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所工作岗位职责(精选6篇)
乡镇民政所工作岗位职责 篇一
乡镇民政所是基层政府的重要部门,负责提供各类民政服务和保障民生福利。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乡镇民政所设立了各种不同的工作岗位,每个岗位都有其独特的职责和任务。以下将介绍几个典型的乡镇民政所工作岗位职责。
首先是乡镇民政所的行政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负责协助所长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人员安排和培训、监督工作进展和质量等。行政管理岗位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是乡镇民政所的社会救助岗位。社会救助岗位负责开展各类社会救助工作,包括救助对象的认定、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救助金的发放等。社会救助岗位需要具备细心和耐心,能够积极帮助需要救助的人群,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
再次是乡镇民政所的婚姻登记岗位。婚姻登记岗位负责处理婚姻登记相关的事务,包括婚姻登记的受理、审查和登记、婚姻证书的发放等。婚姻登记岗位需要具备严谨和细致的工作态度,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的准确和公正,为新人们提供良好的婚姻登记服务。
最后是乡镇民政所的社区管理岗位。社区管理岗位负责协助乡镇民政所开展社区管理工作,包括社区活动的组织和策划、社区问题的解决和协调、社区文化的宣传和推广等。社区管理岗位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总之,乡镇民政所的工作岗位职责多种多样,各有侧重,但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和福利。在今后的工作中,乡镇民政所将进一步加强各个工作岗位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乡镇居民提供更好的民政服务。
乡镇民政所工作岗位职责 篇二
乡镇民政所是基层政府的重要部门,承担着提供民政服务和保障民生福利的重要职责。为了更好地履行这些职责,乡镇民政所设立了各种不同的工作岗位,每个岗位都有其独特的职责和任务。以下将介绍几个典型的乡镇民政所工作岗位职责。
首先是乡镇民政所的社会救助岗位。社会救助岗位是乡镇民政所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负责开展各类社会救助工作,包括救助对象的认定、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救助金的发放等。社会救助岗位需要具备细心和耐心,能够积极帮助需要救助的人群,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
其次是乡镇民政所的民政管理岗位。民政管理岗位负责协助所长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人员安排和培训、监督工作进展和质量等。民政管理岗位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乡镇民政所的整体管理水平。
再次是乡镇民政所的婚姻登记岗位。婚姻登记岗位负责处理婚姻登记相关的事务,包括婚姻登记的受理、审查和登记、婚姻证书的发放等。婚姻登记岗位需要具备严谨和细致的工作态度,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的准确和公正,为新人们提供良好的婚姻登记服务。
最后是乡镇民政所的社区管理岗位。社区管理岗位负责协助乡镇民政所开展社区管理工作,包括社区活动的组织和策划、社区问题的解决和协调、社区文化的宣传和推广等。社区管理岗位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乡镇民政所的工作岗位职责各有侧重,但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和福利。乡镇民政所将进一步加强各个工作岗位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乡镇居民提供更好的民政服务。通过这些工作岗位的协作和努力,乡镇民政所将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为乡镇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乡镇民政所工作岗位职责 篇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乡镇民政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抗灾工作,制定抗灾工作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接受、管理、登记、分配、发放救灾款物,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扶贫济困和社会互助、互济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活动。
三、拟定乡镇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乡镇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四、负责乡镇烈士褒扬、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指导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办理革命烈士称号和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等级评定的申报工作,负责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五、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
六、组织开展乡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贯彻国家、省、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申报、审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七、负责乡镇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医疗救助政策,办理医疗救助申报工作。
八、宣传贯彻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管,负责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
九、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乡镇地名管理工作,调处辖区边界线纠纷。
十、负责乡镇《婚姻登记条例》和《殡葬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丧事简办的良好风尚。
十一、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乡镇民政所工作岗位职责 篇四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二、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九、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大佛镇民政办人员分工情况
乡镇民政所工作岗位职责 篇五
1、贯彻国家、省、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制订乡镇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预报,掌握灾情、核查灾情,筹措和管理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灾区优惠政策。
3、负责社会救济工作;了解符合社会救济条件人员的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灾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按规定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4、负责优抚、双拥和烈士慰问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对各种优抚对象及国家伤残机关工作人员抚恤优待政策和标准。
5、负责退伍军人、参战士兵、伤残军人和军队复员干部优待金的发放,及时掌握家庭生活情况,为生活困难的办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负责殡葬管理、孤儿遣送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殡葬管理法规,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殡葬改革;协助流浪乞讨人员的遣送工作。
7、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8、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乡镇民政所工作岗位职责 篇六
一、在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和部署下,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制订乡镇(街道)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统计上报,掌握、核查灾情,筹措、发放和管理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
三、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低保边缘户家庭调查建档和动态管理;负责困境儿童救助和留守儿童数据库录入;负责避灾场所的建设及运行管理;负责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的审核;承担特困人员供养工作,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流浪人员的救助、协调安置工作。
四、协助落实优抚安置工作。负责双拥、优抚和烈士慰问工作,承担优抚对象核查、数据库录入及动态维护;做好“三属”人员身份核对及证件发放工作;做好维稳工作;落实烈士纪念设施的维护及管理;组织落实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和优待金发放工作。
五、做好基层政权工作。做好村务公开、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及日常管理、自治联合会建设及城乡社区建设。
六、承担社会事务工作。做好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负责执行殡葬管理法规,负责移风易俗、村级公墓建设和管理、三沿五区坟墓整治等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边界和地名管理。
七、做好养老服务工作。落实照料中心建设及运行;做好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建档工作;开展80周岁以上老人基本情况调查;配合乡镇(街道)老龄委开展老龄相关工作。
七、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八、承办乡镇(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