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开展创优活动方案(精简3篇)
司法局开展创优活动方案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司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司法局决定开展一系列的创优活动。本文将介绍司法局开展创优活动的目的、内容和预期效果。
首先,司法局开展创优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司法工作的创新和改进。随着社会的变革和人们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司法工作需要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通过开展创优活动,可以激发司法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和积极性,促进司法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其次,司法局开展创优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司法工作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支持,因此,司法局将组织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其次,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司法工作涉及到多个环节和程序,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可以减少冗余环节和时间浪费,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最后,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更便捷的服务。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司法局将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供在线查询、办理业务等便捷的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和企业的办事需求。
预期效果方面,司法局开展创优活动将带来多方面的影响和改变。首先,司法工作将更加公正、高效。通过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优化工作流程和加强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法律服务的公正和及时。其次,司法工作将更加便捷、高效。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方式,可以减少群众和企业的办事时间和成本,提高服务的满意度和便利性。最后,司法工作将更加创新、活力。通过开展创优活动,可以激发司法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和积极性,推动司法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司法工作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司法局开展创优活动是为了推动司法工作的创新和改进,提高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和加强信息化建设,可以实现司法工作的公正、高效、便捷和创新。司法局将不断探索和实践,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司法局开展创优活动方案 篇二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司法工作在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司法局决定开展创优活动。本文将介绍司法局开展创优活动的背景、目标和具体举措。
首先,司法局开展创优活动的背景是基于当前司法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挑战。随着社会的变革和人们对法律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司法工作需要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同时,一些司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通过创新和改进来解决。
其次,司法局开展创优活动的目标是推动司法工作的创新和提高。通过开展创优活动,可以激发司法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和积极性,推动司法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同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和加强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司法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具体举措方面,司法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和方法来开展创优活动。首先,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司法工作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支持,因此,司法局将组织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其次,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司法工作涉及到多个环节和程序,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可以减少冗余环节和时间浪费,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最后,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更便捷的服务。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司法局将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供在线查询、办理业务等便捷的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和企业的办事需求。
通过以上举措,司法局开展创优活动的预期效果将是多方面的。首先,司法工作将更加公正、高效。通过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优化工作流程和加强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法律服务的公正和及时。其次,司法工作将更加便捷、高效。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方式,可以减少群众和企业的办事时间和成本,提高服务的满意度和便利性。最后,司法工作将更加创新、活力。通过开展创优活动,可以激发司法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和积极性,推动司法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司法工作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司法局开展创优活动的背景是基于当前司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目标是推动司法工作的创新和提高。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和加强信息化建设,可以实现司法工作的公正、高效、便捷和创新。司法局将不断探索和实践,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司法局开展创优活动方案 篇三
按照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区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围绕以“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科学发展”为主线,以以创建“五个好”先锋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带头”先锋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扎实有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彰显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员的执行力、落实力、自律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将创先争优体现在创新创业、推动发展上,体现在务实工作、关注民生上,体现在清正廉明上,积极查找工作中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优化执法环境,使我局全体党员干部能够坚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司法行政机关建设成为公正执法、廉洁为民、文明规范、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服务先锋,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方法步骤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围绕迎接建党91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着力加强和改进机关、学校党基层组织建设,真正把机关、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开展“争做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大讨论”活动,通过“大讨论”切实找准在创建“五个好”先进党组织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每名党员与“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存在的差距。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细化活动载体,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以创促建,以争促提。整个活动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广泛发动,安排部署(年5月下旬—6月)。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通过悬挂横幅、书写标语、黑板报等形式搞好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二是制定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充分运用“大讨论”的成果,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找准努力方向,明确活动主题,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进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组织学习。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市、区 “创先争优”动员大会精神及相关文件,切实把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贯穿始终,切实把全面提升司法行政质量、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贯穿始终。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全面争创,扎实推进(年6月—年6月底)。将创先争优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抓稳定、促发展、保民生,服务新区建设年”、“为企业服务年”主题实践活动以及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创先争优活动夯实组织基础,检验创先争优活动成果。重点开展好“七项活动”:
