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推荐3篇)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 篇一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能源资源的日益紧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建立一套科学的工作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作为公共机构的重要一员,承担着推动节能工作的责任。本篇文章将介绍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的工作制度,以期提高公共机构的节能效率。
一、岗位职责
1. 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协调各部门间的节能工作,推动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
3. 监督和检查各项节能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4. 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
5. 收集和整理公共机构的节能相关数据,及时向上级汇报。
二、工作制度
1. 工作时间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按照公共机构的工作时间安排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应提前向上级报备,并获得批准。
2. 工作内容
2.1 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节能工作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应根据公共机构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节能规划,并组织各部门实施。他们需要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节能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监督和检查节能措施的执行情况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需要定期对各项节能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他们可以通过巡查、检查记录等方式进行监督和检查。
2.3 组织节能宣传教育活动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需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他们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宣传展览等方式,向员工传达节能知识和技巧。
2.4 收集和整理节能相关数据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需要收集和整理公共机构的节能相关数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他们需要了解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情况,制定相应的节能目标和措施。
三、工作要求
1.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节能政策和措施;
2. 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有效推动各项节能工作的落实;
3. 具备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与各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4. 具备较强的监督和检查能力,能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5. 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和汇报能力,能准确收集和整理节能相关数据。
通过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可以确保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作为关键的工作岗位,应承担起推动节能工作的责任,为公共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 篇二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能源资源的日益紧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为了一项紧迫的任务。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建立一套科学的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本篇文章将从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制度等方面介绍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的工作制度,以期提高公共机构的节能效率。
一、工作内容
1. 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节能工作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应根据公共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节能规划,并组织各部门实施。他们需要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节能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监督和检查节能措施的执行情况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需要定期对各项节能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他们可以通过巡查、检查记录等方式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组织节能宣传教育活动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需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他们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宣传展览等方式,向员工传达节能知识和技巧。
4. 收集和整理节能相关数据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需要收集和整理公共机构的节能相关数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他们需要了解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情况,制定相应的节能目标和措施。
二、工作要求
1.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节能政策和措施;
2. 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有效推动各项节能工作的落实;
3. 具备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与各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4. 具备较强的监督和检查能力,能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5. 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和汇报能力,能准确收集和整理节能相关数据。
三、工作制度
1. 工作时间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按照公共机构的工作时间安排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应提前向上级报备,并获得批准。
2. 工作安排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的工作安排由上级进行统一安排。他们需要根据公共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工作。
3. 工作考核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的工作考核由上级进行定期评估。评估主要根据他们的工作成效和工作态度进行,评估结果将作为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通过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可以明确节能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提高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效率。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一员,应承担起推动节能工作的责任,为公共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 篇三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促进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海南省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方案》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络员的确定:
各部门(单位)应确定一名负责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干部作为节能联络员,并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办公室,联络员如有变更,要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
第三条联络员的主要职责:
(一)收集、整理、传递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信息;
(二)协调督促所属单位和相关部门按时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
(三)分析汇总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动态;
(四)提出推进本部门(单位)或者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六)向本部门(单位)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第四条联络员会议制度:
(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会议。联络员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会议包括工作会议和临时会议。
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内容包括:沟通交流公共机构节能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等。工作会议由全体联络员参加。
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内容包括: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门课题的调研;研究节能工作中重点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措施等。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部分联络员或者全体联络员参加。
(二)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其他有关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
负责通知。(三)各部门(单位)需提交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应于会议召开前15个工作日内由联络员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合理化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以书面形式随时报送。
(四)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说明原因,并由本部门(单位)委派相关人员参加。
第五条各部门(单位)联络员应加强工作联系,增强沟通交流,相互学习借鉴。
第六条市政府办公室根据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联络员,按照节能工作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