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制度(精彩4篇)
妇幼保健制度 篇一
妇幼保健制度是指国家为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和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这一制度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完善,为广大妇女和儿童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保健服务。本文将从政策措施、服务内容和成效评估三个方面探讨我国妇幼保健制度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首先,政策措施是妇幼保健制度的基础和保障。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明确了妇女和儿童的权利和保健需求,并规定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同时,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如建立完善的妇幼保健机构和服务网络,加大对妇幼保健事业的投入,提供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等,以促进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和提升。
其次,妇幼保健制度的服务内容丰富多元。妇幼保健机构提供的服务包括孕前保健、孕期保健、分娩护理、产后恢复、婴幼儿保健等多个方面。在孕前保健方面,妇女可以接受体检、疫苗接种、优生优育指导等服务,以确保自身身体状况良好,提高生育质量。在孕期保健方面,妇女可以接受定期产检、营养指导、心理疏导等服务,以确保胎儿的健康成长。而在分娩护理和产后恢复方面,妇女可以得到专业护理和康复指导,以保证母子的安全和健康。此外,妇幼保健机构还提供婴幼儿喂养、疫苗接种、儿童健康管理等服务,以确保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最后,妇幼保健制度的成效评估是衡量其发展水平和效果的重要指标。通过对妇幼保健工作的评估,可以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和提升。目前,我国妇幼保健制度的成效评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服务覆盖面的评估,即妇幼保健机构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以及服务的到达程度和满意度;二是服务质量的评估,即妇幼保健机构的设施设备、医务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以及服务内容和效果的质量。通过以上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妇幼保健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综上所述,我国的妇幼保健制度在政策措施、服务内容和成效评估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就。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服务资源的不均衡分布、服务质量的参差不齐等。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妇幼保健制度,加大对妇幼保健事业的投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以更好地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和权益。
妇幼保健制度 篇二
妇幼保健制度是指为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和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在我国的妇幼保健制度中,关注妇女和儿童的健康需求、提供全面服务是其核心内容。本文将从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两个方面,探讨我国妇幼保健制度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首先,妇女保健是妇幼保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妇女保健工作主要关注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产后恢复和妇科疾病防治等方面。在孕前保健方面,妇女可以接受体检、疫苗接种和优生优育指导等服务,以确保自身身体状况良好,提高生育质量。在孕期保健方面,妇女可以接受定期产检、营养指导和心理疏导等服务,以确保胎儿的健康成长。而在产后恢复方面,妇女可以得到专业护理和康复指导,以保证母子的安全和健康。此外,妇女还可以接受妇科疾病的防治和健康教育,以提高自身的健康水平。
其次,儿童保健是妇幼保健制度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我国的儿童保健工作主要包括婴幼儿保健、儿童疫苗接种和儿童健康管理等方面。在婴幼儿保健方面,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婴儿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和疾病防治等服务,以确保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在儿童疫苗接种方面,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全程免疫接种服务,以预防儿童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而在儿童健康管理方面,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儿童体检、营养指导和疾病筛查等服务,以确保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然而,尽管我国的妇幼保健制度在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其中,服务资源的不均衡分布、服务质量的参差不齐是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妇幼保健制度,加大对妇幼保健事业的投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以更好地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和权益。
综上所述,我国的妇幼保健制度在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加大对妇幼保健事业的支持和投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广大妇女和儿童提供更好的保健服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妇幼健康的全面发展和全面保障。
妇幼保健制度 篇三
一、妇幼保健所岗位制度
(一)妇幼保健所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两规”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
2、全面掌握调整全县(市、区)妇幼保健管理的基本情况,掌握本辖区的妇女、儿童保健主要指标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搞好主要的敏感指标动态监测。
3、加强全县(市、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等,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做好全县(市、区)妇幼保健的业务指导工作,制定全县(市、区)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和专题讲座,努力提高基层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
5、配合市妇幼保健所具体落实县(市、区)妇、儿保围产协作组活动,每半年一次,组织全县(市、区)孕产妇死亡病历讨论每半年一次,儿童死亡病历讨论每年一次,并进行信息反馈。
6、定期召开基层妇保、儿保业务例会。
7、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基层现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各项妇女、儿童保健常规制度、保健措施、适宜技术的贯彻落实和推广。
8、根据妇幼保健统一要求,对妇幼保健所各类人员的医德、医风、业务技术、学习进行考核。
9、采用多种形式(如录像、广播、报刊、宣传册、画版),向广大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知识。
10、积极开展科技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全县(市、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二)基层例会工作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妇儿保工作例会。
2、例会内容:
(1)根据当月工作计划,布置和交流阶段性工作。
(2)研究基层妇幼保健及行业管理的对策。
(3)负责对中心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4)组织业务培训、专题业务讲座不断提高妇幼业务骨干及管理人员的水平。