一、开展“党性教育”活动。结合建党90周年,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党的成就、学习党史、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领导干部讲党课、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今年“七一”前,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职党员应撰写党性分析报告,并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
二、重点工作服务行动。一是成立局服务全区拆迁工作小组及律师团,组织法律服务人员走进拆迁现场办公,为拆迁工作做好法律咨询和保障。在全区重点拆迁区域,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座谈会,采取以会带训的形式,进一步增强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每月一次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化解。同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对各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开展支持新农村建设系列活动。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为主要载体,积极参加全区组织的“文化三下乡”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开展涉农法律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区农民法律意识和素养;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为民办实事的通知,坚持深入镇村,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帮助大桥镇丁屯村制定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科学合理地帮助村两委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诸项工作,为推进大桥镇丁屯村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三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合“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提高街道社区居民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社区依法治理,居民自治、民主管理为切入点,组织律师所、法律服务所与街道社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书,通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社区发放律师联系卡、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活动,着重抓好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和老年人、下岗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为社区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服务质量提升活动。一是继续开展创建两好一高机关活动,进一步提升境界、转变作风、提高效率,认真落实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制定的各项整改措施和各项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廉洁高效”主题实践活动成果。二是按照区委提出的机关党组织争做“服务先锋”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认真履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志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五项制度,并适时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进行考试,同时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效能考评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提高党组织的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党内激励、关怀机制,积极为党员特别是老党员、困难党员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把组织的关怀落到实处。四是“亮牌示范”活动。通过佩戴党徽、悬挂党旗、党员先锋岗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计划地确立一批党员示范岗位,发挥带动作用。
四、岗位建功立业行动。一是对照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和全区先进单位的工作标准和业绩,组织党员开展比学赶超活动,努力争创全
国、省市级以上先进称号,实现各项业务工作排名的位次前移。二是开展以党员为主体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着力建立一批党员示范岗,培养一批党员示范标兵。五、党员志愿服务行动。一是“七一”前后继续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发挥各科室特点和优势,深入全区各街镇开展业务咨询、法律宣传等活动,不断丰富和创新党员奉献活动的载体和内容,切实增强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二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全局团员积极参加“每周奉献两小时,美化家园我先行”活动,以治理机关周边环境为重点,组织党员开展义务劳动,确保机关周边区域无卫生死角和乱贴乱画现象;建立完善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制度,把党员奉献日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常年坚持下去。
六、文明礼仪表率行动。一是在机关内部倡导文明用语、文明办公良好风尚,开展政务礼仪、职业礼仪、涉外礼仪知识培训教育活动,积极参加机关工委举办的机关实用礼仪知识专题讲座。二是弘扬社会主义文明道德,倡导“八荣八耻”,推出一批文明道德典型,为机关党员树立身边的榜样。
七、树立先进典型。年“七一”前,局党支部将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进行一次集中表彰。同时,局党支部还将从中择优选出一批单位和个人推荐市、区委表彰。
(三)对标定位,提升水平(年7月—2012年6月底)。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主要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党组织和党员“双承诺”制度。把开展的“党员目标承诺”和“岗位目标承诺”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领导班子成员要重点围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在统筹谋划、开拓创新、务实清廉、率先垂范等方面做出承诺;普通党员要重点围绕适应形势需要,在爱岗敬业、提高能力、创优创效等方面做出承诺。全体党员和全体窗口工作工作人员要分别对照“五个好”和“五带头”要求,认真制定党员承诺目标和岗位承诺目标,并通过宣传栏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领导点评。局党支部适时对党小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一次点评,可以集中点评,也可逐个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三是群众评议。原则上每半年一次。对局党支部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由局党支部成员、群众逐个进行评议;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由党支部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评议情况要建立专项台账,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是评选先进。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受表彰的对象为重点,确定一批优秀党员和工作标兵、采取召开经验交流会、观摩学习等形式,扩大典型的影响力,局党支部还将从中择优选出一批单位和个人推荐省、市委专项表彰。同时要求全体党员都要对照优秀党员和工作标兵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四)系统总结,完善机制(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这一阶段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展示成果。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回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特别要展示通过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二是搞好总结。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三是考核评议。局党支部要对各科室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党员、群众对自身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四是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区司法局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区先锋”活动领导小组,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工作机制。局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
二是加强督查指导。各科室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确定具体活动主题,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找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努力调动党员提高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司法行政发展的积极性。局党支部成立督查指导组。督查指导组将定期采取听取各科室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三是搞好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宣传栏、区政府网及政务公开平台和信息简报的作用,大力宣传先进本单位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努力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