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工作制度(优选3篇)
保密管理工作制度 篇一
保密管理工作制度的重要性
保密管理工作制度是企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管理制度,它对于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商业机密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当今信息高度发达的社会中,保密管理工作制度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和采用。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来介绍保密管理工作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保密管理工作制度能够有效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往往来自于其独特的技术、专利、商业模式等。如果这些关键信息泄露出去,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建立健全的保密管理工作制度,对于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
其次,保密管理工作制度能够维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商业机密是企业发展和生存的重要资源,包括客户信息、市场策略、销售数据等。如果这些商业机密被泄露,将会给企业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通过建立严格的保密管理工作制度,可以加强对商业机密的保护,从而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
最后,保密管理工作制度能够提高企业的声誉和信誉度。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企业的声誉和信誉度对于吸引客户和合作伙伴具有重要作用。如果企业因为保密管理不善而导致信息泄露,将会给企业的声誉和信誉度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建立严格的保密管理工作制度,能够提高企业的声誉和信誉度,从而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
综上所述,保密管理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能够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商业机密,提高企业的声誉和信誉度。因此,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保密管理工作制度,以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保密管理工作制度 篇二
保密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步骤
保密管理工作制度是企业保护核心竞争力和商业机密的重要手段之一。建立和完善保密管理工作制度,对于保护企业的核心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来介绍保密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步骤。
首先,确立保密管理的组织架构。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保密管理机构,明确保密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制定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保密管理机构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具备保密管理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同时,企业还应当明确保密管理的工作流程,确保保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制定保密管理的具体规定。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保密管理规定。这些规定应当包括保密责任的明确、保密制度的建立、保密措施的落实等内容。同时,企业还应当制定保密意识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最后,加强保密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保密管理监督机制,定期进行保密管理的检查和评估。保密管理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各个部门和岗位进行保密管理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企业还应当建立保密违规行为的处理机制,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综上所述,保密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步骤包括确立保密管理的组织架构、制定保密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加强保密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只有通过科学的组织和管理,才能有效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商业机密,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应当高度重视保密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
保密管理工作制度 篇三
保密管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保密工作,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市社在原《保密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制定了《青岛市供销社保密管理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机关秘密文件、资料的制作
(一)机关秘密文件、资料(以下简称秘密文件)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或委机关涉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光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二)制作秘密文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送范围及制作数量。
(三)纸介质秘密文件的制作应当在机关文秘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四)制作秘密文件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包括纸质、微机及软盘内存应当及时销毁。
二、秘密文件的收发与传递
(一)机关收发秘密文件,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文秘室、档案室等重要部门要严守纪律,恪守职责,做到秘密文件不丢失、不泄密。
(二)传递秘密文件,由办公室文秘人员和处室指定的.专人负责,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严格遵守各项保密管理规定,严守国家秘密,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三)领导阅处秘密文件应当自觉遵守保密法规和机关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阅毕应及时退交文秘室及处室指定的专门人员。
(四)领导及涉密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把秘密文件锁入文件柜内,不得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不得携带回家,不得携带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秘密文件外出时,应到文秘室登记备案,并由本人亲自管理,严防丢失。
(五)领导及涉密人员不得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国家及委机关秘密,不得在普通电话、电报、传真和私人信函中涉及国家及委机关秘密。
(六)领导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应及时交文秘室登记保存,需要时再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
三、秘密文件的使用
(一)机关收到秘密文件后,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文件的密级和制发机关的要求及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本机关知悉人员范围,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知悉范围。
(二)阅读和使用秘密文件,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并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秘密文件的去向。
(三)传达国家或机关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说明。
(四)复制秘密文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严禁复制国家、省、市秘密级以上文件,以及上级规定不准翻印的内部资料。
上级业务部门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时,需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审查同意,方可复制。
凡复制秘密级以上文件、内部资料,要严格登记手续,控制复制数量,并按原件要求管理。
严禁将各种秘密文件带到营业性复制场所复制。
(五)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抄录、翻印、复印、携带、隐瞒和私自外借,对秘密文件在保密期内尚未公开的保密事项,不得泄露。
(六)确因工作需要摘录、引用国家或机关秘密内容,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四、秘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
(一)秘密文件必须放在铁皮专用文件橱或铁皮密码保险柜内。
(二)秘密文件要定期清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处长(主任)报告,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按规定办理清退手续,严禁私自处理、销毁秘密文件,需要销毁时应登记备案并经分管领导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三)办公室负责市社秘密文件的保密管理,各处室负责本处室秘密文件的保密管理工作。
(四)禁止将秘密文件作为废品出售。
五、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
(一)采用电子信息等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不得将涉密文件、资料输入联网计算机。
(三)存储秘密文件的计算机媒体,如硬盘、软盘、光盘及磁带等,应按所存储信息标明密级,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四)存储、处理、传递、发布秘密文件的计算机局域网或计算机信息系统,应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库不得在互联网发布。
(五)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上安装不明软件,尤其是盗版软件。要定期使用杀毒软件清查计算机病毒,以免病毒破坏涉密计算机媒体。
(六)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经过委保密部门审查,分管领导审签后发布。
(七)禁止将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携带、传递、寄运至境外。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六、加强机关保密工作的领导
(一)机关保密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由市社党委书记任组长,监事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为成员的机关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关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
(二)各处室处长为本处室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监督本处室的保密工作;各处室要确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本处室日常保密工作。
(三)新增涉密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或保密培训。
(四)严格保密工作奖惩制度,对于机关保密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机关人员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的机关人员,要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