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优质3篇】
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 篇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频率也在不断增加。这些突发事件可能是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对市场经营秩序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了应对这些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市场经营秩序的正常运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应急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建立完善的应急预警机制是应对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政府部门应积极投入资源,加强对市场经营环境的监测和预警工作。通过引入现代化的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及时掌握市场经营环境的变化情况,预测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其次,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能力。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明确职责和任务,加强组织协调,提高应急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同时,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化建设。政府部门应加强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建立健全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市场经营者和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实时监控,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处置效率。
第四,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协同和合作。政府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同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加强与市场经营者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市场经营秩序的正常运行。
第五,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和教育。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经营者和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宣传活动等形式,增强市场经营者和公众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信心。
总之,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可以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方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市场经营秩序的正常运行。政府部门应加强预警机制建设、应急管理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协同合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共同应对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 篇二
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方案是保障市场经营秩序的正常运行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政府和市场经营者应迅速应对,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市场经营秩序的稳定和安全。
首先,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应包括健全的指挥体系和应急预案。政府应组建专门的应急指挥部门,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响应流程。同时,要加强与市场经营者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向他们发布应急通知和指导,以便他们能迅速采取措施应对突发事件。
其次,应建立健全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政府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收集和传递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同时,要加强对市场经营者和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对突发事件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第三,应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资源保障。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和设备储备体系,确保应急资源的及时供应。同时,要加强市场经营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应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经营环境的监测和预警,及时掌握市场经营环境的变化情况,预测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同时,要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突发事件的识别和评估能力。
第五,应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政府部门应加强与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同时,要加强对市场经营者和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他们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信心。
综上所述,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方案是保障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手段。政府和市场经营者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应急资源保障,加强监测和预警工作,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提高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保障市场经营秩序的正常运行和经济发展的稳定。
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 篇三
为及时有效处置**县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我县的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现根据《**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立足本部门工作职责,特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为建设**现代山水茶乡、促进茶乡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二)目标任务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设定,建立健全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应急处置体系和长效机制,快速应对和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
2、坚持常备不懈、预防在先,做好应对和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坚持职责明确、部门配合,建立健全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各项工作体系。
4、坚持快速反应、协调指挥,建立健全紧急重大情况下应急预案和现场指挥机构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有效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二、可能引起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的情形和事件级别
(一)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然发生性、并在较大程度上影响或可能影响市场经营秩序、损害或可能损害人身及社会财产安全的事件。引起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形:1、因严重自然灾害、疫情或人为因素,引发区域性、行业性或大范围的商品市场价格暴涨、商品奇缺、居民抢购等市场经营秩序异常波动;
2、生产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引起多人中毒、重伤、死亡;
3、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导致较大面积农田、茶园、林地的农作物、林产品减产甚至绝收,大批牲畜死亡,造成受害者重大经济损失;
4、特殊有毒、有害危险物品流失、失控并进入流通市场;
5、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外溢造成环境污染,直接或间接致使牲畜、家禽及其他食品受到严重污染;
6、传销或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中较大规模人员聚集活动;
7、商品与服务经营中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导致个人、家庭财产严重损失,群体投诉上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8、其他具有群体性、苗头性、倾向性的严重危及市场经营秩序的事件。(二)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1、一般性突发事件:在本县范围内个别乡(镇)、村(居)发生,对人身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一般性突发事件,各工商所、县局有关股、室、队和所属单位应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县工商局部署和指挥,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报告县工商局。
