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管理制度【推荐6篇】
休假管理制度 篇一
休假是员工享受劳动成果的一种权益,也是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的重要手段。为了更好地管理员工休假,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公司制定了休假管理制度。
一、休假类型和时长
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职位等级,公司将休假分为年假、事假、病假和调休假。具体时长如下:
1. 年假: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每年享受不同天数的年假,最低为5天,最高为15天。
2.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可以申请事假。事假的时长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最长不超过7天。
3. 病假:员工生病需要请假的,可以申请病假。病假的时长根据医生的证明而定,最长不超过15天。
4. 调休假:员工加班或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可以申请调休假。调休假的时长根据加班时长计算,最长不超过5天。
二、休假申请和批准流程
员工需要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休假申请。上级会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和工作安排来决定是否批准休假申请。如果批准休假申请,员工需要填写休假申请表,并将其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如果休假期间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结束休假,员工需要提前通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门。
三、休假期间的管理
在休假期间,员工需要保持联系畅通,及时回应公司的紧急事务和工作安排,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休假期间有需要员工协助处理的紧急事务,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休假补偿
根据不同类型的休假,公司会有不同的休假补偿政策。年假的补偿是按照员工的基本工资计算的,事假和病假没有补偿,调休假的补偿是按照加班工资计算的。
休假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更好地平衡员工和公司的利益,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公司将积极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让员工能够在工作和休息之间找到平衡,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潜力。
休假管理制度 篇二
休假管理制度对于企业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制定了休假管理制度,以合理安排员工的休假,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一、休假制度的优点
1. 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安排员工的休假可以避免员工因过劳而导致的工作效率下降。适当的休息可以使员工更好地调整身心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 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休假是员工身心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适当的休息可以缓解员工的工作压力,调整身心状态,减少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压力。
3. 提高员工满意度:合理的休假制度可以满足员工对休假的需求,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满意度。员工在得到充分休息的同时,也会更加珍惜工作机会,提高工作积极性。
二、休假制度的实施
1. 制定明确的休假政策:公司应该制定明确的休假政策,规定各种类型休假的时长和申请流程,以便员工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2. 建立健全的休假申请和批准流程: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休假申请和批准流程,确保员工的休假申请能够得到及时审批和处理。同时,上级应该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和工作安排来决定是否批准休假申请。
3. 加强休假期间的管理:公司可以要求员工在休假期间保持联系畅通,及时回应公司的紧急事务和工作安排。员工在休假期间应该积极配合公司的工作需要,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休假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制度,加强对休假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休假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员工应该主动遵守休假制度,合理安排自己的休假,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只有公司和员工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休假制度的良好运行,为企业和员工带来更多的福祉。
休假管理制度 篇三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的标准
(1)员工参加工作累计满1年不满xx年的,每年休假5天;
(2)员工参加工作累计满xx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3)员工参加工作累计已满2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3、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
(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顺延。
(2)由于本人原因不愿意休假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当年不再安排休假,下一年不再补休,也不给予补助。
(3)员工年休假期间外出休假,不报销往返路程费及其它费用。
(4)员工可用年休假充抵本人发生的事假或病假。
4、员工带薪年休假的审批和管理
(1)员工申请享受年休假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带薪年休假申请表》,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
5、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经公司有关会议决定,可以补充。
(2)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休假管理制度 篇四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据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2、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六、附则
本年休假制度只针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休假管理制度 篇五
一、适用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年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2、临时劳务人员、内退人员、无岗人员、下岗人员、调出人员(包括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享受年休假。
3、凡一年内病、事、产、工伤假累计超过60天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二、休假时间
1、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后,每年可有5天的年休假,而后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则增加1天的年休假,最多增至14天。
若上半年满足工作年限的,本年可安排休假;下半年满足工作年限的,次年开始安排休假。
2、员工年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三、批准程序:
员工一次性休年休假应执行既定的休假计划,需提前申请并得到核准。员工零星休假,一天以内的,需提前一天获得直接上级批准;三天以内的,需提前三天获得直接上级和本部门经理批准;七天以内的,需提前七天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八天至十四天以内的,需提前一个月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四、具体规定:
1、考虑到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各部门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在不增加编制和人员、确保工作(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每季末制定下一季度本部门员工的休假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计划期内确实不能休假的,可在本年度内调整休假计划。
2、各部门应严格年休假管理制度,严格考勤。公司将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抽查结果将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如抽查发现有员工没有履行规定的请休假手续擅自休假、或者虽然提前告知了相关主管但事后不能及时提供请休假证据的,视同旷工处理。
3、年休假最少应以1小时为单位使用,不足1小时的以1小时计,超出1小时的按实际休假时间计。
4、年休假期间,基本(协议)工资和贡献工资照发。
5、员工上年度没有休完的年休假截止到下年度一季度末。过期作废。
6、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
7、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人事薪资委员会。
休假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及其劳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法定节假日是指我国现行休假制度规定的带薪节日和休息日。法定节日假包括:元旦(1天)、农历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1天)十一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端午节(1天)、清明节(1天)、三八妇女节(女职员半天);法定公休假为周六、周日。
第三条婚假:
1.员工结婚给予3天假期,达到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再增加婚假7天。
2.员工休婚假期间,其标准工资照发。
3.员工结婚男女双方在异地者,报销一次往返路费(具体参照出差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第四条丧假: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给予丧假3天;职工亲属在异地死亡可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路费自理。职工在治丧期间的标准工资照发。
第五条产假:女职工生育子女期间享受产假。员工计划内生育产假90天,含产前假期15天,属晚育者,另有晚育假30天。如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已婚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院开具的证明给予15天假期。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六条看护假:员工配偶分娩期间,可给予看护假10个工作日。护理假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七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经批准停止工作或不能正常工作需治病、休养者可享受病假。
第八条员工休养病假1天以下者需经部门经理批准,1-3天者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员工休病假7天(不含)以内,标准工资照发。7天(含)以上者,发放标准工资的60。
第十条员工因个人私事,经批准休假的,一次事假不得超过3天。(含)事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其他工资按实际天数扣除。
第十一条员工请事假1天以内者,经部门经理批准,2天者,经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总部副经理以上人员请事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分公司副经理以上人员请事假须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一年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15天,否则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三条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或凭医院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经领导批准后休假,员工在工伤期间工资标准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十四条带薪年假: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7天带薪年假;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年假。所有带薪年假可以在年度内一次性或分次累计使用,但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
第十五条职工凡与配偶或父母(岳父母、公婆除外)不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工作满一年者可享受探亲假。符合上述要求的员工每年享受两次探亲假,由个人申请在法定假日自行安排并上报综合管理部,公司按同等级别出差标准实报实销往返路费。当年不用,次年不予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