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最新3篇)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篇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当前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城市管理局的首要工作之一。为了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效果,城市管理局制定了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保障社会安全和民众利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城市管理局将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任务,并对工作进展进行监督和评估。
二、加大宣传力度
城市管理局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成果。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平台、宣传海报等方式,向公众普及扫黑除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增强公众对扫黑除恶的支持和参与度。
三、建立举报机制
城市管理局将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打击黑恶势力。通过电话举报、网络举报、信函举报等多种形式,接收公众举报线索,并对涉黑涉恶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加强执法力量
城市管理局将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同时,加大对执法力量的投入,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供更好的执法装备和工作条件,确保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协作合作
城市管理局将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协同配合。通过共同打击黑恶势力,形成合力,提高扫黑除恶的效果。
六、加强宣传教育
城市管理局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理解。通过组织培训、开展讲座、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扫黑除恶的责任意识。
七、加大惩治力度
城市管理局将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民众利益。对涉黑涉恶人员和组织进行严厉打击,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摧毁力度,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篇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城市管理局的重要工作之一,旨在清除黑社会势力,铲除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民众安全。为了落实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城市管理局制定了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城市管理局将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任务,并对工作进展进行监督和评估。
二、加大宣传力度
城市管理局将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和成果。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平台、宣传海报等方式,向公众普及扫黑除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增强公众对扫黑除恶的支持和参与度。
三、建立举报机制
城市管理局将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打击黑恶势力。通过电话举报、网络举报、信函举报等多种形式,接收公众举报线索,并对涉黑涉恶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加强执法力量
城市管理局将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同时,加大对执法力量的投入,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供更好的执法装备和工作条件,确保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协作合作
城市管理局将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协同配合。通过共同打击黑恶势力,形成合力,提高扫黑除恶的效果。
六、加强宣传教育
城市管理局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理解。通过组织培训、开展讲座、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扫黑除恶的责任意识。
七、加大惩治力度
城市管理局将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民众利益。对涉黑涉恶人员和组织进行严厉打击,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摧毁力度,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篇三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不懈努力,城管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城管执法受涉黑涉恶干扰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执法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城管执法人员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城管领域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城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务求"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二、打击重点
聚焦易受涉黑涉恶干扰的违法建设、市容管理、户外广告、渣土运输等领域。重点打击阻扰干扰执法问题;在城市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强设摊点、占道经营的黑恶势力;侵占公共空间设立大型户外广告、谋取不当得利的黑恶势力;插手、参与违法建设干扰建筑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垄断建筑垃圾处理、强拉强倒渣土等涉黑涉恶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成效,成立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名单附后)
四、工作安排
2018年4月,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启动局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各项业务工作,开展行业专项整治,积极配合公安、政法等相关部门打黑除恶斗争,确保取得积极成效。
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配合公安政法部门坚决打击城管领域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严厉惩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有效遏制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全行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攻坚,对建设领域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2020年,城管领域黑恶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线索排查,纳入工作视线。认真结合城管领域的行业特点,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业务范围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政法机关查处。切实加强违法建设、市容管理、户外广告、渣土运输等涉黑涉恶犯罪易发领域的全面排查,做好预警预防和化解处置。通过现场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城管领域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二)强化破案攻坚,坚持依法惩处。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业务工作范围的特点与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联合工作机制。要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打准打实、除恶务尽。要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监督执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将治理局机关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加大督办力度,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四)强化源头防范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拍蝇"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注重健全完善扫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黑恶犯罪滋生发展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条件。要进一步健全滚动排查整治机制,会同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协作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五)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综合运用举报信箱、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局官网、微信群、通知通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及所管行业从业人员,发动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行业治理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本系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各种形式强调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艰巨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完善和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秩序,提升涉黑涉恶问题处理能力;建立专项排查梳理机制,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梳理排查,并及时汇总上报排查梳理情况。要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例会工作机制。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及时通报情况,共同会商解决疑难问题。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排查化解机制,提升信访事项处理能力。设立局系统投诉举报热线:12319.投诉举报邮箱:dmxcgj@http://fanwen.chazidian.com,扩大信息渠道。建立线索移交机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和信息月报制度,各单位都要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采编、报送和联络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制定健全完善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牵头具体负责督查考评,局人事科、督查科等协同实施问责、处理,及时发现专项斗争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点对点"通报、约谈提醒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四)强化考评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一落实责任机构(单位)、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件抓好整改落实和改进完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倒查问责,形成奖惩并重氛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每月25号前汇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送至局办,确保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东明县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名单
东明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3月20日
附件:
东明县城市管理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贾金生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同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 猛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俊林 城市管理警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
王朝玉 办公室主任
刘忠红 人事科长
常爱丽 财务科长
樊双喜 法制科长、一中队长
米银栋 督查科长
李新民 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主任
陈青友 法制科副科长
李建峰 审批科副科长
陈建文 综合执法大队指导员
鲁文平 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二中队长
王 斌 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
崔睦宾 三中队长
王晓隆 四中队长
张伟杰 五中队长
郭永豪 餐饮油烟治理中队长
庞小兵 渣土管理中队长
王尚景 危房改造监管中队长
曾晓杰 规划稽查中队长
孔德亮 石化中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同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朝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