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局关于整治大吨小标车辆的实施方案【优质3篇】
县交通局关于整治大吨小标车辆的实施方案 篇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业也日益繁荣,车辆数量的快速增加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大吨小标车辆的存在。为了保障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县交通局制定了整治大吨小标车辆的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大吨小标车辆的定义。大吨小标车辆是指车辆载重过大,但车身尺寸小于标准的车辆。这类车辆因为过重而超载,给道路和桥梁带来了严重的损害,同时也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大吨小标车辆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确保其车辆符合相关标准。
二、加强路面监控。通过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对道路的监控,及时发现大吨小标车辆的存在,并进行处罚。此外,还将加强对道路的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三、配备专业人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大吨小标车辆的辨识能力,确保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同时,也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整治大吨小标车辆问题。
四、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大吨小标车辆的危害性,提高公众对此类车辆的警惕性。同时,还将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的意识。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案,我们相信可以有效地整治大吨小标车辆问题,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通行效率。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驾驶员和运输企业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县交通局关于整治大吨小标车辆的实施方案 篇二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吨小标车辆的问题日益突出,给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带来了严重影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县交通局制定了整治大吨小标车辆的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将加强对大吨小标车辆的检查力度。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大吨小标车辆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确保其车辆符合相关标准。这将有效地减少大吨小标车辆的存在,降低交通事故的风险。
其次,我们将加强路面监控。通过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对道路的监控,及时发现大吨小标车辆的存在,并进行处罚。此外,还将加强对道路的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这将提高对大吨小标车辆的监管效果,增强交通管理的能力。
同时,我们还将配备专业人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大吨小标车辆的辨识能力,确保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同时,也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整治大吨小标车辆问题。这将提高整治工作的专业性和协同性。
最后,我们将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大吨小标车辆的危害性,提高公众对此类车辆的警惕性。同时,还将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的意识。这将提高公众和运输企业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度。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案,我们相信可以有效地整治大吨小标车辆问题,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通行效率。我们也呼吁广大驾驶员和运输企业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交通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县交通局关于整治大吨小标车辆的实施方案 篇三
关于在全县开展车辆“大吨小标”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解决货运机动车辆“大吨小标”问题,保护和鼓励合法道路运输,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货运机动车(以下简称“车辆”)“大吨小标”治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大吨小标”进行专项治理,保护并鼓励合法运输行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1、治理工作的原则。一是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二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三是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四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五是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
2、治理工作的目标。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车辆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阶段性目标:半年时间对车辆“大吨小标”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力争使车辆核实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车辆“大吨小标”问题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治理工作的方法和步骤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10日~25日)。用半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
“大吨小标”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活动,围绕治理工作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和工作安排,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第二阶段:调查摸底(7月26日~8月5日)。由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 “大吨小标”车型和相关的技术参数,全面调查掌握全县所有货运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情况,并予以公布。
第三阶段:全面检测核标(8月6日~15日)。由交通检测部门按照规范程序对货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测,核定车辆实载质量。
第四阶段:审核办证发牌(8月16日~9月16日)。车主凭交通检测部门核发的实载质量报告单,到公安交警部门核发行车证及牌照。
其核发行车证所需各项资料由车主按要求提供,如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技术参数单等。公安交警部门确认手续完备后,办理更正手续,核发行车证、牌照。
四、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 同志任组长的 县车辆“大吨小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县交通、公安部门抽调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专班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局。
(二)要求。
1、“大吨小标”恢复标准吨位的车辆,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在车辆调查、检测过程中,一律不收费。交通部门对其以前应缴养路费等规费的吨位查额部分不再予以追缴。公安部门核发牌证只收取工本费。
2、对属汽车挂农牌的车辆,更换有关手续,直接改换汽车牌证;对属改装改型车辆,由车主按技术要求恢复原车型后,核发符合车型的牌证;对属于合格证与实际荷载质量不符的车辆,按检测技术结果核发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