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管理制度【精彩6篇】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一
招待费是企业在公务活动中用于款待来访客人、参观考察、业务洽谈等活动的费用,是企业形象和信誉的重要体现。为了规范招待费的使用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招待费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首先,招待费管理制度应明确招待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招待费的使用范围应该明确规定,只限于公务活动中的款待费用,不能被滥用于私人需求或其他非法用途。同时,制度中应规定招待费的标准,包括款待对象的级别、款待场所的档次、款待费用的限额等,以保证招待费的合理使用。
其次,招待费管理制度应明确审批程序和责任分工。制度中应规定招待费的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审批、报销等环节,以确保招待费的合规性和合理性。同时,制度中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分工,明确谁有权审批招待费申请、谁有权核销招待费报销,以避免权责不清,导致招待费管理混乱。
此外,招待费管理制度应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制度中应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招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招待费的使用符合规定和实际需要。同时,制度中应规定惩罚措施,对违反招待费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维护招待费的合理使用和企业形象的良好形象。
最后,招待费管理制度应加强员工培训和宣传。制度的实施需要员工的配合和理解,因此,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使他们了解招待费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同时,应通过内部宣传和交流,提高员工的意识,增强他们对招待费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
在实际操作中,招待费管理制度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招待费的合理使用,提高企业形象和信誉。招待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深入研究。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社会发展和企业经营活动的日益复杂化,招待费的使用和管理成为企业管理中的重要问题。为了规范招待费的使用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招待费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首先,招待费管理制度应明确招待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招待费的使用范围应该明确规定,只限于公务活动中的款待费用,不能被滥用于私人需求或其他非法用途。同时,制度中应规定招待费的标准,包括款待对象的级别、款待场所的档次、款待费用的限额等,以保证招待费的合理使用。
其次,招待费管理制度应明确审批程序和责任分工。制度中应规定招待费的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审批、报销等环节,以确保招待费的合规性和合理性。同时,制度中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分工,明确谁有权审批招待费申请、谁有权核销招待费报销,以避免权责不清,导致招待费管理混乱。
此外,招待费管理制度应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制度中应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招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招待费的使用符合规定和实际需要。同时,制度中应规定惩罚措施,对违反招待费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维护招待费的合理使用和企业形象的良好形象。
最后,招待费管理制度应加强员工培训和宣传。制度的实施需要员工的配合和理解,因此,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使他们了解招待费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同时,应通过内部宣传和交流,提高员工的意识,增强他们对招待费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
在实际操作中,招待费管理制度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招待费的合理使用,提高企业形象和信誉。招待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深入研究。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管理原则:先申请、后执行;预算总额控制;对口接待,专款专用,全程监督。
接待计划(接待方案)的拟定与接待分工:
(一)接待计划(接待方案)包括迎送、陪同人员、日程、交通工具、食宿安排,以及领导会见、宴请等资料。
(二)上级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来中心的指导、考察等接待工作,由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经中心领导的批示拟定接待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承办。
(三)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的接待工作,经中心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后,由业务相关部门负责接待,需要的物资(票务、宾馆及酒店预定、会场需用物资等)可由办公室按接待部门交至的《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的领导批示,配合接待部门提前做好统一安排。(讨论是否需要接待计划)
第2条 业务招待费用定义: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购物卡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茶叶、其他纪念品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业务需要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参观费、旅游费等;因招待领用的酒水及香烟等。
