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制度(实用3篇)
医院会计制度 篇一
医院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其会计制度也与其他企事业单位有所不同。医院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财务监督等方面,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
首先,医院的会计核算主要包括收入、费用、成本以及资产负债等方面。医院作为一种公益性组织,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医疗服务费用、政府补贴以及捐赠等。而医院的主要费用则包括人员工资、设备维护、药品采购等。此外,医院还需要进行成本核算,以便掌握各项成本的构成和变动情况,从而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最后,医院还需要进行资产负债核算,以便及时了解医院的资产状况和负债情况。
其次,医院的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等。资产负债表反映了医院在一定时间内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状况,有助于评估医院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利润表则反映了医院在一定时间内的收入和费用状况,有助于评估医院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益。现金流量表则反映了医院在一定时间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状况,有助于评估医院的现金流动性和偿债能力。
最后,医院的财务监督主要包括内部财务监督和外部财务监督两个方面。内部财务监督主要由医院内部的财务部门负责,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等。外部财务监督主要由政府部门和其他监管机构负责,包括对医院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和监督,以确保医院的财务状况真实、准确。
综上所述,医院会计制度是医院组织形式的特殊要求下的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财务监督等方面,以确保医院的财务状况真实、准确,为医院的管理和决策提供支持。
医院会计制度 篇二
医院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其会计制度也有其独特之处。在医院会计制度中,有一些特殊的会计核算内容和方法,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首先,医院会计制度中的特殊会计核算内容之一是病人费用的核算。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病人的医疗服务费用,因此需要对病人的费用进行详细核算。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病人费用应按病人的不同诊疗项目和费用构成进行分类核算,以便掌握各项费用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同时,医院还需要核算病人费用的收入和支出,以便掌握病人费用的结余情况。
其次,医院会计制度中的特殊会计核算方法之一是病人费用的结算方式。由于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病人的医疗服务费用,因此医院需要制定相应的病人费用结算方式。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病人费用可以按预交费用、记账费用和统筹费用等方式进行结算。其中,预交费用是指病人在就医前预先缴纳一定金额的费用,以便在治疗过程中进行抵扣。记账费用是指病人在就医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医院记账,病人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结算。统筹费用是指医院与医保机构签订协议,由医保机构按一定比例进行结算。
最后,医院会计制度中还规定了医疗设备的会计核算。医院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其设备投资较高,且设备的使用寿命较长。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疗设备应按成本进行核算,包括购置费用、运输费用以及安装费用等。同时,医院还需要进行医疗设备的折旧核算,以便掌握设备的使用价值和折旧情况。
综上所述,医院会计制度中存在一些特殊的会计核算内容和方法。医院会计制度规定了病人费用的详细核算和结算方式,以及医疗设备的会计核算和折旧核算,以确保医院的财务状况真实、准确。这些特殊的会计核算内容和方法,使得医院会计制度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有所不同。
医院会计制度 篇三
一、为了加强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三、医院的会计核算除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四、医院应按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医院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二)医院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医院可按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医院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应按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医院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二)医院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医院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三)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收人支出总表;
3、基金变动情况表;
4、有关附表。
(四)医院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规定。
(五)医院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医院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六、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八、本制度自**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