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制度【精彩6篇】
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交通工具的普及和道路交通的不断拥堵,驾驶员安全行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保障驾驶员的安全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一套科学的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首先,驾驶员在上岗前应接受专业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确保其具备足够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培训内容包括交通法规、道路安全知识、紧急情况应急处理等方面。驾驶员要通过考试才能获得合法驾驶资格证书,确保其驾驶技能符合相关标准。
其次,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是保障驾驶员安全行车的重要环节。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应包括驾驶员安全培训、车辆安全检查、事故报告和处理等内容。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驾驶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在良好的技术状况下上路行驶。对于事故发生时,安全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另外,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相关制度和要求。驾驶员要时刻保持安全意识,遵守交通信号灯、礼让行车、不超速等交通规则。此外,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如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使用手机等。只有驾驶员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才能确保行车的安全。
最后,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和管理也是确保驾驶员安全行车的重要环节。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驾驶员考核制度,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记录、违章情况等进行评估。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驾驶员,要及时进行教育和培训,引导其改正错误行为。对于严重违章的驾驶员,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甚至取消其驾驶资格,以起到警示作用。
综上所述,建立一套科学的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驾驶员的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通过驾驶员的培训、安全管理机制的建立、驾驶员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以及对驾驶员的监督和管理,可以有效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水平,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为道路交通的安全稳定做出贡献。
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城市交通的日益拥堵,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制度成为确保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为了保护驾驶员的安全,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制度。
首先,驾驶员在上岗前应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包括交通法规、道路安全知识、紧急情况应急处理等方面。只有通过相应的考试,驾驶员才能获得合法的驾驶资格证书。这样可以确保驾驶员具备必要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为安全行车打下基础。
其次,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是保障驾驶员安全行车的重要环节。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应包括驾驶员安全培训、车辆安全检查、事故报告和处理等内容。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驾驶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在良好的技术状况下上路行驶。对于事故发生时,安全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另外,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相关制度和要求。驾驶员要时刻保持安全意识,遵守交通信号灯、礼让行车、不超速等交通规则。此外,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如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使用手机等。只有驾驶员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才能确保行车的安全。
最后,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和管理也是确保驾驶员安全行车的重要环节。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驾驶员考核制度,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记录、违章情况等进行评估。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驾驶员,要及时进行教育和培训,引导其改正错误行为。对于严重违章的驾驶员,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甚至取消其驾驶资格,以起到警示作用。
综上所述,建立一套科学的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驾驶员的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通过驾驶员的培训、安全管理机制的建立、驾驶员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以及对驾驶员的监督和管理,可以有效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水平,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为道路交通的安全稳定做出贡献。
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制度 篇三
一、行车工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行车起重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二、行车指挥司索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经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指挥行车。
三、行车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行车指挥制度及吊钩、吊具、钢丝绳报废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四、行车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穿高跟鞋上行车,严禁跨越行车护栏,上下行车必须走专用的安全楼梯。
五、行车工必须保持充沛的精力上班。驾驶过程中,思想必须高度集中,不得打手机,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开车。
六、行车工进班时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行车机电维修人员每天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必须联合检查行车一次。所有检查必须详细记录。
七、仔细检查行车的控制系统、制动器、上升限位、联锁门及其他安全装置等,特别是对三大安全部件(吊钩、钢丝绳、绳头夹制器)作细致检查,有缺陷和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八、机电维修人员每天检查行车时,仔细检查行车的电气控制系统、运行机构、制动器、钢丝绳、吊钩吊具和安全装置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联合检查行车时,要仔细检查行车的金属结构、机械部分、电气部分以及吊钩吊具、钢丝绳等,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十、行车指挥司索人员指挥使用行车时,先仔细检查行车吊钩、吊具、钢丝绳,确认其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指挥行车起重作业。
十一、行车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未拉闸停电挂牌时,严禁检修行车。行车检查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也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
十二、指挥行车必须由一人指挥,指挥者必须佩戴专门的行车指挥标志,必须用口哨和手势同时指挥,严禁多人指挥。行车工必须拒绝多人指挥,只能听从一人指挥。当遇危险情况,无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行车司机都应立即停车。
十三、指挥行车时,指挥者应站在行车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或障碍物。
十四、行车操作前必须先响铃,后送电,并确认大车轨道和小车平台上无人或障碍物后,方可开车。
十五、行车工在开动起重机时,禁止三个动作(上下、左右、前后)同时进行,以免吊物摇摆伤人。
十六、严禁吊物从人头上或重要设备上经过,严禁人员从吊物下面经过。
十七、严格执行行车“十不吊”。
十八、违反以上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罚:
1、凡违章指挥行车者,每人次罚款200元,安委会成员、车间主任、作业长级人员违章指挥,加倍处罚。因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根据事故的大小,加倍处罚,若触犯刑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除紧急停止以外,指挥行车必须戴好棒线厂行车指挥员标志,否则处罚100元/人次。
