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员工管理制度【优秀6篇】
生产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篇一
在任何一个生产车间中,员工是企业的核心力量,他们的管理对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为了确保生产车间的高效运作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质量,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员工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本文将介绍一套完善的生产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明确
生产车间员工管理制度的第一条是岗位职责的明确。每个员工都应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包括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方法等。同时,每个员工的岗位职责应该与整个生产车间的目标和任务相一致,以确保整个团队的协作和配合。
二、工作规范明确
生产车间员工管理制度的第二条是工作规范的明确。每个员工都应该遵守一定的工作规范,包括工作时间、工作服装、工作纪律等。这些规范既能保证生产车间的正常运作,又能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激励机制完善
生产车间员工管理制度的第三条是激励机制的完善。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激励机制可以包括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培训机会、设置奖励制度等。只有员工得到适当的激励,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和潜力。
四、培训机制健全
生产车间员工管理制度的第四条是培训机制的健全。培训是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可以使员工不断学习和进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培训机制也可以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五、沟通机制畅通
生产车间员工管理制度的第五条是沟通机制的畅通。良好的沟通是保持生产车间的良性运作的关键。通过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可以使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传递更加顺畅,减少误解和矛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六、绩效考核严格
生产车间员工管理制度的第六条是绩效考核的严格。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可以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客观评价,激励员工的努力和进步,同时也可以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生产车间的整体效益。
七、安全生产重视
生产车间员工管理制度的第七条是安全生产的重视。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重要责任和义务,也是员工的基本权益。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可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水平。
综上所述,一套完善的生产车间员工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完善激励机制、健全培训机制、畅通沟通机制、严格绩效考核和重视安全生产,可以提高生产车间的整体效益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生产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生产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确保本车间生产能正常运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生产方面要文明生产
1、必须做到八小时满负荷生产。
2、要求全体职工服从领导、服从指挥,违者经教育仍不改的,车间有权予以辞退。
3、操作者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每班擦拭一次,机床上部每班清扫干净,床面上油,自己所属的工作场地及卫生区打扫干净。经班长检查打扫不彻底者罚款20元。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到岗,当接班人员到岗后交代清一天生产情况。
5、操作者所加工的零件摆放整齐,去毛刺。成品,半成品,毛坯,分类摆放。
6、操作者对检验员所发现的质量问题有异议时,可向上级领导反映不得在上班时间发生争执。对管理有任何不满或有异议可直接向上级领导反映。
二、产品质量方面
要求全体职工进一步提高"没有质量就没有产量"的产品意识。对造成的废品、次品要追究操作者的责任,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根据加工难度、工件大小,需刷镀、补焊等可补救的罚款50-200元,报废的按实际损失的20%进行罚款,废件成本价值超过万元由厂部研究处理
三、安全生产
1、要求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厂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旋转设备严禁戴手套进行操作,如因带手套而导致的一切事故责任将由当事人承担。
3、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反映,找相关领导给与解决。未解决前要在安全隐患区做好明显的标记,并远离。
4、杜绝野蛮操作机床设备、工、卡量具。如果发现机床设备、量具等损坏,由车间负责人、机修人员及操作者共同分析原因。正常磨损的由厂内修理解决,但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操作者个人按比例承担。
四、劳动纪律
1、每天上班前换好工作服,并于7:25(白班)或15:55(夜班)在车间门口集中点名,迟到者需向当班班长说明原因,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3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2、不准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应请假),违反规定月累计三次以后,每次罚款50元。每月出满勤奖2天工资,出勤满28天奖1天工资,出勤不满26天扣1天工资,出勤不满22天扣2天工资。日工资不满50元的职工按50元进行奖励。
3、严格履行请假销假制度,。有事要提前请假,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加扣一天),病假来不及的情况下要在上班后两天内向车间主任补假。婚、丧、孕假等特殊情况予以特殊处理。
4、上班时间如有事需离岗者必须向当班班长或主任请假,自己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5、工作时间内不准吃东西、睡觉、看小说、玩手机、无故窜岗、脱岗、车间内耍闹等。一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因离岗而导致废件、机床损坏,将处以双倍罚款)
6、上班时间不能无故回宿舍,下班后必须拉闸,关照明灯,吃饭时应将液压、水泵等设备关闭,违者罚款20元。
7、不准干私活,若自己确实急需,须经车间主任批准。
8、禁止当班人员聚众喝酒,否则每人罚款50元。
9、员工如需倒班必须通知当班班长或主任,需要加班时经车间主任、班长安排。
10、对工作中出工不出力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车间有权将其辞退。
五、工、卡、量具的使用规定
1、操作者对自己所使用的工具、卡具、量具等要爱护,精心。
2、对自己所借当班工具、卡具、量具要登记并当班归还,不按时归还者罚款20元。
3、因使用不当而导致损坏或丢失将按原价赔偿。对自己所使用的量具要定期校验,做到心里有数。
4、刀具消耗规定:30.40.50车床.4m.8m龙门铇床每月最多支领8块刀头,150.140车床每月可支领6块刀头,650.900刨床每月可支领3块刀头。如在生产过程中有特殊任务或要求,经车间主任批准特殊处理。按计划超支刀头部分按半价从工资中扣除,按计划节省刀头部分按半价奖给个人。
生产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篇五
工作纪律
1. 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 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3. 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4. 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5. 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考勤和请假制度
1. 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2. 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3. 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4. 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5.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6. 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7.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奖惩制度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2)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4)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5)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6)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7)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8)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1)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2)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3)在本厂范围内干私活的;
(4)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5)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6)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7)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
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生产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篇六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二、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2、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审核备案,由办公室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四、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
加班补偿:
2、员工因工作任务繁忙,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加班费按每小时10元计。
3、下列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