认真处理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切实解决好老年人的住房、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二、认真开展“九九”重阳节活动
爱老敬老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以“九九”重阳节为契机,大力弘扬这一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倡导尊老敬老的风尚,热情关心和照顾老年人。一是开展对敬老院、高龄老人、重病老人、贫困老人、五保户进行走访慰问活动;二是组织团员、青年、妇女开展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活动;三是开展“老有所为”、“好儿媳”、“好婆婆”评选表彰活动;四是开展各种有益老年身心健康的文艺活动,老年健康知识讲座,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三、万安镇党委、政府在重阳节期间将进行“老有所为”、“好儿媳”、“好婆婆”评选表彰
各村、社区在评选“老有所为” 好儿媳”、“好婆婆”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评选由村、社区老年协会产生,党支部、村(居)委会审查同意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