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精选6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临时用工的方式来满足生产和经营需求。然而,临时用工管理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如工资支付不规范、劳动保障不完善等。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用工方和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临时用工管理制度应明确用工方和劳动者的权益与义务。用工方应明确规定临时用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基本信息,并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障,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劳动者也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义务,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其次,临时用工管理制度应规范工资支付和福利待遇。用工方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及时足额发放。同时,用工方也应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如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等,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三,临时用工管理制度应明确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终止程序。用工方应与劳动者签订临时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同时也应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程序,避免因合同解除引发的纠纷和法律风险。劳动者在离职时,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确保合同终止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最后,临时用工管理制度应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用工方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临时用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劳动者也应积极参与监督和评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总之,建立一套完善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用工方和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具有重要意义。临时用工管理制度应明确用工方和劳动者的权益与义务,规范工资支付和福利待遇,明确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终止程序,并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只有如此,才能有效解决临时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企业和劳动者的共赢。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1、为维护项目部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临时用工单位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3、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有临时用工。第二章临时用工范围
本制度所指临时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试用编制内的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临时性、季节性、专业性用工人员。
第二章临时用工录用
1、因施工生产的需要招收临时工,由项目经理对招用临时工的劳资,技术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查,考核,技术工人必要时需进行理论,实践考试和体格检查,符合录用条件的,填写临时用工登记表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临时用工申请计划应写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数、用工来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议工资水平。
3、要求当临时工应具备的条件:身体健康,出示身份证和原籍村,派出所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及计生情况证明,遵纪守法,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服从统一调配安排。
第三章临时用工管理
1、临时工为施工生产提供技术和劳务,可根据被招收人员特长安排,禁止以普代技,不得单独承包工程。
2、招用单位为临时工创造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安全设施。对临时用工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事故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临时工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公司只承担国家法律规定的必要义务。
3、招用的临时工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参照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并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的临时工必须持证上岗。被录用的临时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听从调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劳动纪律。
4、招用的临时工经教育培训后,尚需向临时工带队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临时工带队人对所带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使他们熟悉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常识和本工种的安全知识。
5、招用人员上岗后应等同在册人员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考核,对不守纪律,不服从指挥,盲目蛮干者按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处理清退。
6、对临时用工因意外给公司财产、声誉或正常工作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用工部门负责追索赔偿,赔偿额度视事件大小由用工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部门、财务部门或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决定。
7、对临时用工给公司因盗窃、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而造成的公司财产、声誉或正常工作延误的损失,公司将严厉处罚,同时追究用工部门有关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8、人力资源部门按临时用工合同规定时间核定临时用工工作完成情况,并根据临时用工合同和实际临时工工作表现制作临时用工工资单,通知财务部门发放临时用工工资。
9、对因临时用工发生的其他开支,由用工部门制作预算并根据实际支出的票据进行报销。
10、公司不负责临时用工除用工合同规定的工资和开支以外的费用开支。
第四章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责解释。
2、本制度经报项目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篇四
1、临时用工是指为公路,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节性临时工人和民工。
2、确因养护、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签定劳动合同,确定合法劳动关系。
3、招用临时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与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4、特种作业岗位或技术性较强岗位确需招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有效技术证书和有效操作证,并经安全、人事部门考核审定后方可录用。特别是驾驶人员,驾龄不到三年或发生事故者禁止招用。
5、临时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就业证(卡)、人口暂住证等证件由人事部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和安全协议,加强管理,建立临时工花名册及有关台帐。
6、招用的临时工,用人单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则应进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同时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7、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对临时工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安全条件,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篇五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篇六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