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推荐6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随着建筑施工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施工安全水平,我公司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方案目标
本方案的目标是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减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安全水平,营造安全、和谐的施工环境。
二、方案内容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安全操作。
3.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6.加强事故应急处置: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损失。
三、方案实施
1.组织力量: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好方案的实施。
2.宣传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3.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执行到位。
4.设备采购:购买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5.现场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定期检查:定期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是为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方案目标
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减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施工环境。
二、方案内容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安全操作。
3.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6.加强事故应急处置: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损失。
三、方案实施
1.组织力量: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好方案的实施。
2.宣传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3.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执行到位。
4.设备采购:购买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5.现场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定期检查:定期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通过实施本方案,我们相信可以有效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标准化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建筑施工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xx县建筑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建设,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规则》、《xx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x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地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强化监管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项目整体形象,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全县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总体稳定形势,推进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一套建筑施工项目现场及企业内部管理的制度体系,明确施工现场的建设模式,推动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双提升”,不断提升建筑施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工作标准
(一)施工场地外围建设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比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的防护措施。场外道路边线与建筑物(或外脚手架)边缘距离分别小于坠落半径的,应搭设安全通道。施工现场必须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
建筑施工项目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围挡外侧区域划分出大小合适的员工停车场地,并悬挂标识,对摩托车、电车、小轿车等车辆集中规范停放、管理。
(二)施工围墙(围挡)建设
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严禁围档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城区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在围挡底端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临主要街道存续使用一年以上的建筑围挡采用“铁皮+草皮+字体”装配式形式,存续使用两年以上的建筑围挡采用围墙形式,临建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遮挡墙,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遮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围挡墙体广告总面积的二分之一。现场围挡应定期进行维护,发现破损及时修复、更换。
围挡(围墙)应安装围挡喷淋系统,高出围挡20厘米,喷头间距不大于3米,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喷雾降尘。
(三)施工出入口及周边环境建设
按规定标准设置大门,并在施工大门上张贴扬尘治理投诉举报公示牌,公示牌一律采用蓝底白字的pvc板并加装塑料边框,尺寸大小为长0.6米、宽0.4米(公示项目名称、参建单位、扬尘监管单位、监管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工地大门按照人车分流设置,设置施工人员实名制通道,建立出入人员登记台账,对出入人员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口罩,在符合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后方可进入。
施工出入口附近结合场所的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车辆冲洗设施,主要包括漫水路、冲洗台、泥浆沉淀池等,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进出道口的所有车辆进行冲洗保洁;因场地受限的施工现场应安装全自动高压工程洗车机或“红外线冲车时间控制仪”、“自动感应栏杆”等。严格规范车辆冲洗,对进出道口所有车辆进行冲洗保洁,严禁车辆密闭不严或带泥上路。
出入口应设置警卫室,实行门卫交接班制度。大门进口处设置“非施工人员谢绝入内”等警示标志和标识。
出入口附近施工现场应按照标准设置十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管理制度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安全生产纪律牌、安全技术措施牌、扬尘治理公示牌、扬尘治理措施牌、施工许可证牌)、四图(使用总平面图、现场安全标志布局总平面图、施工现场排水网络图、消防平面布置图),图牌尺寸统一不小于90*110cm,图牌底端距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1米,上部顶端设有防雨装置,各种标牌要大小均匀、排放整齐、表面干净整洁。在出入口附近显要位置要设置宣传栏、消防箱,设立班前讲评台(尺寸大小根据工地场地实际确定)等。
(四)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及在线监测设备建设
施工现场应在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在施工区域建立闭路监控系统,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根据占地面积安装扬尘治理在线监测设备,五千平方米以内至少安装一台,五千至一万平方米至少安装两台,一万至十万平方米至少安装四台,十万平方米以上在至少四台的基础上,每增加十万平方米增加一台,不足十万平方米的按十万平米计算,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系统联网。
(五)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应将办公、生活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设置应符合安全性要求。作业区应根据施工需要合理规划划分不同场地功能区块,并悬挂各功能区块标志标牌。工地内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或闲置地块,对裸露地面使用2000目(六针)防尘网进行遮盖,超过三个月的,采取绿化、铺装等防尘措施。整个施工区域应坚持硬化、绿化、苫盖三者的有机结合,确保现场不留空隙,不裸露地表。对硬化区域,要坚持定期湿扫,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所有区域要保持整体环境良好,无随意丢弃的各种垃圾和集聚的灰尘。
