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优选3篇】
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普惠金融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为了更好地推动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开展,制定一个全面、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从市场需求、政府支持、金融机构参与、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市场需求
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首要目标是满足市场需求。为了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开展,需要深入了解全县市场的特点和需求。通过市场调研和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全县各类企业和个体经济的融资需求、金融服务需求等,以此为基础制定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政府支持
政府的支持是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政府应加大对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通过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同时,政府应加强对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监管和评估,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金融机构参与
金融机构是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主体,其积极参与是实施方案能否成功的关键。为了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如降低融资门槛、优化审批流程、提供风险补偿等。同时,金融机构还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为了降低风险,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首先,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确保借款人还款能力。其次,应加强对金融产品的风险评估,确保产品安全可靠。最后,应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为金融机构提供一定的风险保障。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努力,相信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一定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当然,实施方案只是一个开始,真正的关键在于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实际行动。希望全县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能够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全县普惠金融的发展,为全县经济的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普惠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更好地推动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开展,制定一个全面、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从政府引导、金融创新、风险管理、公众宣传等方面,提出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政府引导
政府在普惠金融试点工作中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全县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为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鼓励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需求的群体。
二、金融创新
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需要金融机构进行创新。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全县的特点和需求,开发出适合当地的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针对农村地区可以推出农村小额信贷产品;针对中小微企业可以推出创业贷款和融资租赁等产品。通过金融创新,可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全县经济的发展。
三、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为了降低风险,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确保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同时,金融机构还应加强对产品的风险评估,确保产品的安全可靠。此外,还应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
四、公众宣传
公众宣传是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环节。通过宣传,可以提高公众对普惠金融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可以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向公众普及普惠金融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政策,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普惠金融的好处和机会。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努力,相信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一定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当然,实施方案只是一个开始,真正的关键在于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实际行动。希望全县政府、金融机构和公众能够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全县普惠金融的发展,为全县经济的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根据《中国银监会 中国保监会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洮县、xx县普惠金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x监发〔2017x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开展好xx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金融服务水平,助推扶贫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出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按照“持续发展、惠及民生、市场主导、稳妥推进、结合县情、科技创新”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使全县普惠金融发展居于全省中上游水平,基本实现乡镇一级银行网点和金融服务、建制村一级基础金融服务“两个全覆盖”,金融服务知晓度、可得性、满意度明显上升,投诉率明显下降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补齐机构短板
1、协调筹建农发行xx县支行,研究提出农发行xx县支行开业后为我县扶贫开发和经济发展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下沉网点和服务,在县城、乡镇及以下合理布局,加大对空白金融服务行政村各类电子机具布放及人员配置,并及时解决电信(移动)网络未覆盖问题。(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电信局、各金融机构)
3、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倡导采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新技术降低服务成本。(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4、充分发挥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的作用,积极发挥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在农户信息采集、信用培育、信用评级、宣传普及、业务代理、产业对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县产业互助社;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金融机构)
5、规范小贷公司业务发展,协助中和农信在我县注册成立一家省级小贷公司。县金融办加强与省州金融办、省小贷协会衔接沟通,研究提升我县小额贷款服务能力的具体策略和措施。(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二)夯实政策基础
6、协调上级人民银行在安排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时适度向xx县倾斜,用好扶贫再贷款比支农再贷款利率更优惠的政策。(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7、学习借鉴其他地方试点经验,开展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政策研究。县金融办联系相关部门,掌握我县“两权”确权登记工作进展,学习了解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及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国土局)
(三)完善服务体系
8、逐步规范中小微企业担保公司管理和运营,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担保服务模式,为发展特色产业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9、支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协调特色产业纳入保险险种,更好地发展县域经济,有效推动特色产业发展规模。(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各保险公司)
10、积极探索股权融资,推荐符合条件、普惠“三农”的企业挂牌、上市。(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四)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
11、借助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金融主渠道作用,积极争取对xx县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易地搬迁等民生工程项目的信贷投放。(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12、确保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稳步增长,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力争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指标。争取各银行加强“三农”客户信贷支持,重点支持xx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满足“三农”客户融资需求。(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13、加大金融机构“创业贷”等小额贷款发放力度,对未就业大学生创业、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复转军人和妇女发放小额贷款。(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邮储银行)
(五)创新金融服务
14、探索致富能人引领、龙头企业带动、银政合作指导等金融服务组织形式,开展“银政、银企、银税、银保”等合作模式,发挥其普惠性和特惠性优势,降低企业和农户的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金融机构)
15、积极组织引导各金融机构开展“送金融服务入户”工程。(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金融机构)
(六)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16、充分发挥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欺诈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法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金融观念。(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金融机构)
17、结合每年五月份开展的“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以及村社公共宣传栏,多层面、广角度、持续普及金融知识,重点针对全县低收入人群、创业人群、残疾劳动者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丰富其金融知识,提高其金融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文广局、各金融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各乡镇、县政府办、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电信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金融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在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县金融办要认真研究国家普惠金融方面的政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共同推动普惠金融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由县金融办牵头,在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一套符合县情实际,并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各乡镇、各
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试点工作。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个月组织各乡镇、相关单位、各金融机构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三)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要指定一名副乡(镇)长专门负责抓好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并安排一名干部为金融工作干事,指导各村便民金融服务点的工作,每个村级便民金融服务点要选配一名“金融服务明白人”,为村民进行金融服务指导。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发挥在普惠金融试点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指定一名联络员,并成立各自单位的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小组,分片包干,加强业务指导,切实把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对相关工作人员,县金融办要视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全县普惠金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和各金融机构要加大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经费投入,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发挥实效。
(五)加强协作配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在搞好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互相之间的协作,共同形成工作合力。县金融办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协调引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按照普惠金融工作要求,按任务、按时间、按进度开展各项工作。
(六)加强舆论宣传。宣传、文广部门及时梳理、总结xx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工作成效,通过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形成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七)加强考核考评。县金融办要按照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六个方面”17项工作任务,研究建立一套工作任务考核机制,各乡镇、各金融机构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金融办,普惠金融试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年终纳入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