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内容(优质6篇)
最新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内容 篇一
在春节期间,人们通常会进行各种庆祝活动,如走亲访友、放鞭炮、观灯会等。然而,随着人们的欢乐,也伴随着一系列的安全风险。为了确保人们能够安全、愉快地度过春节,我们制定了最新的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首先,加强交通安全。春节期间,人们往往会返乡团聚,交通流量会明显增加。为了确保交通的顺畅和安全,我们将加派交警人员,加强路面巡逻和疏导,保持交通秩序。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乘客的安全。
其次,加强火灾防控。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使用频率增加,容易引发火灾。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我们将加大对烟花爆竹制造和销售单位的监管力度,严禁非法制造和销售行为。同时,加强对公共场所、居民楼和商业建筑物的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再次,加强食品安全。春节期间,人们通常会举办大型宴会和聚餐,食品安全成为关注的焦点。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我们将加强对餐饮场所的监管,严格把关食品的来源和加工过程。同时,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
最后,加强网络安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春节期间,人们通常会通过网络进行购物、支付和祝福等活动。为了确保网络交易的安全和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我们将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严厉打击网络诈骗和侵犯用户隐私的行为。同时,加强对公共Wi-Fi的监测和管理,防止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
综上所述,最新的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涵盖了交通安全、火灾防控、食品安全和网络安全等多个方面。通过加强监管和宣传,我们相信可以确保人们度过一个安全、放心的春节。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创平安、祥和的春节氛围。
最新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内容 篇二
在春节期间,人们通常会忙于各种活动,如走亲访友、购物、观灯会等。然而,随之而来的也是一系列的安全风险。为了确保人们能够安全、愉快地度过春节,我们制定了最新的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首先,加强交通安全。春节期间,交通流量会明显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为了确保交通的顺畅和安全,我们将加强交通执法力度,加派交警人员,加强路面巡逻和疏导,保持交通秩序。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乘客的安全。
其次,加强火灾防控。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使用频率增加,容易引发火灾。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我们将加大对烟花爆竹制造和销售单位的监管力度,严禁非法制造和销售行为。同时,加强对公共场所、居民楼和商业建筑物的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再次,加强食品安全。春节期间,人们通常会举办大型宴会和聚餐,食品安全成为关注的焦点。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我们将加强对餐饮场所的监管,严格把关食品的来源和加工过程。同时,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
最后,加强网络安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春节期间,人们通常会通过网络进行购物、支付和祝福等活动。为了确保网络交易的安全和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我们将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严厉打击网络诈骗和侵犯用户隐私的行为。同时,加强对公共Wi-Fi的监测和管理,防止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
综上所述,最新的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涵盖了交通安全、火灾防控、食品安全和网络安全等多个方面。通过加强监管和宣传,我们相信可以确保人们度过一个安全、放心的春节。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创平安、祥和的春节氛围。
最新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内容 篇三
根据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迅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高发期。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期间安全平稳。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和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水路运输、公路建设施工、公路安全隐患排查等行业领域。突出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渡口、公路建设地等重点场所,突出县乡农村道路微型面包车非法载客。
(一)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三)节假日领导值守及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五)重点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
1、道路运输安全。重点检查: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和危险品检查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控管理等情况;长途客货车超载、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农村道路微型面包车非法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
2、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及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
3、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是否落实专人值守应急和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存在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报警装置;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水路运输安全。重点检查: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特别是“学生渡”专项整治;开展航道内碍航物设施专项整治、对港航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实的专项检查。
(一)立即组织部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和玉林市的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着力抓好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隐患要盯紧看牢、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进行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继续深化施工方案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隐患。
(二)统筹做好春运工作,确保群众出行便利安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全国、全区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元旦、春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及早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确保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确保春运安全有序。各有关单位迅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加强运输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疏导管控,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各类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格车站、码头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三)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最新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内容 篇四
岁末年初不确定因素增多,历来是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12月9日县安委会会议决策部署,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我镇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
实。
近期,全镇进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加之春节临近,生产经营面临旺季,人流、物流显著上升,各类活动明显增多,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烟花爆竹、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管理难度也进一步加大,做好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和地域监管的要求,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单位,督促、指导本行业(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
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事故易发多发环节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着力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检查、强化跟踪督查,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对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客上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村对本村载客农用车、载客三轮车进行排查摸底造册,落实整治措施;镇村两级要加强路面巡查,对事故多发路段树立警示标志,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制定“冬防”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方面措施落实情况,要特别做好设备、管线等设施的防冻保温工作,防止因冻裂、冻凝引发泄露、火灾爆炸事故。
(三)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村(社区)要对本村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摸底造册,落实整治措施;镇政府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加大销售和储存等环节的整治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予以取缔,确保不发生问题;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教育,对不具备燃放条件的,坚决予以制止。
(四)加强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规范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重点对车站、超市、宾馆酒店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消防设施缺失、过期的人员密集场所要限期整改。重点对农村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对山林、房屋集中处、柴草堆放处等重点场所严格用电用火管理。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对各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特别是严防因年底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的安全隐患,要严防脚手架垮塌、高空坠落、构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伤亡事故。要强化施工场地防火防冻防滑等安全管理措施,严禁冰冻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资源,加强应急演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落实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要加强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利用走访慰问、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开展“七进”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加大对公众安全知识的教育力度,广泛宣传用电用气、用火消防、防一氧化碳中毒、交通出行、烟花燃放、学校、公共场所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避险减灾技能。
最新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内容 篇五
岁末年初不确定因素增多,历来是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12月9日县安委会会议决策部署,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我镇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近期,全镇进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加之春节临近,生产经营面临旺季,人流、物流显著上升,各类活动明显增多,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烟花爆竹、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管理难度也进一步加大,做好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和地域监管的要求,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单位,督促、指导本行业(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
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事故易发多发环节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着力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检查、强化跟踪督查,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对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客上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村对本村载客农用车、载客三轮车进行排查摸底造册,落实整治措施;镇村两级要加强路面巡查,对事故多发路段树立警示标志,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制定“冬防”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方面措施落实情况,要特别做好设备、管线等设施的防冻保温工作,防止因冻裂、冻凝引发泄露、火灾爆炸事故。
(三)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村(社区)要对本村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摸底造册,落实整治措施;镇政府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加大销售和储存等环节的整治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予以取缔,确保不发生问题;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教育,对不具备燃放条件的,坚决予以制止。
(四)加强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规范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重点对车站、超市、宾馆酒店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消防设施缺失、过期的人员密集场所要限期整改。重点对农村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对山林、房屋集中处、柴草堆放处等重点场所严格用电用火管理。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对各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特别是严防因年底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的安全隐患,要严防脚手架垮塌、高空坠落、构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伤亡事故。要强化施工场地防火防冻防滑等安全管理措施,严禁冰冻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资源,加强应急演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落实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要加强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利用走访慰问、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开展“七进”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加大对公众安全知识的教育力度,广泛宣传用电用气、用火消防、防一氧化碳中毒、交通出行、烟花燃放、学校、公共场所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避险减灾技能。
最新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内容 篇六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
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
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
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
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
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
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
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