1、现场物料堆放。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必须按照总平面图划定区域放置,堆放整齐,按品种挂设定型化标牌。堆放场地要硬化、坚实、平坦并有排水措施。钢筋堆放需用木方垫起,不宜放在潮湿和暴露在外,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2米。砖、砌块应码成方垛,高度不超过1.5米。现场各类管线走向合乎规范要求,无私拉乱接现象。
2、现场临建设施管理。临建设施选址应合理,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安全、消防要求,应满足坚固、美观、通风、采光、防雨、防潮、保温、隔热、防水等性能要求,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3、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清运垃圾时,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密闭运输车辆,驶出工地的渣土和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应该平装,不能高于车厢围栏且遮盖率达到100%,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等沿途遗撒。定期对楼层和脚手架进行清扫,清扫时预先洒水湿润,建筑废弃物要日产日清,施工楼层建筑垃圾装袋密封,利用垂直升降机或管道清运方式运至地面集中堆放并全部清出现场,严禁凌空抛掷,建筑物内干净整洁、无浮土;不能清运的必须全面苫盖,使用密目网不得少于6针2000目要求。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
4、各类安全标识标牌设置管理。各类安全标识标牌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有关内容、标准进行制作,牌面整洁,悬挂位置、张贴顺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在施工场地明显位置应设立风险管控台账、风险等级分布图等,重大危险源位置设置重大危险源管控公示牌、风险等级管控牌及管控措施等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标牌、标识。
(六)其他要求
1、扬尘员配备。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地配备4名扬尘防治专管员(建设单位1名,施工单位2名,监理单位1名);十万平方米以上三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扬尘防治专管员不变,施工单位按建筑面积每增加十万平方米增加1名扬尘防治专管员;三十万平方米以上六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增加1名扬尘防治专管员,施工单位按建筑面积每增加十万平方米增加1名扬尘防治专管员,以此类推。
2、扬尘设施配备及管理。建筑施工需遵照大气污染治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预警天气的响应措施。土方施工期间,配备足够覆盖作业面的抑尘设备进行湿法作业,雾炮要压力充足,喷雾超过10米,并连接电源确保正常使用,根据风向及时调整雾炮机位置,遇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停止施工作业。
3、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安装有尾气净化装置、进行编码登记并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发放的绿色标识,凡是不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企业各方主体责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现场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责任,明确一名懂政策、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推进现场的标准化治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施工单位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保证施工单位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监理单位负责将建筑施工标准化治理的纳入监管范围,强化业务指导,发现问题,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改正。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县住建部门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强工地标准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分解目标任务,推动工作开展。要健全标准化建设管控责任体系,全面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不同施工阶段的项目突出不同的管控重点和内容,突出标准化管理的实效性。要建立完善工地标准化管理的制度机制,建立施工工地月度百分制考核,由相关部门主管同志带队,发现施工工地达不到要求的,视问题严重程度进行扣分,累计扣分超过40分后,采取停工整改措施,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加强施工工地现场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转变老旧思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意识,把推进工地标准化管理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真重视、真投入、真落实。(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企业也要加强组织、制度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三)加强督导执法。
县住建局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频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责令相关企业整改到位,以督查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一年内受到3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建筑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四)发挥舆论宣传监督作用。
县住建局将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群众监督作用,积极开展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公开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形式,为推动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营造良好的氛围。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等文件的精神,现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考评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建施工项目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施工现
场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安全防护的标准化,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保障体系,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与考评工作。
三、考评对象、内容
(一)考评对象
在市、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考评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落实情况;
2、“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3、远程视频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4、扬尘整治措施工作开展情况;
5、“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系统”录入情况;
6、其他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考评等级及评定
(一)考评等级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优良。
(二)考评评定
1、不合格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评定等级为“不合格”:(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2)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的;(3)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在建项目被责令停工整改,未停工整改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整改的;
(5)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市、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次或以上停工整改的;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月自评分平均在70分以下的;
(7)项目竣工验收时,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项目自评材料 的。
