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可能存在的陷阱【经典3篇】
离婚协议中可能存在的陷阱 篇一
离婚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离婚协议的签订更是需要慎重考虑。虽然离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可能存在一些陷阱。下面我将为大家分析离婚协议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陷阱。
首先,离婚协议中可能存在的第一个陷阱是财产分割。财产分割是离婚协议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但是在处理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双方往往会存在利益冲突。一方可能会利用离婚协议中的模糊表述或者隐瞒财产真实情况,从而获取更多的财产份额。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双方应该对财产进行详细的清查和评估,确保财产分割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其次,离婚协议中可能存在的第二个陷阱是子女抚养权。对于离婚夫妻来说,子女抚养权往往是最敏感的问题之一。双方往往会争夺子女的抚养权,而这也是离婚协议中最容易引发纠纷的部分。一方可能会在协议中通过一些隐晦的表述或者附加条件来争取更多的抚养权,从而影响对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双方应该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最后,离婚协议中可能存在的第三个陷阱是赡养费和抚养费的问题。赡养费和抚养费是离婚协议中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也是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一方可能会在协议中通过一些模糊的表述或者附加条件来规避支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责任,从而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双方应该明确规定赡养费和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离婚协议中存在着许多可能的陷阱。为了避免受到损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应该充分了解各种可能的陷阱,并且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离婚协议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中可能存在的陷阱 篇二
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涉及到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然而,在签订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可能会遇到一些陷阱。下面我将为大家分析离婚协议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陷阱。
首先,离婚协议中可能存在的第一个陷阱是财产分割。财产分割是离婚协议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但是在处理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双方往往会存在利益冲突。一方可能会通过一些手段来规避对方的合法权益,从而获取更多的财产份额。例如,一方可能会隐瞒财产真实情况,或者通过一些模糊的表述来规避对方的追索权。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双方应该对财产进行详细的清查和评估,确保财产分割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其次,离婚协议中可能存在的第二个陷阱是子女抚养权。离婚夫妻往往会为了争夺子女的抚养权而产生纠纷,这也是离婚协议中最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一方可能会通过一些隐晦的表述或者附加条件来争取更多的抚养权,从而影响对方的合法权益。例如,一方可能会规定对方必须支付更多的抚养费才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双方应该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最后,离婚协议中可能存在的第三个陷阱是赡养费和抚养费的问题。赡养费和抚养费是离婚协议中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也是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一方可能会通过一些模糊的表述或者附加条件来规避支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的责任,从而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例如,一方可能会规定支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的方式和金额,从而影响对方的经济状况。