第3条 使用范围:与开拓市场、维护客情关系、打通项目渠道等相关的主管单位、客户以及其他外部关系单位所发生的应酬、招待费等费用。(不包含市场公关费)
3。1 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来我司检查、指导、协调工作;
3。2 兄弟公司的领导、职工因公来我司考察、联系业务、洽谈工作;
3。3 外单位来公司或与相关单位联系业务、洽谈合作事项;
3。4 其他因公需要招待事项。
第4条 使用原则:
4。1 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4。2 陪同人员坚持适度从紧原则,原则上不能超过需接待人员的12。(原则上不能多于需接待人员)
4。3 严格执行规定限额和招待标准,分档次接待原则,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严禁随意超标进行业务招待,特殊情景需说明原因,经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招待,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二章 费用发生具体规定
第5条 费用申请制度及审批流程:业务费用实行事先申请,事中控制,事后报销。
发生招待费前应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附件一),注明接待原因、被接待对象及级别、接待地点等资料,并根据招待对象进行费用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财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6条 招待物品的采购:为降低业务招待费成本,原则上由办公室根据常规招待需求统一竞价采购,并由专人进行物品与台账管理,凭《招待物品购买申请表》(物资采购申请单)(附件二)与采购发票到财务报账。
6。1 招待物品的领用: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经办人根据已审批的《业务招待费申请表》填写《招待物品领用单》(附件三),并由物品保管人和办公室主任签字,方能对领用的物品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
6。2 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可到物品管理员处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600元的招待物品,需总经理批准。
6。3 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办公室根据会议的规模、级别核定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筹办部门具体经办。费用不单独在业务招待费中体现。(需要讨论该模式是否适用)
第7条 如到协议酒店饭店招待时,原则上实行现款结算,也能够实行授权签字,分阶段按协议统一结算。对于授权签字,具体规定如下:
7。1 签字人必须为公司有效的授权人,非授权人必须事先得到授权人的批准;
7。2 签单时须注明:招待单位、招待事由、招待人数、陪同人员、授权人及招待日期。
第8条 有关业务招待费用标准:原则要求用工作餐。如果确需招待的,原则上只安排一次,重要来宾或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光较长者,可视情景增加一次招待,其余时光尽量安排工作餐。
8。1 工作餐标准按被接待宾客的级别安排。副厅级及以上级别宾客、总经理及以上宾客每人次为100元,副处级及以上、副总经理及以上每人次70元,其他人员按每人次50元标准控制。
8。2 上级主管单位来公司检查指导或考察工作需要招待的,其开支标准(上限为):部级宾客为每人次300元,厅级宾客为每人次200元,处级宾客为每人次150元,科级及以下宾客为每人次120元,5人以上的宾客团队按每人次100元的标准开支。
8。3 外单位来本公司联系工作、参观等需用餐的招待标准按客人中最高级别安排,其开支标准:董事长级别每人次200元,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每人次150元,5人以上的招待团队按每人次120元标准开支;副总经理以下级别每人次80元, 5人以上的招待团队按每人次60元标准开支。如需安排旅游、食宿,旅游经费按照各景点费用市价进行控制,食宿参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部门经理部长对应的标准进行控制。
8。4 兄弟单位来来我司考察、联系业务、洽谈工作的,原则上安排工作餐。
如因需要安排在外招待的,其开支标准:厅级及以上、副总经理及以上宾客每人次130元,其余级别宾客每人次为80元,5人以上的招待团队按每人次60元的标准开支。
8。5 如因实际需要安排来宾住宿的,可由业务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支标准参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照来宾最高级别人员参照我司对应级别人员标准进行控制。
8。6 因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根据上述三条对应的招待对象标准控制开支,招待事项应事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7 招待用酒水(仅指白酒,烟及其他酒水包括在上述标准内(需要讨论))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配置,按统一标准安排,10人及以上每桌不超过4瓶(500ML),10人以下每桌不超过1-3瓶(500ML),招待用的酒水由办公室做好购买及领用管理。因特殊情景不能从办公室领用酒水,需要临时购买的,单价(原则上)不能超过150元瓶(500ML),(讨论是否需要分级别)(厅级及以上级别宾客、董事长、总经理级别宾客标准为260元瓶,副厅级及副总经理宾客标准为200元瓶,副处级及以上、副总经理及以上宾客标准为150元瓶,其他宾客标准为120元瓶控制。)超过部分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8。8 单次购买招待鲜花(150元)、水果(100元)、饮料(30元)标准原则上不能超过50元。
8。9 如因特殊需对已招待来宾要赠送礼品、礼金,需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中,经分管领导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礼品、礼金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00元人。其他单独赠送礼品、礼金的,原则上金额不得超过500元人。
8。10 因特殊情景紧急发生需要业务招待时,不方便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的,可根据招待对象的级别及人数向总经理口头请示后执行,在回公司两个工作日内补签“业务招待费申请表”方可到财务报销。?