(5)进行全市孕产妇死因及围产儿死因评审,分析顺位,制定干预措施,进一步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
3、例会要求:
上述例会均应设有“例会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内容、解决问题、布置工作任务等。例会前应做好准备,争取每次例会解决1—2个问题,不流于形式。
(三)基层培训工作制度
1、。年初各科室分别制订对基层人员的培训计划。阐明办班目的、对象、形式、时间。
2、根据培训计划,各科室分别做好培训管理工作和准备工作。
3、培训应根据县(市、区)妇儿保、生殖健康等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开展新知识、新技术及当年妇幼卫生中心工作的要求。
4、担任培训班的老师,由保健所组织安排所内、外专家进行授课。
5、每次培训结束,均应进行总结,并进行不同形式的考核。
6、各科室应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徐州市卫生局及徐州市妇幼保健所举办的各类学习班和学术研讨会,组织基层人员参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保健人员培训工作制度
1、保健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必须由保健所统一安排。
2、保健所各科人员应积极参加所内、外的业务学习、专题讲座,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3、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选拔思想素质好的中青年业务技术骨干进修或学习专科知识,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交到保健所。
4、所有外出学习、进修、参加学术会议人员,回所后应及时传达、汇报有关内容,并尽快开展新的工作。
5、妇儿保医生应定期到临床轮换。
6、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应掌握本科有关的新知识、新理论,开展新项目。鼓励其参加重要性的学术交流会及本学科发展前沿的短期培训,做好对下级人员的带教和培养工作。
(五)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制度
1、在所长领导下,由保健所及各科长组成考核组,负责保健人员的考核。每年一次。
2、凡当年分配到保健所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或新调入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在上一级妇幼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后方可上岗,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
3、年满45岁以下医护人员均需通过保健“三基”考核,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均与奖金、晋升、聘任、调资等挂钩。
4、对深入社区参与保健促进、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推广适宜技术等工作进行考核。
5、保健所人员必须自觉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有关具体要求按本所医德医风规范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于年终记入个人档案。
6、对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六)保健与临床轮转工作制度
1、妇幼保健所新分配毕业生或新调入的大中专毕业生,第一年先轮转病房。45岁以下住院医师、主治医师每3—5年轮转临床相应科室,强化训练半年。
2、妇幼保健所在各科室安排好正常工作前提下,有计划地安排保健人员进行临床轮转训练。外出学习三个月以上者,当年不安排轮转临床科室。
3、轮转期间,妇保医生应全面熟悉妇女疾病的诊断治疗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参与产前检查、高危妊娠的管理筛查及对疑难病症的处理。儿保医生应熟悉新生儿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临床专业知识,掌握临床专业技术操作以及处理较复杂临床技术问题。
4、学会书写各种医疗文件,病历甲级率达90%以上。
5、轮转人员应遵守所在科室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6、有关人员根据医教科安排定期参加门诊,以了解和掌握妇女儿童各种疾病的防治新技术在临床实践的应用。
(七)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1、妇幼保健所负责全县(市、区)妇幼保健质量管理工作,并拟定全县(市、区)的妇幼保健质量管理标准。
2、质量管理小组每年活动一次,通报本季度质量管理信息,研究保健质量管理工作。
3、根据省妇幼保健分级分类管理有关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
4、指导各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工作,督导科室质量管理具体实施。
5、深入科室了解情况调查研究,掌握所内保健管理质量第一手资料。
6、深入基层核查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是否建立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的自查制度,以及自查情况的落实、对存在问题整改效果。
7、定期对妇幼保健所各科的质量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各种保健资料进行检查,并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结果及时反馈。
(八)下基层监督指导工作制度
1、根据《母婴保健法》要求,对各有关基层单位,依法进行监督指导服务。
2、每月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监督指导。
3、每季组织一次对县(市、区)属重点工厂女职工保健监督指导。
4、每季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业务监督、考核指导。
5、对县(市、区)直属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监督指导,每季度一次,对一类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监督指导,每半年一次。
6、对监督指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指导意见,及时反馈给被查单位,健全相关资料并做好整理归档。
二、群体保健科岗位制度
(一)群体保健科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两规”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
2、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保健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3、按照《母婴保健法》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管理。
4、负责对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进行监测、报告、分析,对监测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
5、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视力筛查、产前筛查、儿童听力筛查的组织管理。
6、组织调研影响和危害妇女和儿童健康的重点问题,有针对性推广适宜技术。
7、制定全市各级各类人员业务培训计划。举办相应的培训班,不断提高基层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
8、掌握全市妇幼卫生基本状况及妇幼保健主要指标,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9、加强对基层妇幼工作的指导、监督,经常下基层指导开展各项工作。
10、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二)群体保健科二级专业组工作制度
1、基层指导组工作制度基层指导工作制度
1、根据《母婴保健法》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对各有关基层单位依法进行监督、指导服务。
2、对县(市、区)下属妇幼保健业务指导每季不少于1次。
3、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县(市、区)妇幼保健工作进行行业管理,每季不少于1次。
4、对爱婴医院孕产妇系统管理监督指导,每年进行复查,复查率达到100%。
5、对县(市、区)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督指导每年2次。
6、对监督指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指导意见,及时反馈给被查单位,并上报行政管理部门,将监督指导工作有关资料按要求整理及归档。
妇幼保健制度 篇四
