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通用3篇)
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 篇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逐渐进入城市工作,导致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问题日益凸显。为解决这一问题,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应运而生。
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是一种以乡镇为基本单位,由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加的医疗保障制度。该方案旨在通过农民自愿参与、政府补贴和社会资金的共同支持,实现农村地区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
首先,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的参与方式灵活多样。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参与方式,包括按年缴费、按次缴费等。这种方式的灵活性,使得更多的农民能够参与到医疗保障中来,提高了参与度和保障的公平性。
其次,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的资金来源多元化。除了政府的财政补贴外,还可以通过社会资金的支持来满足资金需求。这不仅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也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来源,增加了方案的可持续性。
再次,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的保障范围广泛。该方案不仅覆盖了基本医疗保障,还包括了大病保险、门诊费用报销等。这为农民提供了更全面的医疗保障,有效减轻了农民因病致贫的风险。
最后,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的管理机制健全。政府、医疗机构和农民三方共同参与管理,确保了方案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方案还建立了监督机制,对参与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保障了方案的顺利运行。
总之,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是一种基于乡镇的医疗保障制度,通过农民自愿参与、政府补贴和社会资金的共同支持,为农村地区农民提供了更全面、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这一方案的实施,将有效改善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 篇二
近年来,农村地区医疗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应运而生。作为一种以乡镇为基本单位,由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加的医疗保障制度,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在实践中取得了丰硕成果。
首先,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有效解决了农村地区医疗保障不足的问题。通过政府的财政补贴和社会资金的支持,农民可以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和大病保险等服务。这一方案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降低了因病致贫的风险。
其次,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政府和医疗机构共同参与管理,确保了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农民可以在自己所在的乡镇享受到相对均衡的医疗资源,减少了因医疗资源不足而转诊、就医困难的问题。
再次,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提高了农民的医疗保障意识和参与度。方案的实施,使得农民对医疗保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提高了参与的积极性。通过参与方案,农民不仅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障,还可以通过参与管理和监督,提高自己的医疗保障水平。
最后,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有助于推动健康扶贫工作的开展。通过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该方案有效减轻了因病致贫的风险,为贫困地区的群众提供了更好的医疗保障。同时,方案还可以促进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总之,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在解决农村地区医疗保障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加的方式,方案为农民提供了全面、可持续的医疗保障,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未来,应进一步完善方案的实施细则,推动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在更多地区的推广和应用。
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 篇三
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xx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试行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委会、xx、xx卫生院及各村卫生所:
《xx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已经镇政府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
1、《xx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
2、xx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指导小组名单
3、xx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成员名单
20xx年十一月八日
xx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甘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试行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总体目标是:20xx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全镇各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切实减轻农民因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有效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健康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循的原则是:
(一)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要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区上试行方案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既要保证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运行,又使农民能够享有基本的医疗服务。
(二)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三)优质高效,方便群众。合理选择确定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优化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简化就诊手续,方便患者就医。制定手续简便的报账方式,方便农民报销,做到就地看病就地报销,当天出院当天报销。
二、筹资标准
采取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的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机制:
(一)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年每人缴纳20元合作医疗费用。
(三)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予适当扶持。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三、资金管理与使用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由农民自愿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民办公助社会性资金,要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挤占和挪用。
(一)资金管理
根据省财政厅、卫生厅《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区级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合作医疗专户”,对财政拨入、社会筹集转入和农民个人缴费的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在代理银行开设“合作医疗基金支出专户”,用于基金的日常结算和管理。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负责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的审核。财政部门负责审批并开具申请支付凭证。代理银行负责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直接将垫付报销资金转入定点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实现新型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