第三章 费用报销
第9条 报销“业务招待费”时,应如实整理单据并填写“付款申请单”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并附上经审批的“业务招待费申请表”。
9。1 礼品、礼金报销时要求有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同时经办证明,在发票背面签字并注明日期;
9。2 在办公室领用招待物品,凭签字手续完整的《招待物品领用单》,方可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
第10条 发票要求:
10。1 不允许用白条、假票报销;
10。2 定额发票印章要清晰可识别,发票归属地与费用发生地必须一致;
10。3 手工开具的发票书写要求清晰,资料完整且印章必须清晰,不得套开、虚开;
10。4 机打发票发生日期必须与费用发生日期一致。
第11条报销审批流程:报销人→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审核→财务部审核→ 财务分管领导审核 → 总经理审批→ 财务部出纳处领款或核销
第四章 费用报销职责界定
第12条报销人的职责
12。1 报销人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单据及附件应合法、完整。
12。2 各项报销票证、资料必须齐全并按要求粘贴整齐(发票正面向上、平均摊薄粘贴),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第13条分管领导的职责
13。1 负责审查费用项目申请及批准手续,报销金额是否控制在申请的预算之内。
13。2 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第14条财务审核人员的职责
14。1 负责审查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报销资料是否贴合有关标准。
14。2 审查报销项目审批手续的完整性。
第15条审批者的职责
审批者对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费用总体的合理性负责。
第五章 处罚办法
第16条 报销人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不予报销不真实不合理部分。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20%--100%但不低于100元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研究移至司法机关处理。
第17条 分管领导在资料不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景下签名准予报销的,对其给予违规报销金额10%--50%但不低于50元的罚款。
第18条 财务审核人员审核不严使中心造成损失的,对财务审核人员按违规报销金额5%--15%的罚款。
第19条审批人对违规报销或审核不严给中心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职责。
第六章 附则
第20条 本规定由中心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21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施行。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科学、有效地利用办公经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景,经镇班子会研究决定,现就公务接待及招待费作如下规定:
一、接待范围
1、到本单位指导检查工作的县、市机关部门领导同志;
2、各兄弟乡镇单位领导;
3、市县相关部门领导;
4、外出接待上级有关领导。
二、公务接待资料
1、公务接待费用包括餐饮、接待烟、住宿等费用。
2、因处理紧急、重大以及突发性事件,造成工作人员误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3、党代会、人代会等重大会议,上级临时安排的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所发生的公务接待,其费用支出能够计入会议或活动费用,但入帐时必须要有会议或活动通知、签到表。其他会议及活动不得搞任何形式的聚餐,可按每人每一天(20-50元)的标准发放会议、活动伙食补贴,该项支出不作为接待费统计。
4、购送土特产支出需严格控制,财务科目单列,另行统计;县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购送土特产。
三、公务接待标准
1、用餐:机关部门到乡镇指导检查工作或乡镇之间交流工作原则上安排工作餐,标准控制每桌400元。因上级重要来宾或重大工作活动,确实需要宴请的,应遵循热情务实俭朴、厉行节俭原则。
2、住宿:工作人员因公外出的住宿费用,一律带回原单位报销。
四、审批程序
1、按照来宾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由接待领导或科室告知镇办公室并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镇办公室统一安排。自行安排的,接待费用自理,镇办公室负责人员不得违规事后补充手续。
2、出差外地招待,亦按以上规定办理。
五、接待工作的管理
1、烟酒由镇办公室统一管理,按照来宾级别核定招待烟酒档次,接待人员按核定的标准领取烟酒,自购烟酒一律不予报销。
2、接待人员要严格按标准执行,不准随意扩大接待范围,提高接待标准,否则超标部分费用自理。
六、招待费管理规定
1、系统内来客一般不予招待。确因特殊原因需招待的,按照接待审批程序,由主要领导同意后,镇办公室安排工作餐。
2、镇本级工作人员确因工作不能离开岗位,需要在外就餐的,如搞宣传活动等,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镇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餐,按每人每餐30元标准执行。
七、招待费实行团体审核,各口于每季季未将招待费票据,送镇办公室集中登记后上交镇财政监督领导小组审核,镇长签署核销。
