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的岗位说明书(优质3篇)
人民检察院的岗位说明书 篇一
人民检察院的岗位说明书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为了保证司法工作的高效运行,人民检察院设立了多个不同岗位,以满足不同职能和需求。以下是关于人民检察院岗位的详细说明。
一、检察官岗位
检察官是人民检察院的核心力量,主要负责依法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官需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公正、客观地审理案件。此外,检察官需要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与相关司法机关、律师和社会各界进行有效沟通和协作。
二、办案人员岗位
办案人员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协助检察官进行案件调查和办理工作。办案人员需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较强的调查能力,能够准确收集、分析和研判案件相关证据,为检察官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此外,办案人员还需要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和组织能力,与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密切配合,确保案件顺利进行。
三、行政人员岗位
行政人员是人民检察院的后勤保障力量,主要负责行政和事务管理工作。行政人员需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高效处理日常办公事务,保证人民检察院的正常运转。此外,行政人员还需要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与来访人员和各方合作单位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四、技术人员岗位
技术人员是人民检察院的技术支持力量,主要负责信息管理、电子数据分析和技术设备维护等工作。技术人员需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和技术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技术工具和软件,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此外,技术人员还需要具备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其他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配合,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
五、其他岗位
除了以上几个主要岗位外,人民检察院还设有其他一些支持性岗位,如司机、保安、文秘等。这些岗位虽然不直接参与司法工作,但对人民检察院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岗位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人民检察院的岗位分工明确,各岗位之间密切配合,共同为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而努力。无论是检察官、办案人员、行政人员还是技术人员等,每个岗位都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希望有志于从事司法工作的人才能够加入人民检察院,共同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力量。
人民检察院的岗位说明书 篇二
人民检察院的岗位说明书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拥有多个不同的岗位,涵盖了从检察官到行政人员以及技术人员等各个方面。这些岗位都有其独特的职责和要求,共同构成了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团队。
首先,检察官是人民检察院的核心力量。作为法律的执行者,他们主要负责依法办理各类案件。检察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够公正、客观地审理案件。他们需要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善于分析和研判案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点和证据链,确保司法公正。
其次,办案人员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协助检察官进行案件调查和办理工作。办案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调查能力,能够准确收集、分析和研判案件相关证据。他们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紧密配合,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此外,人民检察院还有行政人员岗位,这些人员主要负责行政和事务管理工作。他们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高效处理日常办公事务,保证人民检察院的正常运转。与此同时,行政人员还需要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与来访人员和各方合作单位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另外,技术人员在人民检察院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主要负责信息管理、电子数据分析和技术设备维护等工作。技术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和技术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技术工具和软件,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他们还需要具备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其他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配合,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
除了以上主要岗位之外,人民检察院还设有其他一些支持性岗位,如司机、保安、文秘等。他们虽然不直接参与司法工作,但对人民检察院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岗位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人民检察院的岗位分工明确,各个岗位之间相互配合,共同为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而努力。每个岗位都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无论是检察官、办案人员、行政人员还是技术人员等,都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希望有志于从事司法工作的人才能够加入人民检察院,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力量。
人民检察院的岗位说明书 篇三
人民检察院的岗位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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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和职能部门主要岗位职责
(一)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最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主要岗位职责: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
1、控告申诉检察处岗位职责:举报中心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埔、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脏贿赂局岗位职责: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脏、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渎职侵权检察局岗位职责: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1、指导基层院查办渎职侵权案件;
2、组织并查办渎职侵权案件侦查协作。
4、负责渎职侵权案件的侦查协工作;
4、侦查监督处岗位职责: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1。对全市的审查批捕、立案监督和青少年维护权益工作进行指导。
2、对下级院报送的请示、复核案件和延长羁押案件进行审核。
3、对直接受理的审查批捕案件审核,并提出意见。
4。对各县(区)院报送的批捕、不捕和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审查;
5、对各县(区)院报送的请示、复核案件、延长羁押案件进行审查;
6、审查直接受理的提请案件。
7。负责案件的`接收、登记、保管,分发各类案件材料及数据统计工作。
8、协助审查办理自侦、公安、安全机关移送的案件及请示、复核案件和各县(区)院报送的立案监督案件的汇总工作。
5、公诉处岗位职责: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1。主持公诉处的全面工
作,2。负责案件分配、审查和审核工作。3。代表国家出席法庭对各类案件提起`支持公诉4。开展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5。参与办理一审、二审、抗诉、请示案件;审查备案材料。
6。负责内勤、统计、记录工作。
6、监所检察处岗位职责: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侍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埔、起诉等工作。
7、民事行政检察处岗位职责: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1。负责承办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裁判的申诉案件;
2、对法院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3、指导基层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4。承办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裁判的申诉案件;
5、承办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
8、检察技术处岗位职责: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
1。 负责司法医学检验鉴定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负责笔迹、印章等痕迹检验鉴定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负责院内局域网的管理工作,承担照相、摄像和现场勘验工作。
9、纪检监察处岗位职责: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1、负责本院政纪工作和基层院政纪工
作的指导。
2、认真接待来访人员,及时处理人民来信。
3、受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检举、控告、办理违纪案件。
10、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岗位职责;1。负责检委会办事机构相关工作,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担专项调研工作,4。负责收集整理调研资料,编辑、发行《平凉检察》刊物,处理室内相关事务。
5。负责检察官协会工作,承担检察理论调研活动,负责编辑调研专刊等项工作。
11、职务犯罪预防处岗位职责;1。 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处全面工作,组织、指导、协调预防成员单位和基层院开展预防工作,总结、推广预防工作经验,承担市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行业预防、专项预防、个案预防、预防调研和预防宣传工作。办理预防处其它工作任务。
12、监所处岗位职责;1。负责监狱、看守所的执法监督工作;
2、组织查处发生在监管场所的职务犯罪案件;
3、指导基层院监所检察工作。
4。查处发生在监管场所的职务犯罪案件;
13、政治部岗位职责;1。负责全市检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管理,协助院党组抓好全市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与地方党做好各县(区)检察院领导班子的管理、考察、配备。
2。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官等级的评定、任免工作,负责全市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教育培训规划,督促落实,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3。负责政工类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递、整理,办理部领导对文件的批示;负责文档管理,统计报表,通知会议,考勤、记录、整理工作。负责市院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劳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