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范文及注意事项(经典3篇)
离婚起诉书范文及注意事项 篇一
离婚起诉书范文
人民法院:
原告(女方):XXX,女,×××出生,×××户籍,现住×××,×××职业。
被告(男方):XXX,男,×××出生,×××户籍,现住×××,×××职业。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日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为×××。婚后相处期间,原告尽到了作为妻子的义务,但被告却对婚姻不负责任,经常外出不归,不顾家庭责任,时常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原告多次劝说无果,现在已无法继续忍受被告的背叛与冷漠,故提出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婚姻感情确已破裂,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与他人有婚外情,经他方提出离婚请求的;
(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有因赌博、吸毒等其他恶习致使家庭生活不能正常进行,经他方提出离婚请求的;
(五)分居满二年,感情确已破裂的。”
被告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原告有权提出离婚诉讼。现特向贵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一、判决离婚,撤销原婚姻登记;
二、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抚慰费一万元;
三、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离婚损失费三万元;
四、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特此起诉。
原告:XXX
日期:×××年×××月×××日
注意事项
1. 离婚起诉书一般在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使用,起诉书应当详细陈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并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
2. 起诉书应当按照法定格式写作,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婚姻登记情况、婚姻状况、离婚事实和理由等。
3. 在起诉书中,应当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说明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4. 起诉书应当具备逻辑性和条理性,表述清晰明了,不得有严重的语法错误和漏洞。
5. 在写作起诉书时,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编造虚假事实或者诬告陷害对方,以免对方提起反诉。
6. 在起诉书中,应当明确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并合理陈述自己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需求。
7. 起诉书应当签署原告的真实姓名和日期,以确保起诉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离婚起诉书范文及注意事项 篇二
离婚起诉书范文
人民法院:
原告(女方):XXX,女,×××出生,×××户籍,现住×××,×××职业。
被告(男方):XXX,男,×××出生,×××户籍,现住×××,×××职业。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日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为×××。婚后相处期间,原告尽到了作为妻子的义务,但被告却对婚姻不负责任,经常外出不归,不顾家庭责任,时常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原告多次劝说无果,现在已无法继续忍受被告的背叛与冷漠,故提出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婚姻感情确已破裂,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与他人有婚外情,经他方提出离婚请求的;
(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有因赌博、吸毒等其他恶习致使家庭生活不能正常进行,经他方提出离婚请求的;
(五)分居满二年,感情确已破裂的。”
被告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原告有权提出离婚诉讼。现特向贵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一、判决离婚,撤销原婚姻登记;
二、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抚慰费一万元;
三、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离婚损失费三万元;
四、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特此起诉。
原告:XXX
日期:×××年×××月×××日
注意事项
1. 离婚起诉书一般在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使用,起诉书应当详细陈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并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
2. 起诉书应当按照法定格式写作,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婚姻登记情况、婚姻状况、离婚事实和理由等。
3. 在起诉书中,应当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说明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4. 起诉书应当具备逻辑性和条理性,表述清晰明了,不得有严重的语法错误和漏洞。
5. 在写作起诉书时,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编造虚假事实或者诬告陷害对方,以免对方提起反诉。
6. 在起诉书中,应当明确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并合理陈述自己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需求。
7. 起诉书应当签署原告的真实姓名和日期,以确保起诉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离婚起诉书范文及注意事项 篇三
本文提供离婚起诉书范文以及制作离婚起诉书范文的注意事项。 本文提供离婚起诉书范文以及制作离婚起诉书范文的注意事项。离婚起诉状
原告:秦香,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
被告:陈世,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陈秦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万元给原告(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按每月 元计);
三、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我于 年 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 月 日到某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
年 月 日生下儿子陈秦。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 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