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土地规划开发工作方案(优秀3篇)
自治县土地规划开发工作方案 篇一
自治县土地规划开发工作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本文将围绕自治县土地规划开发工作方案的制定目标、主要内容和实施措施展开阐述。
一、制定目标
自治县土地规划开发工作方案的制定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理布局。通过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2.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
3. 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土地规划开发,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4. 保护生态环境。通过科学规划,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自治县土地规划开发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2. 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制定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合理划定建设用地范围,确保城乡建设有序推进。
3.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制定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划定农村用地范围,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
4. 生态保护规划。制定生态保护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5. 资源开发规划。制定资源开发规划,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和能源资源,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
三、实施措施
自治县土地规划开发工作方案的实施需要采取以下几项主要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土地规划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
2. 加强调研论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研和专题研究,科学论证土地规划开发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3. 完善法规政策。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为土地规划开发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4.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土地规划开发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5.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土地规划开发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综上所述,自治县土地规划开发工作方案的制定是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只有通过科学规划和有效实施措施,才能确保土地规划开发工作顺利推进,为自治县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自治县土地规划开发工作方案 篇二
自治县土地规划开发工作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推动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本文将从自治县土地规划开发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实施路径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自治县土地规划开发的意义
1.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划分土地用途,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2. 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土地规划开发,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3. 保护生态环境。通过科学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二、自治县土地规划开发的主要内容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2. 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制定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合理划定建设用地范围,确保城乡建设有序推进。
3.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制定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划定农村用地范围,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
4. 生态保护规划。制定生态保护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5. 资源开发规划。制定资源开发规划,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和能源资源,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
三、自治县土地规划开发的实施路径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土地规划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
2. 加强调研论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研和专题研究,科学论证土地规划开发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3. 完善法规政策。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为土地规划开发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4.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土地规划开发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5.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土地规划开发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综上所述,自治县土地规划开发工作方案的制定是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科学规划和有效实施措施,才能确保土地规划开发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促进自治县的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自治县土地规划开发工作方案 篇三
为进步做好我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用地的需求,促进城乡统筹和协调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整理开发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办发〔 〕227号)和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4号)精神,结合我
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基本国策,努力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实现全县耕地占补平衡,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分步实施、齐抓共管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完成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入库50000亩,新增耕地面积30000亩。
四、工作内容
(一)县级土地开发项目
1.完成 年入库的18个项目(其中7个县财政投资,11个BT模式)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取得新增耕地合格证。
2.完成年68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工作,预计新增耕地50000亩以上。
(二)县级土地整理项目
县土地整理中心年10月前完成5-10个项目选址、测绘、规划设计并入库,由县 土地开发公司及时组织实施。县级土地整理项目原则应与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 移民、 新居等建设项目相结合,统筹规划,分部门、分项目实施,形成以土地整理为主,相关项目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充分发挥土地整理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市级土地整理项目
市级土地整理项目为市级投资建设的土地整理项目。启动已入库的4个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镇2个、 镇1个、 镇1个),实施1个与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相结合的土地整理项目( 镇);完成1个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土地整理项目入库工作( 镇);完成6-10个市级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选址、可研和入库工作。
(四)示范村建设项目
为深入推进市委、市政府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着力打造国土整治样板,按照渝委发〔 〕6号和渝国土房管发〔〕66号文件要求,选择 村开展国土整治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
五、资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
1.县级土地整理开发资金由县 土地开发公司负责筹集,县财政局负责监管。
2.市级土地整理开发资金由市级负责筹集,县财政负责监管。
(二)充分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和社会投资
为更好地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应引导农业、交通、水利、教育、文化、卫生、通信等各项涉农资金和社会投资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所在地集中,向土地整治与示范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项目建设相结合的项目区集中投资,充分发挥各项涉农资金的效益。
(三)落实工作经费
在县财政设立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户里计提各单位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踏勘、权属调查确认、配合搞好测量和规划、施工过程监管及矛盾纠纷调解和完善相关资料等费用支出。
1.乡镇、村:根据市上确认的新增耕地面积,按70元/亩标准计提工作经费。
2.县土地整理中心:根据市上确认的新增耕地面积,按30元/亩标准计提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