2、优良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评定为“优良”:
(1)按规定开展了自评工作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月自评分平均在80分以上的;
(2)建立创建“平安工地”工作目标并积极落实创建工作的;(3)开展扬尘整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效果的;(4)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并有效落实的;
(5)“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系统”录入情况符合有关规定;(6)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先评优活动中,取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
(7)未因施工安全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或予以行政处罚的。
3、合格
不属于上述1、2情况的,为合格。
五、考评方法
(一)工程项目自评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专业工程由业主单独发包的、不纳入总承包单位管理的,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工程项目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每个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组织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督查,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建筑施工企业核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企业每个季度都要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形成检查记录,督促项目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三)考评部门考评
1、考评主体。在市住建局报建监管的项目由市住建局委托市质安一站、市质安二站进行考评,在各区(新区)报建监管的项目由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考评。
2、考评时间。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项目考评工作,指导监督项目自评工作。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项目自评材料包括:
(1)《深圳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见附件1)
(2)《深圳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自评表》;(
见附件2)
(3)施工企业对项目安全检查情况;(4)项目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
(5)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奖惩
情况(包括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
(6)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7)市、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3、考评结果。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项目考评结果通知书(见附件3)。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
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并对标准化考评工作进行宣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宣贯工作,组织员工开展培训,积极营造工作氛围。
(二)先行试点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
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一站、质安二站选取不少于在建工程数量的10%作为试点,开展项目自评、主体考评工作,推荐示范项目,我局将组织企业观摩、学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4月-11月)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2月)
总结和提高安全标准化评价工作,巩固工作成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全面推进管理制度、技术标准、作业行为和现场防护等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建筑施工企业、各在建项目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自评工作小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制定自评工作流程,以安全生产为主要抓手,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各区(新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一站、质安二站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对考评工作进行宣贯,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广泛宣传,通过培训、讲座、现场会、悬挂横幅、印刷宣传材料、宣传栏等方式,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使企业全体人员了解标准化工作的要求。要坚持样板引路,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成果,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影响,增强实际效果。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一站、质安二站要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为企业提供指导,帮助企业改进自评工作,提高工作实效和管理水平;考评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考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考
评结果。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一站、质安二站要及时将建筑施工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建议于每季度第一周上报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刘勇刚,联系电话:83788510、***,电子邮箱:5775175@。
附件:1.《深圳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
2.《深圳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自评表》
3.《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
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我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科学评价我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达到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晋安发[2011]7号),根据《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晋建质字[2011]266号)关于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等档精神的要求,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法律法规档通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我司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础工作。通过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从而通过湖南省安全质量标准认证中心认证,实现本质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达到的标准
公司作为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档精神,在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要求开展工作,顺利通过省安全认证中心的安全认证。
三、工作进度
为确保我司的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工作能够通过省级安全认证,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档精神要求,结合我司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进度方案:
1.时间 工作内容
2012年5月13日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2.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宣传教育、员工培训,转变观念。
2012年5月下旬确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计划; 3.组织和动员全司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2012年5月25日,召开全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会议,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进行培训和学习。
