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精简6篇)
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
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与意义
设备资料档案是一个组织或企业中关于设备的重要信息的记录和管理工具。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于一个组织或企业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与意义。
首先,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设备管理的效率。设备资料档案包括设备购置、维护、修理、报废等各个环节的信息,通过建立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可以使这些信息得到统一的记录和管理。这样一来,在设备管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可以方便地查询和使用这些信息,避免了因为信息不全或不准确而导致的管理失误。同时,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还可以规范设备管理的流程和步骤,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提高设备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有助于保障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设备资料档案中记录了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使用说明、维护保养等信息,这些信息对于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保持安全可靠至关重要。通过建立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设备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了因为资料缺失或错误而导致的设备故障和事故。同时,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还可以规范设备维护保养的工作,明确维护保养的内容、周期和方法,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可靠性。
再次,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组织或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设备资料档案是组织或企业重要的财产,通过建立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保护和管理这些财产。同时,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还可以为组织或企业的管理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和参考,帮助管理层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通过合理利用设备资料档案,组织或企业可以更好地制定设备管理的战略和计划,提高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于一个组织或企业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它可以提高设备管理的效率,保障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提升组织或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因此,建议各个组织或企业在设备管理中,重视设备资料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建立健全的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为组织或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篇二
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统一管理设备资料档案,提高设备管理效率和保障设备安全可靠性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首先,建立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需要明确管理目标和原则。设备资料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统一管理设备资料档案,提高设备管理效率和保障设备安全可靠性。在制定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时,需要明确这一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原则,如信息完整性原则、数据准确性原则等。这些原则可以为设备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和使用提供指导,保证设备资料档案的质量和可靠性。
其次,建立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需要明确管理责任和流程。设备资料档案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和人员的工作,需要明确各个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责任和工作流程。比如,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资料的存储和使用,维护人员负责设备资料的更新和维护等。通过明确管理责任和流程,可以确保设备资料的及时和准确处理,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再次,建立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工具和系统。管理工具和系统是设备资料档案管理的重要支撑和工具。可以通过建立电子设备资料档案管理系统,实现设备资料的快速录入、查询和使用。同时,可以建立设备资料档案管理手册,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为管理人员提供操作指南和参考。这些管理工具和系统可以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减少管理风险。
最后,建立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需要进行培训和宣传。设备资料档案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和人员的工作,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使其了解和掌握设备资料档案管理的要求和方法。培训和宣传可以通过组织培训班、制作培训材料、发布管理通知等方式进行。通过培训和宣传,可以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促进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建立和实施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是提高设备管理效率和保障设备安全可靠性的重要手段。在建立和实施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时,需要明确管理目标和原则,明确管理责任和流程,建立相应的管理工具和系统,进行培训和宣传等。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提高设备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因此,建议各个组织或企业重视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设备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1.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报告书;
1.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1.4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状况记录;
1.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1.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档案资料,应指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用于保存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保存期限原则上为3年,重要的见证资料应永久保存。
4、根据需要本单位可另外专门设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机构。
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的生产(工作)服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莞厚街海清污水处理厂档案室内外各种资料、档案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为公司档案管理的牵头部门。
