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精简3篇)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 篇一
上海市政府近日发布了一项全面的机构改革方案,旨在进一步提升上海市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该方案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机构设置、职能划分、人员编制等,将为上海市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首先,该方案对上海市的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根据方案,上海市将设立市级机构、区级机构和街道办事处,实现机构层级的精简和协同发展。市级机构将负责规划和决策,区级机构将负责具体实施,街道办事处将负责基层治理和服务。这样的设置有助于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灵活性,实现各级机构的协同作战。
其次,该方案对上海市的职能划分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根据方案,上海市将明确各级机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避免职责重叠和工作冗余。市级机构将主要负责宏观调控、政策制定和重大决策,区级机构将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街道办事处将主要负责社区管理和基层服务。这样的职能划分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实现各级机构的优势互补。
最后,该方案对上海市的人员编制进行了优化和调整。根据方案,上海市将通过合理控制编制总量和优化编制结构,提高人员编制的质量和效益。市级机构将注重选拔和培养具有专业能力和管理经验的人才,区级机构将注重选拔和培养具有实践经验和服务意识的人才,街道办事处将注重选拔和培养具有社区工作经验和群众工作能力的人才。这样的人员编制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实现各级机构的人才优势。
总的来说,上海机构改革方案是一项具有前瞻性和实施性的举措,将为上海市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通过机构设置的优化、职能划分的明确和人员编制的优化,上海市将建立起更加高效、专业、贴近民生的政府机构体系,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相信在上海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这一改革方案一定能够顺利实施,并为上海市的发展带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 篇二
上海市政府最近宣布了一项重大的机构改革方案,该方案旨在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推动上海市的创新和发展。这一方案涉及到政府机构的调整、职能的重新划分和人员编制的优化,将为上海市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首先,这一方案对政府机构进行了全面的调整和优化。通过精简机构层级和合并部门,上海市将建立一个更加简洁、高效的机构体系。这将有助于提高政府决策的速度和质量,加强各级机构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同时,这也将减少政府机构的经费支出和人员编制,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人力资源的配置效果。
其次,这一方案对政府机构的职能进行了重新划分和整合。通过明确各级机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上海市将实现政府职能的优化和协同发展。市级机构将负责宏观决策和政策制定,区级机构将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街道办事处将负责基层治理和服务。这样的职能划分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实现各级机构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协同作战。
最后,这一方案对政府机构的人员编制进行了优化和调整。通过合理控制编制总量和优化编制结构,上海市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质量和效益。市级机构将注重选拔和培养具有专业能力和管理经验的人才,区级机构将注重选拔和培养具有实践经验和服务意识的人才,街道办事处将注重选拔和培养具有社区工作经验和群众工作能力的人才。这样的人员编制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实现各级机构的人才优势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总的来说,上海机构改革方案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和挑战的改革举措。通过优化机构设置、明确职能划分和优化人员编制,上海市将建立起一个更加高效、专业、服务型的政府机构体系,为上海市的创新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相信在上海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这一改革方案将顺利实施,并为上海市的发展开创新的局面。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 篇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家国务院办公厅最近正式批复中国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地方机构改革方案。经过调整,上海市政府将设置工作部门44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3个,直属机构21个;另设部门管理机构6个,符合中央对地方政府机构设置的要求。
新一轮机构改革凸现出新的特征,这就是通过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上海政府部门的组织结构——
1、组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市经济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职责、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的职责、市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市经济委员会、市信息化委员会。
2、组建市商务委员会。将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职责、市经济委员会的内贸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委员会。市粮食局由市商务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
3、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由合署办公改为分别设置。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由合署办公调整为分别设置。市地方税务局与市国家税务局继续实行合署办公。
4、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人事局的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市医疗保险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市外国专家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牌子。组建市公务员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改革后,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的市编办单独设置。
5、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市卫生局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部门管
理机构,由市卫生局管理,其现有的垂直管理体制保持不变。市卫生局增挂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牌子。6、组建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将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参与指导郊区城镇规划建设的职责、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的重大工程规划建设和资金安排等职责,整合划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7、组建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将市城市交通管理局的职责、市港口管理局的职责、上海机场集团的空港地区行政管理职责、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的路政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市港口管理局。
8、组建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将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的住房建设管理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物业行业管理等职责,市建设和交通委的动拆迁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不再保留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9、组建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将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职责、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10、组建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将市绿化管理局的职责、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保留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不再保留市绿化管理局、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11、市海洋局与市水务局合署办公。
12、市环境保护局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13、不再保留市社会服务局,将其职责分别划入市相关部门。
14、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调整为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将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市司法局,并调整为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
15、市监察委员会更名为市监察局,上海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市口岸服务办公室,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市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