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优选3篇】
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篇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粮食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为了确保区域内粮食库存的安全和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需求,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势在必行。
一、目标和原则
1. 目标:全面了解区域内粮食库存的数量、质量和储存条件,确保库存的安全、稳定和可控。
2. 原则:科学、客观、公正、严谨,依法依规进行库存检查,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1. 检查内容:
a. 粮食数量:对区域内各级储备库和经销商的粮食库存进行实地检查,准确掌握粮食的数量。
b. 粮食质量:对粮食的质量进行抽检,检测其水分含量、杂质含量和品质等指标。
c. 储存条件:对粮食的储存设施和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防止虫害和霉变等问题。
d. 粮食流通:对粮食的流通环节进行监督,查验相关证照和合规手续。
2. 检查方法:
a. 实地检查:组织专业人员对粮食库存进行实地核查和抽样检验。
b. 数据比对:与相关单位的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c. 抽检检验:使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对粮食质量进行抽检和检测。
d. 监控系统:建立粮食库存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库存情况。
三、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
1. 责任分工:
a. 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b. 储备库和经销商:配合区粮食局的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c. 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区粮食局开展库存检查工作。
2. 监督机制:
a. 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检查人员进行监督和考核。
b. 外部监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四、保障措施和改进机制
1. 保障措施:
a. 组织培训: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b. 配套设施: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确保检查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c. 宣传教育:加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2. 改进机制:
a. 定期评估:对库存检查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
b. 问题处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追究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通过制定和实施这套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能够有效提高粮食库存的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区域内粮食库存的安全和稳定,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需求。同时,也能够促进粮食流通市场的健康发展,推动粮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篇三
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为做好 年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根据《 市粮食局关于开展 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市粮发[ ]50号)和《 市粮食局关于开展春季粮油安全检查的通知》(德市粮发[ ]31号)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安排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区粮食库存检查和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发展和改革局成立库存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嵘任组长,副局长胡宏任副组长,林阶勇、徐罗湘、林雪、肖成秀、杨华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办,负责牵头对库存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二、检查范围
本次库存检查的范围包括存储在 市 区境内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三、检查内容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与银行收购代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 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省级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备承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是否存在各级储备粮混装混存、储备粮与企业商品粮混混装混存等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省级储备粮轮换台账实施情况。地方储备粮油承储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登统是否及时、是否真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储备粮油监管台账》《地方储备粮油实际承储库点承储情况表》是否建立,与实际承储情况是否相符。
(七)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
。如《库存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八)春季粮油安全检查:
1、库存粮油的“一符、四无”和储备粮油的“三专、四落实”情况;
2、科学无公害储粮,机械通风、粮温是否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微机测温电路是否畅通准确;
3、粮油质量的管理情况;
4、储粮规范化管理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四、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 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联合复查、整改汇总上报等4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各企业按要求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粮食库存进行检查的工作方案,在3月28日前报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2日前,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农发行和有关单位,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认真做好库存自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要对实际承储在本库的各种性质粮食实物库存进行全面清查。通过自查,梳理发现的各种问题,并进行切实整改,做好检查数据的整理工作。
市粮食局、农发行将组织对省级储备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省级储备粮库存总量的30%。
(三)省级
联合复查阶段。4月20日前,省粮食局、农发行省分行、中储粮成都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随机选点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尤其是政策性粮食储存量大、拍卖出库量大、反映问题较多的库点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粮食库存总量的10%~15%。
结合省级联合复查,国家粮食将安排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省级复查结束后,国家有关部门将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的部分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
(四)整改汇总上报阶段。在库存检查各个阶段,都要立足于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对由于体制机制原因造成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作为检查结果的重要内容,逐级汇总上报。
企业自查汇总表和省级储备粮抽查汇总有,包括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粮食储存年限汇总表。对库贷挂钩、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储备粮轮换、粮食储存安全及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在检查工作报告中只作文字说明,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各企业要依据本次检查时点数据,更新《地方储备粮油货位监管台账》、《地方储备粮油实际承储库点承储情况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粮食库存是应对当前农业自然灾害、保供稳价和抑制通胀的重要物质手段。夯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把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落实检查责任。各企业要按规定及时正确处理账务,做好自查准备工作,确保按《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和《 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开展自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确保企业自查工作客观、公正,检查结果真实、准确。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检查人员都要在检查工作报告和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环节检查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对故意掩盖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妨碍检查工作,或者检查工作走过场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增加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严格保密工作。粮食库存属于国家保密范围,承储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的规定,做好粮食库存数据报送等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