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方案【经典3篇】
司法局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方案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司法部门在为民服务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司法局积极开展为民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首先,司法局将加强与社区的合作。通过设立司法服务站点,将司法服务直接送到社区,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司法局将会派遣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到社区,与社区居民面对面交流,解答他们的法律问题,帮助他们解决疑难案件。这不仅可以提高司法局的工作效率,也可以增加社区居民对司法部门的信任感。
其次,司法局将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学校是培养未来社会主义法治公民的重要场所,司法局将通过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司法局将邀请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到学校进行讲座,介绍法律的基本常识和重要法律法规,让学生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也有助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此外,司法局还将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社会组织在社会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司法局将与社会组织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开展为民服务活动。例如,司法局可以与公益法律援助机构合作,为无力支付律师费的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同时,司法局还可以与志愿者组织合作,组织志愿者为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最后,司法局将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通过搭建电子服务平台,司法局可以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案件查询、文书申请等服务,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获取司法信息和办理相关事务。这不仅可以提高司法服务的效率,也可以节约人力物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益。
综上所述,司法局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方案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通过加强与社区、学校、社会组织的合作,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司法局将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司法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司法局的为民服务活动方案将不断完善和创新,与时俱进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司法局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方案 篇二
司法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其首要职责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司法局积极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方案。
首先,司法局将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是人民群众享受法律权益的重要途径,司法局将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效能。司法局将加大对无力支付律师费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力度,通过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志愿者团队,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代理等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司法局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公共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提供的一种普惠性、基础性法律服务,司法局将通过设立法律服务站点、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司法局将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和普及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司法局还将加强对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和特殊群体的法律服务,确保他们能够平等地享受到法律权益。
此外,司法局还将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社会组织在为民服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司法局将与社会组织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司法局可以与公益法律援助机构合作,为无力支付律师费的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同时,司法局还可以与志愿者组织合作,组织志愿者为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通过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司法局可以更好地发挥各方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司法服务。
最后,司法局将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通过搭建电子服务平台,司法局可以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案件查询、文书申请等服务,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获取司法信息和办理相关事务。这不仅可以提高司法服务的效率,也可以节约人力物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益。
综上所述,司法局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方案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通过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司法局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司法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司法局的为民服务活动方案将不断完善和创新,与时俱进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司法局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方案 篇三
各司法所、律师所、公证处,局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全省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视频会议、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职能资源,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按照省司法厅、南平市司法局有关要求,现就我局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与范围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指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单位和行业。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职能和工作,联系群众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按照上级要求,全系统特别是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部门和行业要积极参与、认真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律师行业要认真做好向全国、全省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和党员律师标兵学习活动,采取结对子、建联系点、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推动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将法律服务送进千家万户,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证工作要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公证处”活动,引导公证员争当“业务能手”、“服务标兵”,规范诚信履职,努力提升公证工作公信力;法律援助工作要开展“学十佳比业绩,争当优秀服务标兵”活动和“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人民调解工作要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深入开展向刘玉美同志学习活动、“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化解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法制宣传工作要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全系统上下要紧扣主题,确立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特点,通过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目标任务。
一是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强化执法(业)为民理念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切实践行执业为民、服务为民的要求。二是要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能。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我市司法行政队伍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公正执法,公平服务,公开办事。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形成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解决突出问题,要回应群众期待。认真倾听群众意见,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努力满足群众合理需求。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发挥专业优势,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积极为解决群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教育、住房、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活动载体
按照活动总体要求,以“争创群众满意单位、争创群众满意岗位、争创优秀服务标兵”为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系统上下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重点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
(一)以“三亮”为载体,着力打造“亮点工程”。一是亮标准。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的原则,所有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在日常工作中要主动公开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工作流程图,减少审批环节,尽量缩短审批周期,节约审批成本;二是亮身份。采取佩党徽、制作党员服务牌、设置“党员示范岗”等措施,亮出党员身份,亮明岗位责任,激励和监督广大党员干部模范履职。工作人员一律使用桌牌、胸卡,实行挂牌上岗,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亮承诺。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加快发展、改善民生、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争创一流业绩等方面作出承诺,并将承诺内容通过网络、公开栏等形式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以“三比”为载体,着力打造“效能工程”。一是比技能。对照本单位、本行业先进标准,开展“对标定位”、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争当行业“排头兵”;二是比作风。积极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竞赛和政风行风建设,引导广大党员主动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显著转变。三是比业绩。通过开展“夺旗争星”、岗位明星、服务标兵评比活动,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准,培养出一批服务标兵、业务能手,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三)以“三评”为载体,着力打造“满意工程”。一是群众评议。要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聘请政风行风廉政监督员、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和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即时评价,并及时做好群众意见的反馈和问题的整改,以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二是党员互评。结合党员民主生活会,及时组织党员开展自评、互评,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自身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通过相互鼓励、相互学习,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三是领导点评。建立单位领导点评制度和联系点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指明努力方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市司法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钟局长,副组长:郑副局长、江主任,成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股,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深化党群共建。要坚持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共同推进“为民服
务创先争优”活动。要充分调动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要从自己的工作实际出发,及时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的成功做法和有效经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四)构建长效机制。各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在落实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各项要求同时,要注重探索方法、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形成制度。特别要注重完善“三亮三比三评”工作内容,建立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机制,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要加强信息工作力量,及时收集活动进展情况,对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向局创先争优活动办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