一、医院健康教育工作由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主管,其主要职能是领导、规划、组织、协调全院的健康教育工作,将医院健康教育纳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和年终考核评比的内容之一。
二、公共卫生科为健康教育职能科室,设健康教育专干1名,其主要职能是具体负责全院日常的健康教育工作。
三、各科室科主任总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健康教育工作。
四、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向门诊病人传播相关健康知识,对住院病人及家属进行入院教育、治疗过程中教育和出院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等。
五、设立健康咨询室,解答来询者提出的各种健康问题,帮助个人避免或消除不良心理因素,做出健康行为决策,以增进大众的身心健康,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咨询要留有记录。
六、实行健康处方发放制度。有针对性制作疾病预防控制教育宣传资料,发给病人,增强病人健康知识知晓率。
七、结合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积极开展院外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等载体,定期向市民传授身心发育发展知识和传染病、慢性疾病预防、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要通过送医下乡、医疗咨询等各种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意识和预防保健技能。
八、加强反吸烟宣传活动,积极创建无烟医院,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等多种形式展开宣传,配合爱卫会做好环境整治宣传工作。
九、做好对科室健康教育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通过对医务人员、病人健康知识知晓率的测试,进行评价与总结,并督促其整改,不断促进健康教育工作的提高与完善。
十、规范整理各种工作资料,做到条理分明,查阅方便,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妥善保存,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一、主要思路
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体系,确保公益性。继续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提高居民健康管理水平。
二、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体系
1、根据发展的现状,谋划城市社区卫生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城市社区卫生发展的范围、数量、布局。
2、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力争每个街道有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
3、认真调查、研究、分析我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现状、经验、问题,认真研究现有机构的考核、退出机制,妥善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4、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同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进行事业法人登记(备案),取得法人资格。
(二)深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
1、继续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补缺补差,补课补漏。推进非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革的政策、措施,重点探索建立新体制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运行机制、激励机制。
2、积极创新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选择部分城市,重点选择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探索用合同形式,明确政府、举办者、服务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探讨创新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模式和运行机制。
3、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
4、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
5、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门诊统筹、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大医院与社区合作机制建立等。
(三)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将适宜社区进行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行。
2、完善服务内容,修订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编写适合社区使用的健康教育材料,提高服务质量。
3、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相关人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培训。
4、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监测点,为评价实施效果打基础。
(四)继续实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
1、完成20xx年371个(中心100个、站27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
2、完成国家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建设计划。
3、对20xx-20xx年列入省级规范化建设的机构检查评估,未达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4、继续推进社区卫生标识系统的应用,体现服务特色,优化服务环境,打造社区卫生服务品牌。
5、争取省政府将没有纳入国家建设计划的中心站纳入省市建设计划。
(五)开展国家、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创建活动
制定实施,召开专题会议布置,编发创建信息,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进行考核表彰。以典型带动一般,以先进促后进。
(六)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
1、开展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水平。
2、以“9+1”(9类基本项目+全科医学理念)培训为核心,开展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培训岗位培训。
3、组织编写或下发常见病诊治、基本药物使用、社区护理等书籍,发起读书活动,提高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
4、探讨全科医师的培训模式,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定期考核办法,激励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追求上进,勤奋学习,相互促进,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七)转变服务模式,加强居民健康管理
全面推行全科团队服务,对居民健康实行网格化管理,努力走出去,深入社区,到居民家中,推广温馨、贴心服务,把居民健康真正管起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利用率。开展评选“全科团队服务明星”活动,表彰先进,鞭策大家。
(八)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
按照国家统计制度的要求,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统计体系,搞准、搞实社区卫生服务统计数据,为科学评价、决策提供依据。完善省、市、区(县)社区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开发统一软件,完成社区卫生信息管理试点工作。
(九)加强宣传和社会动员
按照国家计划,开展群众满意社区卫生工作者评选,举办“健康社区、你我同行”演讲等活动,组织“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有奖征文”等活动。
(十)完成安徽省社区卫生“十二五”规划制定工作
(十一)指导安徽省社区卫生协会开展活动
指导成立筹备组,起草安徽省社区卫生协会章程等文件,完成向民政厅申报手续,召开成立大会,积极开展活动,为社区卫生发展增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