八、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办事处参照执行。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五
公司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类业务接待行为,促使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以“厉行节俭,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以贴合内控管理各项规定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指分公司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为开展各类业务经营和其他各项活动需要而列支的接待用
餐等交往应酬费用。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实行预算控制、集中管理的原则。除十个营销中心招待费预算外所有业务招待费均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审批,财条部负责制定预算,并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景进行监督和控制。
第三条业务招待坚持对口接待的原则。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的领导,由分公司综合部统一安排接待;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的部门负责人,由分公司对口职能部室与综合部会商后安排接待;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由分公司对口职能部室或业务部门安排接待;地方行政部门一般人员,由分公司各工作相关部门安排接待;旗县分公司副经理以上,由分公司综合部安排接待。
第四条业务招待陪同人员坚持对口陪同的原则。招待上级机关的领导,由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综合部主任或相关部室负责人陪同;招待上级机关的部门负责人和兄弟单位领导,一般由一至二名分公司领导和对口职能部室负责人陪同;招待上级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和兄弟单位部门负责人,一般由对口职能部室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陪同。确因工作需要招待重要客人,各相关部门可请分管领导出席。
各类业务招待,接待部门应适当从紧控制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一般不应超过需接待人员的1。5倍。
第五条业务招待用餐坚持分级限标的原则。招待上级机关的部门负责人和兄弟单位领导,接待标准为60元人,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接待标准为40元人,地方行政部门一般人员,接待标准为25元人,旗县分公司副经理以上,接待标准为30元人。接待部门应依据标准严格掌握,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自行承担,分公司不予报销。
接待用餐一般应就近安排饭店招待。
午餐招待原则上不饮用酒类,确有需要时也应适量控制。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使用上实行提前申请,定额审批的原则。
业务部门执行招待任务前,应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综合部审核,由综合部主任核定标准报分管领导同意,财务部主任确认后方可执行。《业务招待费申请单》一式两份,申请部门和综合部各执一份。
第七条业务招待费报帐时实行两单一票的原则。即由接待人员在招待任务完成之后凭招待费用的正式发票、财务规定的报帐单和《业务招待费申请单》到综合部验证,由综合部主任确认后,再持报帐单、正式发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八条财条部负责制定每年的业务招待费预算额度,并对其使用情景进行监督和控制,业务招待费要坚持不超时序的原则,超出当季度时序进度的不予报销列帐。
第九条研究到企业经营工作实际,.....中心不须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但也要坚持不超时序,不超定额的原则,超出当季度时序进度的不予报销列帐,超出全年定额部分分公司不予解决。
第十条综合部未能严格按标准审批额度,每发生一次罚综合部主任生产奖金50元并通报批评,财务部未能做好每季度时序进度控制的,每发生一次罚财务部主任生产奖金100元并通报批评,负责接待部室在申请中有虚假行为,每发生一次扣罚部室主任200元并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分公司综合部制定并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内外招待的管理与控制,使招待规范化及合理化,避免不必要的开支与浪费,合理控制公司招待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招待资料
本制度所指的招待行为指就餐招待、烟酒、饮料、水果招待以及住宿招待(娱乐费用、礼品费用需供给具体方案报董事长批示)。
第三条 招待原则
(一)适度原则,公司所有招待要适度,对不是十分必要的不予招待。
(二)节俭原则,招待必须坚持节俭原则,力求花最少的成本,到达最好的沟通效果,不搞奢侈性的招待。
(三)公开原则,各领导、部门招待费用公开透明,公司将定期对各部门招待费用进行统计发布。
第四条 就餐、烟酒、饮料、水果招待
(一)招待对象:
1、为了促进公司发展而进行的'业务交往所需要的正常业务招待;
2、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
3、政府部门来视察、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4、有关业务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5、会议;
