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规章制度(精彩3篇)
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规章制度 篇一
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学院团委学生会的运作,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本规章制度包括学院团委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会议制度、选举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下面将详细介绍。
一、组织架构
学院团委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分为三级:主席团、部门和班级。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部门由不同的工作组成员组成,每个部门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班级是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基层单位,班级学生会由每个班级的代表组成。
二、工作职责
学院团委学生会的主席团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各部门的工作进展。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内容,如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的组织活动等。班级学生会负责协助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并代表班级向学生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会议制度
学院团委学生会的会议制度包括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由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要事务;全体会议由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参加,定期召开,用于汇报工作、交流经验和解决问题。
四、选举制度
学院团委学生会的选举制度分为两个层次:班级代表的选举和主席团的选举。班级代表由班级同学投票选举产生,代表班级的利益和意见;主席团的选举由全体成员参与,通过投票选举产生。选举的程序要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学生会的领导层具备良好的素质和能力。
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学生会的成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发挥自己的作用,共同推动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发展。
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规章制度 篇二
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学院团委学生会的运作,维护学生会的权益和形象。本规章制度包括学院团委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会议制度、选举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下面将详细介绍。
一、组织架构
学院团委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分为三级:主席团、部门和班级。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部门由不同的工作组成员组成,每个部门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班级是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基层单位,班级学生会由每个班级的代表组成。
二、工作职责
学院团委学生会的主席团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各部门的工作进展。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内容,如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的组织活动等。班级学生会负责协助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并代表班级向学生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会议制度
学院团委学生会的会议制度包括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由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要事务;全体会议由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参加,定期召开,用于汇报工作、交流经验和解决问题。
四、选举制度
学院团委学生会的选举制度分为两个层次:班级代表的选举和主席团的选举。班级代表由班级同学投票选举产生,代表班级的利益和意见;主席团的选举由全体成员参与,通过投票选举产生。选举的程序要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学生会的领导层具备良好的素质和能力。
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学生会健康发展的基础。学生会的成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发挥自己的作用,共同推动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发展。只有通过规范的制度和规章,学院团委学生会才能更好地为同学们服务,发挥积极的作用。
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规章制度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院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学院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团委,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每周星期六晚召开例会,例会分为两种:正式例会(每周必须一次)与普通例会(根据实际需要)。正式例会的召开地点在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要求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并向秘书长提交正式申请假条。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指出工作问题,提高会议效率。各部门部长需轮流发表上一周工作总结,并提出自己下一周工作设想。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带上笔只和学生会统一的笔记本,并做好会议记录,便于会后的互换交流沟通。
(五)会后,学习部有关人员做好例会记要总结,并在第二天向主席团上交书面总结文书。
第三章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是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运行而制定的规则。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流程。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到秘书长处,由主席团审批修改通过后电脑存档。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到秘书长处,审批修改通过后电脑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必须向主席团提交正式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必须向主席团提交正式工作总结。
(四) 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团结互助,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须在规定限制时间内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与班委进行交流沟通,定期和班委了解班内发展动态,保证院内事务正常下达,有效率进行,圆满完成。
(六)每个部门每半个月轮流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这半个月内的重要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
,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七)各部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时要求格式正式规范,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团委,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各同学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团委,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由秘书长与公关实践部部长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并每个月末向大众公开一份本月财务报告表。
(三)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日常开支须提交正式的文件申请,由主席团和主管老师审核、批准、报销。
(四)团委,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公关实践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进行审计和各部门互相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团委,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非特殊情况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向主席团申请批准。
(七) 公关实践联系赞助的时候,时刻谨记要维护学院根本利益,遇到原则性问题时须知告与主席团组织讨论,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将给予奖励。60分以上的为合格。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团委,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团委,学生处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扣3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2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缺席者:扣4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其他部门认为某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某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第六章 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名额两个部门,各部的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部门入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院内会议保持全勤,例会中积极发言,能提出自己独特见解。
b 积极配合各主席团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华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