农民个人出资部分在农民自愿参加的前提下,由镇财政所一次性代收,并开具由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农民缴费工作应于每年11月底完成。
中央、省、市配套资金按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划入财政专户。区政府配套资金按年度预算划入财政专户。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必须全额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支出,合作医疗基金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二)资金使用
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用于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重点对大病住院费用进行补助,兼顾门诊费用的补助。
合作医疗基金依据其用途可分为家庭账户基金、住院账户基金、大病基金和风险基金四部分。
家庭账户基金占总基金的29.1%,主要用于家庭成员门诊医药费用补助,可节存、结转使用,不得超支,不得抵顶下一年合作医疗个人缴费。住院账户基金占总基金的57.9%,主要用于农民因病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补助。大病基金占总基金的8%,主要用于农民因重大疾病住院补助后超额大额医药费用的再次补助。风险基金占总基金的5%,主要用于弥补住院账户基金超支部分。
1、门诊医药费用补
助。个人缴费的80%划入家庭账户,归农民所有,用于门诊费用补助,凭门诊医药费用发票和合作医疗证报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孕产妇住院正常分娩的一次性补助100元,非正常分娩的医药费按住院医药费用补助。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补助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初审后垫付,再由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到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报销。转外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由转出医院审核垫付。
3、重大疾病住院
费用补助。参合农民因患重大疾病住院补助后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仍然过高,对超出最高限额对应基数的医药费用再给予20%的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0元。
4、医疗费不予补偿范围:
⑴《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物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
⑵伙食费、营养费、取暖费、陪护费、输血费、交通费、会诊费、点名手术附加费。
⑶工伤、职业病、打架斗殴、服毒、自杀、交通事故(对方所负责任部分、有保险赔付部分)、性病、吸毒等因素造成意外伤害所用的医药费、医疗事故所发生的医药费。
⑷高新仪器检查费、镶牙、配镜、美容、器官移植、近视矫正手术费、装假肢、假眼、助听器、自请医生、自购药品等非治疗性医药费。
⑸计划生育手术,婚前检查,整容、矫形、康复医疗、不孕症、性功能障碍、人流引产住院费、新生儿费用、家庭病床医药费。
⑹各种原因造成的集体性食物中毒所发生的医药费。
⑺有挂名不住院、冒名顶替住院和假住院等欺诈行为的。
⑻未经同意,擅自转院的医药费。
四、医疗服务管理
合理确定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级卫生所、乡镇卫生院、区属医疗卫生单位为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以及省级医院为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可在全区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到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转出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对有乱检查、乱开大处方、人情方、搭车收费、高价收费、拖延治疗等行为的医疗机构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报销医药费用把关不严,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规定的,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不予核销,已发生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违规行为严重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五、监督机制
镇上成立由镇人大主席李迎忠任主任,参合农民代表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镇合作医疗办公室每半年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运行情况向监督委员会专题汇报一次。各村要将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之一,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实施步骤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必须稳步推进,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1月7日-11月15日)第二阶段:收缴基金。(11月16日-11月25日)。
在进一步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深入农户,以户为单位,收缴农民个人缴纳的参合基金,做好造册登记和清理汇总工作,以村单位,归集农民参合资金。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家庭健康储蓄卡》,必保98%以上的农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健全基金账务,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对审核经办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使其能够熟练撑握合作医疗的动作规程。为20xx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打好基础。根据运行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建立起行之有效、方便快捷、准确无误的资金管理系统、审核报销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
七、保障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镇上成立由镇党委书记蒋龙任组长,政府镇长黄兴俊任副组长,xx财政所所长孙林山、xx卫生院院长刘建军、xx卫生院院长田锋、镇政府办公室朱学志为成员的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指导小组,负责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xx卫生院,负责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工作。
各村也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落实任务,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本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宣传、发动、经费收缴等项工作。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规范运行。
2、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目标管理,镇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书,按照责任书指标进行年底考核并兑现奖罚。二是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责任制。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对所包村、社的宣传发动,农民缴费要切实负起责任,特别是部分缴费难度大的农户,要切实深入下去,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提高全村的参合率。
3、提高协作水平。各村、卫生院、村卫生所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卫生院要加强对村级卫生所的管理,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财政所要督促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和农户参合资金收缴工作,不断完善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对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管理。
4、做好救助工作,确保应参尽参。镇敬老院五保老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全部由镇民政经费中支出;各村五保老人和特困户参保资金由村级经费统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