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双方应该明确规定赡养费和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离婚协议中存在着许多可能的陷阱。为了避免受到损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应该充分了解各种可能的陷阱,并且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离婚协议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中可能存在的陷阱 篇三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既方便、省时、又不丢面子,的确是个解除婚姻关系的好途径。然而总结本人接触的大量的离婚协议书,本人发现其中有些离婚协议书中却隐含着非常可怕的陷阱,其中有些是较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既方便、省时、又不丢面子,的确是个解除婚姻关系的好途径。然而总结本人接触的大量的离婚协议书,本人发现其中有些离婚协议书中却隐含着非常可怕的陷阱,其中有些是较为隐蔽的,而有些却是非常明显的,按理说这样的离婚协议书根本不应该不被注意,但是却轻而易举的生了效。真到了离婚的时候,再想反悔也来不及了。虽然极力回忆起签订协议时的情景,虽然列出了一大堆不是本意的理由,但最终都由于缺乏证据而不被法院采信。而律师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尽管也是使尽浑身解数,最终也是无力回天。在此本人以举例的方式简单的谈谈离婚协议中的陷阱问题,但愿能给您一些警示。(以下案例中的甲,乙均不表明哪一方是男哪一方是女)
例一,以结婚为条件,要挟对方签订协议的陷阱
甲乙男女二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后,美好的婚姻生活就要开始了,明天就可以与自己所爱的人登记结婚,开始蜜月旅行。有了如此美好的前景诱惑,什么样的条件都显得苍白无力,都可忽略不计了。此时乙方在正式登记结婚的前一天突然拿出了一份财产约定,约定了无论谁提出离婚,甲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一套都归乙方。甲方面对如此的约定,心中也着实的不痛快,然而,刚要表现出一丝的不满,乙方便拿“不要结婚了”进行要挟,结果甲方十分不情愿的情况下签了字。第二天双方如约办理了结婚手续。然而在正式结婚仅仅一年有余的时间后,乙方提出离婚,甲方因不堪忍受婚后生活中的现实,同意离婚,结果尽管在法庭上百般努力,最终还是将房子拱手送给了乙方。
回过头来再看看甲乙双方协议书的签订的情形,本人不得不怀疑,乙方给男方设下了一个陷阱!尽管这样的怀疑可能永远不能得到证实,但这样的现实是不得不让我们警惕的!至少不能为了结婚而盲目的签署一些绝对不平等的协议书(不过,本人要提醒一句:即使不平等,或者是非常的不平等,协议也是有效的,不平等的协议为什么也会有效呢?合同法不是明确规定了不平等的合同可以变更吗?,对于这个问题本人另有阐述)
例二,“兵不厌诈”的方式鉴定协议的陷阱
甲乙双方结婚后,因为家庭琐事经常争吵,这本来是件非常正常的事情。然而这却成了双方离婚的主要理由,乙方动不动就提出与甲方离婚,甲方见乙方也未必就是真心要离婚,于是就在乙方拟订好的离婚协议上签字,其中有一条规定:离婚后甲方应付给乙方补偿10万元。
签上名字后没过几天,小两口和好,乙方当甲方的面将过去的协议撕毁,双方的蜜月从新开始。好就不长,没过多久,双方再起硝烟,乙方又拟定协议一份,内有规定:如离婚,甲方给付乙方补偿15万。硝烟散去,再次和好如初,第二份协议自然也是当面撕毁。如此反复了五次,甲方已麻木不仁,正所谓是兵不厌诈,最后一次,甲方给乙方的补偿已经涨到30万,这次乙方突然来了真格的,聘请律师起诉到了法院。甲方大呼上当。对此本人只有两个字送给甲方:“晚了”!!!
从上面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也许乙方开始时的确不是为了钱,但绝不能排除以后突
发奇想,以签了撕,撕了签,反复几次使对方麻痹的可能性。如果真的遇到了这样的乙方,甲方可就要倒霉了。例三,甜言蜜语式签订协议的陷阱
甲乙双方夫妻感情开始出现裂痕,但还没有到反目成仇的地步,此时乙方便开始对甲方进行攻关,不但不再流露对甲方的不满,相反还对甲方关怀倍至,但离婚还是要不离口的。不但与甲方回忆过去的甜美,更为甲方设计离婚后的美景。比如,好合好散啦,将来我们还是朋友啦,不管到什么时候,只要你有困难,我都会像现在这样帮助你啦等等,总之所有能够打动甲方心灵的话都说到了,甲方终于信以为真,最终签订了离婚协议。虽然在这份协议中,甲方在财产问题上没有受到较大的损失,但自己的配偶却远离了自己,一个完好的家庭从此破裂。如此甜言蜜语的陷阱更是难以防范。
例四,婚后财产约定式协议陷阱
甲方与乙方因感情出现危机,双方要离婚。然而甲方又担心离婚协议很难被乙方接受
于是便采取了曲线救国的方式,先与对方搞个《婚后财产约定》,在这个大题目下,对财产进行了全面的约定,同时在其中一条中(注意:仅仅是一条)提到如果双方离婚财产将按此约定处理,并一再向乙方表明这只是个约定而以,我们双方也不至于到了离婚的地步。本来乙方是不想离婚的,听到甲方如此说法,便放松了警惕,草率的签了字。签字后不久,甲方便起诉到法院,因为该约定中有一条提到:如果双方离婚,财产将按此约定处理。于是在经过一番诉讼后,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按照婚后财产约定对双方财产进行了分割。
在此例中,甲方想与乙方离婚,但面对乙方不原意离婚的局面,甲方便采取了迂回的方式,先于对方搞个财产约定,从该约定上看,似乎还没有到了离婚的地步,事实上甲方也确实没有提到想要离婚,而只是用了个“如果”,但不管怎样,只要这个“如果”不再是假设,而成为了现实,那么对于离婚来说就很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