3.2除设备、财务等专门档案由各相关部门管理,其余档案由资料档案室集中管理。
4、工作程序
4.1凡是能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4.1.1建厂时原始设计资料,各种招投标文件,各种普查、调查形成的文字材料。其它需要存档的文字材料。
4.1.2各部门如生产、行政、设施维修、合同、技术、保卫、设备、固定资产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类原始材料。
4.1.3部门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总结、报告及需要归档的其它文件。
4.1.4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
4.2档案的收集、鉴定与整理
4.2.1档案管理部门除了通过正常渠道外,应经常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收集文件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应主动配合,定期检查应存档资料,主动向管理部门资料室移交,在外开会等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向行政部作收文登记,个人确需的,经批准可以复印留用。
4.2.2档案管理部门在收到有关归档资料后,应根据其内容,对其价值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存档。每年六月底前,各档案管理部门应完成上年归档资料的清理和归档工作。无归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资料,经过技术人员鉴定和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定期销毁。凡应存档文件,应按内容进行分类、组卷、装订、编号上架,并编制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利用。
4.3档案管理人员要求
档案管理是一项保密性较强的工作,从事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应热爱档案事业,不务名利,遵纪守法、严守秘密;工作作风严谨、一丝不苟。业务上应努力学习,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知识面,掌握一定的档案管理专门业务知识,熟悉公司所管档案的特定业务的基本特点和规律,能够处理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4.4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4.4.1努力学习、宣传和执行《档案法》,遵守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4.4.2认真按照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和编制检查等工作。质量符合档案管理标准要求。
4.4.3耐心细致地做好其它档案人员的档案立卷指导检查,为合法查阅利用档案者提供方便条件。
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档案编研工作,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
4.4.4档案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保密法》,确保党和国家及本单位涉密工作的安全。
加强对档案材料利用管理,凡属重大技改、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经济数字、人事材料等档案,不得向外泄密。
4.4.5严禁非档案室人员进入档案室。本室人员进出时必须关锁好文柜、门窗,检查安全防盗设施,以防意外。
4.4.6严禁将档案机密材料带入公共娱乐场所、探亲访友;严禁丢失或泄密。如发生失泄密事件,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4.4.7如有违反《档案法》和《保密法》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追究相应责任。
4.5档案查阅制度
4.5.1档案的查阅。外单位凭证件,经领导批准,在指定的阅览室和规定的范围查阅。本单位员工查阅或复印按《档案查阅制度》办理。
4.5.2凡属本厂管理人员,原则上均可查阅与本职工作范围有关的档案。
4.5.3如需查阅非本职工作或非本部门范围档案和重要档案时,须报副总经理同意后才能查阅。
4.5.4查阅档案时,须填写登记簿,不得将档案带出室外查阅。如需抄录或复印,必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5.5查阅者必须保护档案原貌,不得进行任何勾划、涂改、拆损,对确需拆卷的档案,必须副总经理批准,由档案人员办理。
4.5.6严守档案秘密,不得将档案内容传与他人,否则发生后果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理。
4.6档案保管制度
4.6.1档案室是本厂机要重地,非本室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4.6.2每年组卷完成的档案,必须收集齐全,按时入库(柜)并作移交登记。
4.6.3库房应安装调温调湿设备,保持室内温度、湿度相对稳定(一般温度14℃-24℃;湿度45%-60%)。
4.6.4库房门窗应有防盗、防尘设施,并防止老鼠入侵,并设置窗帘、窗板等遮阳措施。
4.6.5档案柜、架应按规定整齐排列,并与墙壁保持适当距离。
4.6.6对所藏档案要定期检查,掌握保管情况,定期打扫,清理柜架,确保档案保存完好无缺。
4.7档案室防火安全制度
4.7.1人事档案、文书档案室、技术资料室、财务档案室都是重点防火部位。
4.7.2档案室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油液、爆炸物品和有腐蚀性的物品。
4.7.3档案室不准吸烟、动火、不准使用电炉,照明灯不得超过60瓦,下班或人不在时作到人走电断、灯灭。
4.7.4管理人员翻阅、装订档案时不得吸烟。
4.7.5闲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4.7.6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篇五
档案资料是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各项职能的具体反映,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是公路工程建设监理的职能和工作内容;是制止公路工程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施工程序、质量按规范的要求实施,进度、造价按计划、合同实行。
1、对施工单位日常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
2、对表格填写中的问题给予解答。如表格中有产生歧义及疑问的地方,应及时向业主或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请示,并将答复及时反馈施工单位。
3、完成监理独立抽检资料和独立评定资料以及对所辖合同段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督导、汇总和移交。
4、为实现公路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目标,驻地监理办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必须使用建设单位统一印制的抽检检查表格及指令性表格。
5、从建设项目开工之日起,驻地监理办安排专人收集、分类整理存档的文件、重要会议记录、变更设计文件、综合管理类的往来文件、独立筹建资料及工程监理过程中采集的照片、底片、音像、图片、磁盘、光盘等非纸张载体资料,
力求做到资料整理与施工进度同步。在对建设项目的形成、积累的资料分阶段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中,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驻地监理办应按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移交前综合管理类文件、、重要会议记录、变更设计文件及非纸张载体资料按年度、按合同段、按问题、按保管期限进行整理;独立抽检资料按合同段、以每公里为单元或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以方向进行整理。
6、驻地监理办设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本建设项目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并配备必要的档案设备。
7、驻地监理办必须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对管理处、总监办、驻地监理办、承包人、地方政府、设计单位之间的有关质量、进度、费用及其它的一切往来函件和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
设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
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
第四条、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