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奖惩制度细则(优质3篇)
幼儿园奖惩制度细则 篇一
在幼儿园教育中,奖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具,它能够帮助幼儿园建立积极的教育氛围,引导幼儿良好行为的形成。幼儿园奖惩制度的细则是为了确保奖惩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幼儿园奖惩制度的细则。
首先,幼儿园奖惩制度应该具备明确的标准和流程。幼儿园应该制定明确的行为规范,如不打架、不说脏话等,以及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同时,幼儿园应该建立奖励和惩罚的流程,包括奖励和惩罚的提名和审核程序,以及相关的记录和通知方式。只有明确的标准和流程,才能保证幼儿园奖惩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其次,幼儿园奖惩制度应该注重奖励的正向激励。幼儿园在奖励制度中应该注重奖励幼儿的积极行为和优点,如努力学习、关心他人等。同时,幼儿园可以采用多种形式的奖励方式,如口头表扬、奖品、奖状等,以满足幼儿的多样化需求。通过正向激励,幼儿园可以增强幼儿的自信心和积极性,促进他们良好行为的形成。
再次,幼儿园奖惩制度应该注重惩罚的教育意义。幼儿园在惩罚制度中应该注重对幼儿错误行为的教育和引导,而不只是简单地进行惩罚。幼儿园可以通过与幼儿进行沟通,让他们了解错误的原因和后果,培养他们的责任心和自制力。同时,幼儿园也可以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如警告、罚站等,让幼儿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行为。
最后,幼儿园奖惩制度应该与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幼儿园应该与家长共同制定奖惩制度,并定期向家长汇报幼儿的奖励和惩罚情况。同时,幼儿园也应该向家长提供相关的教育指导,帮助他们正确引导幼儿的行为。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幼儿园和家长可以共同促进幼儿的良好行为的形成。
综上所述,幼儿园奖惩制度的细则应该具备明确的标准和流程,注重奖励的正向激励,注重惩罚的教育意义,以及与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只有这样,幼儿园奖惩制度才能真正起到引导幼儿良好行为的作用,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幼儿园奖惩制度细则 篇二
在幼儿园教育中,奖惩制度起到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可以引导幼儿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还可以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和自制力。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幼儿园奖惩制度的细则,以及它们对幼儿的教育意义。
首先,幼儿园奖惩制度的细则应该具备明确的行为规范。幼儿园应该制定明确的行为规范,如不打架、不说脏话等,以便幼儿能够清楚地知道哪些行为是被鼓励的,哪些行为是不被鼓励的。通过明确的行为规范,幼儿园可以引导幼儿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他们的自律能力。
其次,幼儿园奖惩制度的细则应该注重奖励的正向激励。幼儿园应该鼓励幼儿在各个方面取得进步和成就,如学习成绩、品德表现等。通过奖励的正向激励,幼儿园可以增强幼儿的自信心和积极性,让他们更加努力地学习和进步。同时,幼儿园可以采用多种形式的奖励方式,如口头表扬、奖品、奖状等,以满足幼儿的多样化需求。
再次,幼儿园奖惩制度的细则应该注重惩罚的教育意义。幼儿园在惩罚制度中应该注重对幼儿错误行为的教育和引导,而不只是简单地进行惩罚。幼儿园可以通过与幼儿进行沟通,让他们了解错误的原因和后果,培养他们的责任心和自制力。同时,幼儿园也可以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如警告、罚站等,让幼儿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行为。
最后,幼儿园奖惩制度的细则应该与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幼儿园应该与家长共同制定奖惩制度,并定期向家长汇报幼儿的奖励和惩罚情况。同时,幼儿园也应该向家长提供相关的教育指导,帮助他们正确引导幼儿的行为。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幼儿园和家长可以共同促进幼儿的良好行为的形成。
综上所述,幼儿园奖惩制度的细则应该具备明确的行为规范,注重奖励的正向激励,注重惩罚的教育意义,以及与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只有这样,幼儿园奖惩制度才能真正起到引导幼儿良好行为的作用,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幼儿园奖惩制度细则 篇三
幼儿园奖惩制度
一、奖励:
⒈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每学期(或学年)获得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的综合表彰(优秀教师、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可获得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200元的奖励。
3.教职工参加幼儿园组织的论文评选、各级评课、工作单项评选等(个人行为一律不予承认,有好的比赛可建议幼儿园组织),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给500元、400元、300元;获得省一、二、三等奖分别给300元、200元、100元;获得镇江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给200元、100元、50元;获得句容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给80元、50元、30元;获得片一、二、三等奖分别给60元、40元、25元;获得本单位一、二、三等奖分别给40元、30元、20元;获优秀奖的按同级三等奖奖励。论文发表按同等稿酬奖励(个人提供稿费复印件)。注:一篇论文只给予一次奖励,以高级别计算。
4.对幼儿获奖的组织者(幼儿园组织参加的比赛),按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进行200元、150元、80元、50元、30元。
5.对幼儿获奖的辅导者(幼儿园组织参加
的比赛),按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进行300元、250元、150元、80元、50元。6.既组织又辅导者向高靠。
7. 教师上公开课:国家级300元,省级200元,镇江市级100元,句容市级50元,片级30元,园级20元。注:试上、研讨不计算;汇报材料与公开课同等;同一节课、同一个活动以最高级别计算;一学期结算一次。
8.教职工在聘用学历基础上取得大专学历奖励100元,取得本科学学历奖励200元(每高一级在前一学历奖励的基础上加100元),每种学历的取得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在原学历奖励基础上增加100元(如学前教育大专奖励200元),获得多项同层次学历只给予一次奖励向高者靠。
9.教职工一学期不请假(公假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临时请假一学期不超过三次且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公事除外),给予200元奖励,超过三次或3小时的按事假处理。教师每月满勤奖励20元。
二、惩罚: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园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服从管理,按时完成教学、保育、后勤等任务。
园方在园内公开发布并经有效方式告知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均视为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园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凡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或有以下(1)——(8)行为之一者一次给予扣除当月考绩工资50元的处罚并给予大会警告,逐次累加;情节严重者可扣除当月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待遇,不得参加所有评先、评优、评职称、晋级等,并可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园方有权给予调整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遵守工作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者。
(2)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者。
(4)无故旷工者。
(5)因工作失职造成工作事故及不良影响后果者。
(6)破坏团结、无端生事、吵架骂人者。
(7)被家长投诉,情况调查属实者。
(8)其他违反我园规章制度者。
2.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园可以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我园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我园造成重大损害的;教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我园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我园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教职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我园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工作时间利用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如:游戏、聊天、网购等)一次给予扣除50元的处罚,累计三次扣除整个学期考绩奖。
4.一学期迟到两次以上一次扣6元,旷工一天(次)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全月考绩工资,一月内累计旷工两天(次)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全月考绩工资、岗位津贴;一学期内累计旷工三天(次)及以上者,园方有权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5.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者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处罚,取消优秀教师、文明班级的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调整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教职工一学期考核"不合格"者作待岗或转岗处理,连续两学期考核为"不合格"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7.副园长在各自分管范围内,所分管人员在同一事项上累计被罚款三次后罚款一次,园长在副园长在同一事项上累计被罚款三次后罚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