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通用3篇)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 篇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变得更加重要。为了更好地了解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各国纷纷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本文将介绍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以提供一个基本框架和指导原则。
一、工作目标
本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目标是全面了解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民间艺术、传统技艺、口头传统和表演艺术等。通过普查,可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分类、记录和保护,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二、工作内容
1. 制定普查计划:根据普查目标,制定普查计划,明确普查的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同时,确定普查的调查方法和技术,以确保普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收集资料:通过查阅文献资料、访谈专家学者和采集实地调查等方式,收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可以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传承方式、技艺特点等方面的内容,以便更好地理解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3. 田野调查:通过实地调查,深入了解和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人员应与相关的传统艺人、传承人和社区居民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传统技艺、传承经验和意识形态,以便更全面地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面貌。
4. 数据整理与分析:将收集到的资料和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不同的分类进行划分,以便更好地管理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5. 保护措施建议:根据普查结果,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建议。这些措施可以包括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教育和培训、组织文化活动等。
三、工作保障
1. 合理组织人力资源:根据工作计划和任务,合理组织调查人员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社区宣传等方式,提高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增强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3. 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其他国家的普查经验和保护措施,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四、工作评估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结束后,应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对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以上是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的基本内容和指导原则。通过这样的工作方案,可以更好地了解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其传承和发展,实现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 篇三
我县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民族民间文化源远流长,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遍布城乡,其中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形态有着极高的历史价值和优秀的艺术创造力,如南剧、地盘子等少数种类为全省甚至全国仅存或独有;扬琴、地盘子、干龙船、唢呐、吹锣鼓、民间刺绣、民间雕刻等民族艺术和手工技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鲜明的民族地域特色。它们深深植根于民间,为各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成为我县十分珍贵的文化遗产和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我们传承民族文化的根本载体,更是我们打造文化强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托。
清、掌握、了解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存环境、艺术传人、发展现状等情况,为建立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和民间艺人档案信息库,进一步搞好保护、传承工作奠定基础,根据全国、省、州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我县将于XX年至2010年三年间,开展长时间,大规模的资源普查。
为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现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发[XX]42号、国办发[XX]18号、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省文化厅(鄂文化办〔2010〕175号)《关于抓紧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并上报普查资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摸清、掌握、了解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存环境、艺术传人、发展现状等情况,增强全县人民对民族文化遗产的认同感和外界的认可度,为建立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和民间艺人档案信息库奠定坚实基础,促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良好传承。
二、时间安排
这次普查历时久、范围广、规模大、任务多、压力重,计划从XX年9月到2010年底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三、工作重点
1、组建普查专班深入全县各乡镇巡回开展田野调查,通过座谈、会议、问卷、活动等多种方式,按文字、图像、视频、声音详细记载“非遗”项目个数、名称、特点、价值等,摸清、掌握、了解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存环境、艺术传人、发展现状等情况,为建立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和民间艺人档案信息库,进一步搞好保护、传承工作奠定基础。
2、 整理普查资料,建立《咸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和《咸丰县民间艺人档案信息库》。
3、 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申报国家、省、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
四、普查范围
普查范围包括:口头传统,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具体可分为:民间文学(口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曲、民间曲艺、民间杂技、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传统医药、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其他。
五、实施步骤
1、及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
2、落实普查工作经费;
3、购置数码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普查必需器材;
4、争取县人民政府下发普查专门
文件,争取部门配合和乡镇支持;5、举办全县文化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普查业务培训;
6、正式开展普查工作。
六、普查工作专班
专班负责人:刘时义(文体局局长)
牵头人:彭家红(文体局文艺股股长,负责文字、摄像)
成 员:罗忠成(文化馆音乐干部,负责音乐搜集)
杨华宁(文化馆摄影干部,负责图片拍摄)
邓红菊(文化馆舞蹈干部,负责舞蹈搜集)
乡镇文化站人员一律参与普查。
七、经费预算
(一)、购置摄像、摄影、采访等设备:
1套×4万元=4万元
(二)、生活费:5人×120天×50元=3万元
(三)、车燃费:1个组×200次×100元=2万元
(四)、冷饮费:8人×1203元=0.3万元
(五)、下乡补助:4人×12010天=0.96万元
(六)、下乡用具及工作用品:4人×200元=0.32万元
(七)、其它开支:0.5万元
合计:
八、 工作要求
普查工作人员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敢于吃苦,乐于奉献。热爱民族文化,尊重民间艺人,尊重艺术规律。加强对普查器材和资料的保管,加强团结协作,力争圆满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九、 普查顺序
清坪 忠堡 尖山 活龙 小村 黄金洞 大路坝
阳寺 高乐山 丁寨 甲马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