(2)多人指挥一台行车吊物件的,每人处罚50元。因指挥混乱而造成事故时,加倍处罚。
2、无证驾驶行车的,罚1000元/次。
3、饮酒上班驾驶行车的,勒令回家休息,当日作事假处理,并罚款500元。
4、上下行车不戴安全帽或穿高鞋的,罚100元/次。
5、行车开车过程中打手机的,罚200元/次。
6、行车工进班未检查行车,或发现行车隐患未及时汇报处理的,罚100元,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加倍处罚。
7、行车检修,不按设备检修挂牌规定断开电源,未挂警示牌,未写好检修内容,就直接作业的或非挂牌者擅自摘取警示牌的,每人次处罚500元。检修完毕,不及时摘取警示牌的,罚款200元。行车检修时,行车工未在检修记录本上登记签字的,罚100元/次。
8、其他一般违章行为,罚100元/次。
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制度 篇四
一、出车前必须检查是否携带好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二、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的紧固情况,检查车辆制动、电路、油路、灯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完好,操作灵活,做到安全、可靠。
三、行驶途中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注意集中思想,安全行驶,如发生车辆异常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或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复行驶。
四、严禁让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车辆。
五、严禁驾驶员疲劳驾车、酒后驾车。
六、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从事道路运输。
七、严禁车辆超载、乱停乱放、闯红灯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八、严禁车辆在出车前未经驾驶员或车辆维修人员的安全检查私自出车,防止车辆"带病"上路。
九、严禁在行驶途中将车辆交给与工作无关人员驾驶。
十、在特殊天气、特殊路段,应严格控制车速、确保安全。
十一、收车后,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清洁检查车辆,保证车辆第二天能正常行驶。
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制度 篇五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运行工区驾乘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1安全行车规定
1.1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
1.1.1工区所有车辆的驾驶人员(含操作队值班车辆)均应由公司批准的具有驾驶资质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工区机动车辆。
1.1.2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1.1.3操作队值班车辆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操作队队长、当值值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做到出车及时、驾驶安全;工区生产用车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不得私自出车;
1.1.4操作队值班车辆应履行车辆每日交接手续,确保油料充足,车况良好,不符合车辆交接条件的,接班人员应及时指出,并向驾驶班班长汇报。
1.1.5驾驶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工区、操作队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1.1.6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1.1.7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1.1.8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1.1.9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1.1.10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1.1.11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1.1.12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1.1.13车辆的出行执行派车单制度。
1.1.14驾驶班应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1.1.15执行行车任务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工区规定的行车路线,驾驶途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16不准酒后驾车,驾驶中不准打手机,不准吸烟,不准与同车人说笑、聊天。
1.2乘车人员安全规定
1.2.1乘车人员有提示、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的义务。
1.2.2乘车人员应提前告之驾驶员的行驶目的地,并不得要求驾驶员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2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2.1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2.2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2.3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2.4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2.5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2.6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3安全行车奖惩
执行公司及工区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
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制度 篇六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机关车队驾驶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处(队)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文明行车,自觉按规定限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开超速车,不开超载车,不开故障车,不开报废车。
(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三、安全行车奖惩
(一)安全行车
1、安全行车每年评比一次。
2、本年度达到“六无”标准的获当年安全奖。
3、达不到“六无”标准的,取消安全奖。
(二)安全奖标准
1、全年安全奖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奖0.05元/公里。
(三)安全奖奖扣
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安全奖以经济奖励形式每年按驾驶员实际安全行驶里程发给,获得安全奖的驾驶员同时具有评选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的资格;达不到“六无”标准的,相应扣去安全奖和里程奖。
(四)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扣奖比例:
1、负全部责任者,扣除当年全部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2、负主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3/4;
3、负同等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2/4;
4、负次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1/4。
(五)其它责任情况的扣奖及赔偿责任。
1、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发生误时、误事的,一次扣奖100元,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2、发生驾驶证被扣或其它严重违章者,取消月度考核奖。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驾车辆,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3、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责任,除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扣除1—3个月的月奖,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直至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4、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5、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1—12个月奖,并按责任大小赔偿:
(1)负全部责任的,扣除全部月奖,按经济损失的4赔偿;
(2)负主要责任的,扣除9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3赔偿;
(3)负同等责任的,扣除6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2赔偿;
(4)负次要责任的,扣除3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1赔偿。
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
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6、无论何故造成的责任事故,均取消驾驶员当年的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