2、重大突发事件:在本县范围内3个以上(含3个)乡镇发生,对人身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的突发事件,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重大级的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各工商所、县局有关股、室、队和所属单位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工商局报告,县工商局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报告,县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全力配合工商部门处置。
3、特大突发事件:跨县(市、区)发生,对人身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造成特别重大的危害,并有大范围扩散态势的突发事件,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突发事件。特大突发事件,各工商所、县局有关股、室、队和所属单位应立即向县局报告;县工商局应逐级上报,各有关单位应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三、组织领导
为增强本系统应对市场突发危机应急处理的能力,成立**县工商系统市场突发危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局长副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成员:各股(室、队)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工商所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执法股(电话**传真**),主任为分管副局长,副主任为行政执法股股长、检查大队队长、注册管理股股长、办公室主任。(二)工作组组成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预警信息处理组:组长为行政执法股股长,成员为各股(室、队)、所属事业单位、工商所有关人员。其中市场信息由行政执法股为主负责,宣传信息由办公室为主负责。综合协调组:组长为行政执法股股长,成员为行政执法股人员。现场处置组:组长为检查大队队长,成员为检查大队人员、行政执法股人员和处置地工商所人员。机动备勤组:组长为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各股(室、队)、所属事业单位和有关工商所人员。四、一般程序与处置措施(一)开设指挥组一旦启动预案,县工商局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应迅速到位,随即开设指挥组,适时组织指挥各工作小组展开工作,其主要任务:1、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报告有关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的情况;
2、研究决定组织力量参与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
3、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预案》及有关的应急准备工作;
4、检查监督全县工商系统进行突发时间调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
5、依据上级的指示和现场状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
(二)赶赴现场组织处置现场处置组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认真执行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局的工作意见,严格依法办事,负责现场处置行动的组织指挥,其主要任务:1、深入经营现场,做好有关解释、宣传、调解、劝导和行政指导工作,及时调查收集突发时间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第一手现场信息资料,并向应急指挥组报告;
2、协调或会同相关部门现场处置,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态蔓延,对违法行为场所和行为人实施检查、调查,责令停止可能进一步扩大危害后果的有关生产经营行为,派出检查人员对经销大户实施实时监控,要求建立进销台帐,实行日报制,有效监控市场动态;
3、组织执法人员对违法物品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违反市场经营秩序一般规律大量买卖紧缺物资的先行登记封存,对染疫动物、有毒有害等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登记收缴并做妥善保管或销毁处理,对影响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资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掌握物资产销、库存情况;
4、加大对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密切相关的商品经营秩序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投机倒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5、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引导消费者健康消费,安定人心。
(三)保持信息畅通预警信息处理组应当保持上下通讯渠道畅通,保证组织指挥和信息交流不间断,其主要任务:1、及时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编辑情况简报,报告领导小组并视情报送县委、县政府、市工商局及有关部门;
2、多渠道、全面收集信息,认真分析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决策意见和建议;
3、经领导小组审定,负责将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过传媒传播给公众,及时录制事件的资料,及时报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进展情况;
4、向有关行业组织和部门通报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情况,传达领导小组对行业组织和相关单位部门配合处置的要求和意见;
5、负责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随时准备机动机动备勤组集结所有备勤组人员于一地待命,随时提供增援、联络、保障、协同等任务。(五)撤出处置行动引起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因素消失、市场经营秩序恢复正常,及时撤出处置行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做好善后工作,及时总结工作,报告处置经过。认真分析事件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处置机构恢复回原预警机制。五、奖惩(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1、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措施有力,出色完成任务者;
2、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
3、及时准确报送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4、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5、其他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事件,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2、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对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置之不理,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3、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4、挪用、克扣、贪污或集体私分抢险救灾钱款和物资的;
5、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6、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7、其他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六、特别规定与要求
(一)全系统人员要高度重视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的工作要求,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是共产党员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努力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身先士卒,亲临一线,坐镇指挥。(二)各工作小组要明确职责分工,严明纪律,建立岗位责任,预案启动后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所有参与的人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12315”投诉服务网络要加强值班,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收集有关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动态信息。(四)在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机制启动期间,各单位应准确收集、及时报送处置动态信息。对外宣传由信息处理组收集汇总,经办公室把关、局领导审定,未经审定不得自行对外报道。(五)处置行动应上下联动,做到"预警机制敏锐、信息反馈快捷、部门协作紧密、处置措施高效"。(六)发挥个私协、消委会、同业工会等组织的作用,教育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七)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制度,每年对本部门负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八)坚持依法处置。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已作规定之外、本预案是**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依据。七、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八、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曾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