6、公司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标准:
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饮料、水果、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 1
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政府部门人员,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早餐50元人以内,中、晚餐200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30元人以内,午、晚餐100元人以内;
2、接待有关业务单位人员,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早餐30元人以内,中、晚餐100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25元人以内,中、晚餐80元人以内; 3、公司管理人员会议的聚餐,中、晚餐50元人以内;
4、公司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经董事长同意后),一般按中、晚餐50元人以内执行;
5、为了促进公司发展而进行的业务交往所需要的正常业务招待、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按照营销方案执行标准; 6、重大会议或特殊情景的招待标准,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三)招待相关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及部门负责招待时应依据标准严格掌握,未经批准超出标准的招待费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2、接待用餐一般应就近安排饭店招待;
3、午餐招待原则上不饮用酒类,确有需要时也应适量控制;
4、陪餐人员人数一般控制在2-3人,应为接洽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营销助理、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4人;
5、招待费实行提前申请、审批的原则;
6、执行招待任务前,除出差人员外,一律填写《招待费申请单》;
7、接待人员凭业务招待费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
(四)招待程序:
1、接待政府部门就餐由相关部门安排就餐或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 2、接待有关业务单位人员由营销助理或市场部安排就餐或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
3、各类会议就餐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安排;
4、董事长决定的其他事由,营销业务交往或招商等特殊情景,就餐由主要负责领导安排或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
第五条 住宿招待 (一)招待对象: 1、受公司邀请的客人; 2、省内外政府部门领导; 3、有关业务单位人员;
4、其他类型需要安排住宿的人员; 5、参加公司会议员工。 (二)招待标准:
公司招待来客一般安排到宾馆普通标准间,重要来客安排为酒店豪华标间或规格更好的房间,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
(三)招待住宿程序:
1、接待政府部门住宿由相关部门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相应标准;
2、接待有关业务单位人员住宿由营销助理或市场部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相应标准;
3、各类会议住宿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安排;
4、高层领导安排的住宿,由主要负责领导安排或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
第六条 招待费申请程序
1、公司管理人员及部门执行招待前,先到行政人事部填写《招待费申请单》,报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财务部确认后方可借资招待。《招待费申请单》一式两份,申请人和行政人事部各执一份;
2、公司管理人员及部门,外出差前先填写出差申请及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凭出差申请预算的招待费到财务部借资,特殊情景未预算到的招待费应电话逐级上报至总经理或董事长,经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招待,出差回来后两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手续。 第七条 招待费报销程序
1、招待费报帐时实行两单一票的原则。即由接待人员在招待任务完成之后凭招待费用的正式发票、财务规定的报帐单和《招待费申请单》到行政人事部确认,由行政人事部经理确认后,再持报帐单、正式发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2、负责接待人员在申请中有虚假行为,每发生一次扣罚200元并通报批评;
3、招待费用正式发票的客户名不能空着,统一开湖南百年一笑堂药业,除定额发票外,没有公司名称的一律不报;
4、报销招待费时,招待费发票要单独粘贴,不得与本次招待无关的报销票据共用一张粘贴单;
5、招待费发生后一个星期内必须完成费用报销程序,一个星期后财务不予报销;
6、外地出差时发生的招待费,回到公司后三日内完成费用报销程序。 第八条 本制度 年 月 日起试行, 第九条 本制度各条款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