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专治工作方案【精简3篇】
传销专治工作方案 篇一
近年来,传销问题严重困扰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传销组织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加入等手段,利用人们的贪婪心理,使他们陷入了困境。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传销专治工作方案。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公众普及传销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大众的防范意识。针对不同的群体,可以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和内容,比如在学校开展传销教育课程,向学生普及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辨别能力。同时,还可以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员工普及传销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传销的套路和手法。
其次,加强执法力度。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需要依法予以打击。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传销组织的打击力度,组织专门队伍进行调查取证,严肃处理传销组织的负责人和成员。同时,要提高执法部门的专业水平,加强对传销手法的研究和分析,提高打击传销的能力和效率。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行动,形成合力,共同打击传销。
第三,加强社会支持。传销受害者多是因为贪图暴利而入局,一旦被骗,不仅损失经济利益,还可能遭受到其他的伤害。因此,社会应该加强对受害者的关爱和帮助。可以建立专门的接待中心,为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和心理辅导等服务。同时,也要加大对受害者的救助力度,通过设立专项基金,为受害者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样,既能够帮助受害者重新立足,也能够起到震慑传销分子的作用。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传销是一个具有国际性的问题,传销组织往往利用跨国经营的方式进行活动。因此,各国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打击传销。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等方式,加强国际合作。同时,还可以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制定和推动国际反传销的法律和政策,形成国际合力,共同应对传销问题。
总之,传销是一个严重危害社会的问题,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来解决。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力度、加强社会支持和加强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有效地治理传销问题,保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利益。
传销专治工作方案 篇二
传销问题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对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危害。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传销专治工作方案。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公众普及传销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大众的警惕意识。可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开展传销教育课程等方式,向学生、家庭和企事业单位员工普及传销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传销的套路和手法。此外,还可以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开展线上宣传,提高传销的曝光率,警示公众。
其次,加强执法力度。传销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需要依法予以打击。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传销组织的打击力度,组织专门队伍进行调查取证,严肃处理传销组织的负责人和成员。同时,要提高执法部门的专业水平,加强对传销手法的研究和分析,提高打击传销的能力和效率。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行动,形成合力,共同打击传销。
第三,加强社会支持。传销受害者往往因为贪图暴利而入局,一旦被骗,不仅损失经济利益,还可能遭受到其他的伤害。因此,社会应该加强对受害者的关爱和帮助。可以建立专门的接待中心,为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和心理辅导等服务。同时,也要加大对受害者的救助力度,通过设立专项基金,为受害者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样,既能够帮助受害者重新立足,也能够起到震慑传销分子的作用。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传销是一个具有国际性的问题,传销组织往往利用跨国经营的方式进行活动。因此,各国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打击传销。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等方式,加强国际合作。同时,还可以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制定和推动国际反传销的法律和政策,形成国际合力,共同应对传销问题。
总之,传销问题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来解决。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力度、加强社会支持和加强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有效地治理传销问题,保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利益。
传销专治工作方案 篇三
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传销组织,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和 市人民政府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当前传销活动的新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通过专项行动,使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四)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
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五)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
(六)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长效监管机制。各乡镇(区)要明确村(居)委会、社区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既要打击和取缔外来企业和人员来我县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又要制止所辖区域人员外出从事传销活动,要在宣传政策、掌握信息、摸清底子、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上下功夫,使传销毒瘤在我县境内无生存土壤。
(七)加强学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八)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九)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十一)打击传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继续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
(十二)这次专项行动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县公安局为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要案。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人民银行汉寿支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账户查询、资金冻结的协调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县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入校园。县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各地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还要充分发挥社区管理和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十三)要严格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四)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和督办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方案。要加强对各级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县工商、公安部门要积极会同县法院和县检察院,共同研究传销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提高打击成效。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十五)专项整治行动分三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区)及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精神及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月 日前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
2.组织实施阶段。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县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牵头对全县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3.总结阶段。各乡、镇(区)及相关部门对打击传销工作要认真总结,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后报县打击传销联系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