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撤村建居工作实施方案(精简3篇)
区撤村建居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许多地区农村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机遇。区撤村建居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为农村地区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径与机制。本篇将重点介绍区撤村建居工作实施方案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以及其所带来的意义与影响。
首先,区撤村建居工作实施方案的背景是当前农村发展的现状与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村地区出现了人口流失、资源浪费等问题。同时,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滞后,无法满足居民的需求。因此,区撤村建居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区撤村建居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撤并农村居民点、建设集中居住区、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具体而言,方案要求将人口较少、资源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居民点进行撤并,集中建设现代化的居住区。同时,方案还要求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区撤村建居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对农村地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首先,方案的实施可以提高农村地区的土地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通过撤并农村居民点,可以集中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效益。其次,方案的实施可以改善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通过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的投入,可以弥补农村地区的发展差距,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感。
然而,区撤村建居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与困难。首先,农村地区的人口流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由于农村地区的发展相对滞后,吸引人才的能力较弱,导致人口大量外流。因此,如何吸引人才回流并留在农村地区,是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难题。其次,方案的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相对薄弱,资金和政策的支持是方案实施的关键。
总的来说,区撤村建居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为农村地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路径。通过撤并农村居民点、建设集中居住区以及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可以提高农村地区的发展效益,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然而,方案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解决人口流失和资金支持等问题。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推动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区撤村建居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村改居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撤村建居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随着改革步伐加快和城市规模扩延,我区先后有24个行政村实现了转城。但由于历史原因,各转城村一直延续着原有村委会管理体制,未实现由农民到市民身份的真正转变。为加快城市化进程,进一步理顺城乡管理体制,解决现存的各种问题,撤销原有村组织设置,建立居委会机构,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方针,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的主题,着眼于理顺管理体制、科学设置组织、提升城市品位、维护群众权益,遵循依法办事、民主公正、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充分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以过硬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扎实推进撤村建居工作,开创城乡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内容
撤村建居工作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设置必要的过渡期间。所有转城村成建制转为居民区,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完成后,标志过渡期结束。过渡期主要抓好五项工作:
(一)变更组织。村民委员会变更为居民委
员会,同时村委会工作机制转变为居委会工作机制。(二)维持隶属关系和领导机构。组织变更后,原有隶属关系不变,管辖范围和人员不变,原村领导班子过渡为居委会领导班子。
(三)履行居委会职责。新建居委会要履行以下职责: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2、办理本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发展公益事业;3、调解民事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群众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6、向上级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过渡期间,原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保留。尽快健全和完善管理机构,承接原村委会管理经济的职能,负责原集体经济的运营、管理和改革。机构名称和人员配备由各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五)城市建设、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等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及时纳入城市统一管理。
四、工作步骤
撤村建居工作从20xx年11月份开始,至20xx年12月底前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撤村建居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使全区上下都理解、支持和参与此项工作,增强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的自觉性。具体工作由民政局和各镇进行。
(二)履行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操作。具体工作由民政局指导各镇进行。
(三)变更名称。规定程序履行结束后,适时更换新的标牌及公章。具体工作由民政局协助各镇完成。
(四)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新建居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群众意愿制定居民公约和组织章程,报有关单位备案。具体工作由民政局指导各镇进行。
(五)组织培训。组织各新建居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具体工作由民政局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撤村建居工作是一项重大的行政体制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单位、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和工作小组,具体指导帮助各转城村完成好各项工作。
(二)强化思想工作。带着感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政策讲明、道理说清,理顺方方面面的情绪,确保积极稳妥地推进撤村建居工作。
(三)凝聚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强化大局意识,从自身职能出发,主动工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镇的主体作用、民政部门的指导作用和各相关部门的协助作用,形成抓工作、抓落实的合力。
(四)严格依法办事。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严格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行事;注重疏通司法渠道,向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
20xx年1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