2012年6月上旬组织全司范围内的在建项目质安大检查,检查严格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对全司在建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水平和项目的管理现状进行摸底统计调查,并按检查评分表形成各在建项目的检查记录;
4.确定管理薄弱环节,确定改进目标方案; 2012年7月底完成编写制定收集整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型档;
5.完成企业自我考核评价报告;
2012年10月中旬,根据本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开展企业自我考核评价,并形成企业自我考核评价报告;
6.2012年12月底前对所有在建项目按已实施的管理办法进行分析总结,督促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达标;
2013年上半年开始对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复查,完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达标;
7.2013年10月底完成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2014年7月初,形成申报资料交省安全认证中心,提请认证验收。
四、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安部。
1.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标准化工作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2.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对安全标准化采用pdca(计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情况;
3.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总经理安全承诺;
4.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对安全标准化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根据领导部署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参与;
5.领导小组全面执行安全标准化职责,负责对各部门、单位安全标准化进行验收、考核、考评;
6.通过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实现管理长效机制,使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迈上新台阶。
五、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由质安部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查各在建项目建立健全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依法培训各类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办法的要求,由公司生产经营部和劳务公司分别对总公司各类管理人员、岗位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并加强对新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和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培训效果。一、二、三分公司的人员培训由各分公司具体实施,形成的培训资料交由公司生产经营部汇总备案。
七、严格生产设施、设备管理
1、建立安全生产设施台帐。
2、编制安全设施、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垂直提升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证件备全,并要有书面记录备查。
4、建立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巡检制度,尤其是认真做好塔吊、施工电梯等设备加节、安拆关键施工节点的旁站和交验工作,不得走过场。
5、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制度。
八、建立安全检测监控系统,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制定特种设备、重点施工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制度能够得到贯彻实施。
2、建立特种设备、重点施工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监控职责,定期、定点巡查监督。
3、质安生产基本情况汇报内容包括:①.施工进度;②.是否有质量安全事故发生;③.各级行政部门是否有去工地进行检查,有无下发整改通知、停工通知、不良行为告知书等处罚通知。项目部是否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进展怎么样;做到公司与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互动。
九、严格现场管理、规范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1、对深基坑、高边坡、外脚手架、高大支模系统、临时用电、垂直运输设备、登高作业、动火等较大或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辨识,制定控制措施,严格许可制度,严格审批登记。上述作业人员,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岗位配备监护人员。
2、在较大或重大危险源处张贴或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和告知牌;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在检修、施工、吊装、安拆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十、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1、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公司自查及安全评价中提出的安全问题,公司项目部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台帐,在短时间难以整改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加强监控和防范,确保不发生事故,并迅速按整改措施整改到位,消除隐患。
2、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安全技术改造工作责任制,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资金提取、使用台帐,做到计划、财务、现场工程三统一。
十一、加强对危险源的控制
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识别和监控。对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责任人、定预防措施、定期监控、检验和评估,确保现场的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十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1、按公司既有的建设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2、按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十三、加大安全投入
加大安全投入是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安全投入分两个层面:一是公司要确保执行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和安全认证工作必需经费,包括购买相关标准、学习资料、人员培训、观摩学习以及交通保障、制作定型安全防护用品及标识牌等;同时在承揽项目和投标活动中,应明确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以减免该费用而作为承揽工程的筹码。第二个层面就是项目部按照规定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到位。公司也将严格按照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批程序实行严格监管,如果项目部对该费用克扣或使用不到位造成项目不达标,公司将强制扣除该费用并投入项目安全防护直至达标。
十四、建立奖罚机制
项目达标验收是执行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按照公司规定应该通过达标验收的项目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达标验收,未通过达标验收影响企业安全认证的项目,项
目部除承担相应损失外,另罚款50万元。对于实现创建省安全质量标准示范工程和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公司将依据规定对项目部进行奖励。
十五、搞好宣传交流工作
公司将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着力营造标准化工作的氛围,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组织现场观摩和学习交流活动。
实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国家对建筑施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一项具体要求,对此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有关各部门、分公司必须密切配合,加强合作,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