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实用3篇)
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 篇一
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学院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旨在引导学生遵守纪律,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首先,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明确了各类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措施。违纪行为包括不认真听讲、迟到早退、旷课、作业抄袭、考试作弊、恶意损坏公物等。对于这些违纪行为,学院规定了不同的处分措施,如批评教育、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劝退等。这些处分措施既体现了对违纪行为的严肃态度,也给予了学生一定的教育和改正的机会。
其次,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还规定了处分程序和权责分明的执行机构。对于学生的违纪行为,学院将采取相应的程序进行处理,包括事实调查、证据收集、听证、处分决定等环节。同时,学院明确了执行处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处分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及时性。
此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还强调了教育和预防的重要性。学院将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对违纪行为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同时,学院还将建立健全违纪行为的预防机制,加强学生管理和教育的各个环节,减少违纪事件的发生。
最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还规定了学生权益的保障措施。学院将确保学生在违纪处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听证权、申诉权和复查权。同时,学院还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院的管理和建设,提供各种机会和平台,促进学生的自我发展和成长。
总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是学院管理学生行为的重要依据,对于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学院将坚决贯彻执行这些规章制度,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学生也应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为自己的成长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 篇二
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是学院为了维护学校纪律和提高学生自律能力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旨在引导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培养学生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感。
首先,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明确了各类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措施。违纪行为包括不按时上课、缺席、早退、迟到、违反考试纪律、擅自离校等。对于这些违纪行为,学院规定了不同的处分措施,如批评教育、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劝退等等。这些处分措施的设定既体现了对违纪行为的严肃态度,也给予了学生一定的教育和改正的机会。
其次,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还规定了处分程序和权责分明的执行机构。学院将采取相应的程序进行处理,包括事实调查、证据收集、听证、处分决定等环节。同时,学院明确了执行处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处分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及时性。这样可以避免个别人员滥用职权,保证处分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此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还注重教育和预防的重要性。学院将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对违纪行为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同时,学院还将建立健全违纪行为的预防机制,加强学生管理和教育的各个环节,减少违纪事件的发生。
最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还规定了学生权益的保障措施。学院将确保学生在违纪处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听证权、申诉权和复查权。同时,学院还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院的管理和建设,提供各种机会和平台,促进学生的自我发展和成长。
总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学院管理学生行为的重要依据,对于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学院将坚决贯彻执行这些规章制度,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此同时,学生也应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为自己的成长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 篇三
1、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策划者、组织者;打人致伤、酗酒闹事、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策划、怂恿他人打架、斗殴,未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造成打架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故意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未造成伤害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伤害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6、以金钱或物品为输赢在校内外发生赌博行为的,组织、策划或多次参与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7、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
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8、冒用学校或他人名义,侵害学校或他人利益,给学校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9、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异性宿舍串门和滞留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0、用黑客软件干扰影响或破坏正常教学秩序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1、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作弊行为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12、为他人实施偷窃、勒索、抢劫等违法行为提供信息、方便或协助,给予记过处分
13、有小偷小摸行为,窃取公、私财物(价值300元及以上、800元以下),给予记过处分
14、拾物不还、非法占有遗失物或他人财物,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5、擅自在校外租房或未经准假擅自在校外过夜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6、在学生宿舍及学校公共场所参与起哄、高声喧叫、故意乱扔物品,或敲打、焚烧物品等破坏正常学习生活和管理秩序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7、当面顶撞、辱骂老师、态度蛮横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8、侮辱、谩骂或威吓他人,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19、翻越爬窗户、阳台进入宿舍者,给予警告处分
20、在学生宿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经劝告或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以及经教育仍重复违纪违规者,给予警告处分
21、在宿舍内使用或被发现存有学校禁用的电器(如:蜡烛、热得快、电炒锅、电饭锅、电热杯、电热毯等家用电器)者,以及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将灯具接入床头蚊帐内者(提不出当事人则同寝室人员共同承担),给予警告处分。如因违章使用电器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另案处理。
22、在公共场所滋事起哄、干扰校园正常秩序的;或在教育区影响正常课堂教学秩序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23、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除赔偿损失和按规定处以罚款外,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4、踩踏草坪,摘、折花卉、树枝,不听劝阻的,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5、收看淫秽书刊、网页、录相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6、侮辱或以其他方式严重骚扰他人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7、卖淫、嫖娼行为的当事人及参与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8、吸食毒品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29、其他违反公民道德准则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0、参加非法传销或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
31、张贴、投递、散发大小字报、反动传单,以及通过其他途径散布反动言论,混淆视听,制造混乱;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2、替代他人上课、参加活动、代写本科生或者研究生毕业论文等行为,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3、私刻、伪造公章;涂改伪造成绩单;伪造教师签名;以上三种任何一项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4、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信件、邮件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5、未经批准私占、出借、出租床位的,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36、在寝室内饲养宠物,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7、将学生证等证件转借给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和认识态度,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8、非法获取其他单位、个人网络用户信息,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9、阻碍、拒绝学校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执行公务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过严重警告处分
40、在术课课堂,实习期间,违反操作规程,不听指导教师劝阻的,给予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