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的管理制度(优质6篇)
工资的管理制度 篇一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成果的回报,也是维持生活的重要来源。为了确保工资的合理发放和管理,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公正、透明的工资管理制度。本文将详细介绍工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工资管理制度。
首先,建立一个科学的工资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一个科学的工资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劳动效率。通过制定明确的工资标准和绩效考核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科学的工资管理制度还可以帮助企业保持良好的人才流动,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
其次,一个公正的工资管理制度对于员工来说也非常重要。公正的工资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公平的待遇和歧视。通过建立公正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晋升机制,可以确保员工的工资与个人能力和贡献相匹配。此外,公正的工资管理制度还可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和归属感,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最后,一个透明的工资管理制度可以减少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纠纷。通过公开透明的工资标准和发放细则,可以避免员工对工资发放过程的猜疑和不满。同时,透明的工资管理制度也可以增加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高企业的内部合作和凝聚力。
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工资管理制度,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明确工资管理的目标和原则。企业需要确定工资管理的核心目标是什么,例如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等。同时,企业还需要确立工资管理的原则,例如公正、公平、透明等。
其次,制定明确的工资标准和绩效考核制度。企业需要根据岗位的不同要求和员工的不同能力,制定出相应的工资标准。同时,企业还需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以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再次,建立完善的工资发放和管理流程。企业需要建立起工资发放的具体流程和规定,明确发放的时间和方式。同时,企业还需要建立起工资管理的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工资的核算、发放和管理。
最后,加强工资管理的监督和评估。企业需要建立起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以确保工资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可以通过定期的员工满意度调查、绩效评估等方式,了解员工对工资管理制度的反馈和建议,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总之,建立一个科学、公正、透明的工资管理制度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非常重要。一个良好的工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员工的满意度,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应该重视工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断提高工资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工资的管理制度 篇二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成果的回报,也是劳动者维持生活的重要来源。为了确保工资的合理发放和管理,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公正、透明的工资管理制度。本文将介绍工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工资管理制度。
首先,建立一个科学的工资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一个科学的工资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劳动效率。通过制定明确的工资标准和绩效考核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科学的工资管理制度还可以帮助企业保持良好的人才流动,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
其次,一个公正的工资管理制度对于员工来说也非常重要。公正的工资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公平的待遇和歧视。通过建立公正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晋升机制,可以确保员工的工资与个人能力和贡献相匹配。此外,公正的工资管理制度还可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和归属感,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最后,一个透明的工资管理制度可以减少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纠纷。通过公开透明的工资标准和发放细则,可以避免员工对工资发放过程的猜疑和不满。同时,透明的工资管理制度也可以增加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高企业的内部合作和凝聚力。
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工资管理制度,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明确工资管理的目标和原则。企业需要确定工资管理的核心目标是什么,例如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等。同时,企业还需要确立工资管理的原则,例如公正、公平、透明等。
其次,制定明确的工资标准和绩效考核制度。企业需要根据岗位的不同要求和员工的不同能力,制定出相应的工资标准。同时,企业还需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以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再次,建立完善的工资发放和管理流程。企业需要建立起工资发放的具体流程和规定,明确发放的时间和方式。同时,企业还需要建立起工资管理的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工资的核算、发放和管理。
最后,加强工资管理的监督和评估。企业需要建立起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以确保工资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可以通过定期的员工满意度调查、绩效评估等方式,了解员工对工资管理制度的反馈和建议,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总之,建立一个科学、公正、透明的工资管理制度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非常重要。一个良好的工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员工的满意度,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应该重视工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断提高工资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工资的管理制度 篇三
一、 总则
1.1 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二、工资结构
2.1 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 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 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 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 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 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 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三、工资系列
3.1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 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 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
工资的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条 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指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付薪时间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未一次付清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四条 建立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第五条 各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准立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5%。
第六条 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各级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投标,各级规划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新项目的预(销)售许可手续。
第七条 凡新开工的项目,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30%。
第八条 实行建设项目按形象进度支付、分阶段结款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备案。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凭证,达不到合同约定比例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竣工结算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第九条 建设单位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5%,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必须与施工企业结清,不得以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名义变相拖欠工程款。
第十条 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施工企业要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障金。保障金专户存储,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用于农民工工资清欠。
第十二条 被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政府投资工程由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组织清欠工作,对贻误清欠工作或产生新的拖欠的,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并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不按规定清理拖欠工程款、继续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房管部门依法给予资质降级或注销开发资质证书的处罚。
第十五条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资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 各级、各部门应严格各环节的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拖欠问题发生。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了新拖欠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黄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资的管理制度 篇五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执行《企业工作标准》。
1.2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资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并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参与制订车间工资方面的政策、规定、办法,并实施。
1.3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晋级、奖励晋级、调整工资的指示和规定,参与制订企业职工的晋级、奖励晋级、调整工资的政策和办法。
1.4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资含量系数及定额完成情况,核定下达班组的工资含量系数,并结合班组的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核定应提的工资总额。
1.5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标准和工资性津贴标准。
1.6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所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指标,结合落实定额核定车间的奖励基金水平。按经济责任制考核结果,核(预)批班组奖励基金指标,并对车间奖励基金进行管理。
1.7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工资待遇的规定。
1.8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学徒(熟练)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修)订企业学徒(熟练)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
1.9负责职工工作调动的有关工资处理工作。
1.10掌握国家有关工资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结合企业具体状况,组织或协助领导推行和完善结构工资、定额工资等利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和各种工资分配形式。
1.11深入班组,指导、检查班组的工资定额管理和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责任与权限
2.1对参与制订有关工资方面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定额的正确性和合理性负责。有权检查、指导对政策、规定、办法的贯彻执行。
2.2对给班组核定下达的工资含量系数及应提工资总额负责。对控制调整平?班组工资含量系数及应提工资总额,有参与权和建议权。
2.3对审批的奖金指标合理性负责。有权拒批不合理或未经规定和程序呈批的奖金指标。
3、检查与考核
3.1车间主任负责检查与考核工资管理员的工作。
3.2按检查与考核标准中相关标准内容要求每季进行一次检查与考核。
3.3按工作标准和工作计划完成任务情况得奖,工作突出者,车间主任可予以加奖。
工资的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各岗位员工薪资标准及计算发放办法,进一步增强激励和考核功能,明确劳资双方劳动与薪酬关系,根据原工资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结合现阶段管理需要,特修订并颁布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区域分部、各属下分公司全体在职与在册员工。
第三条修订依据
1、董事会关于实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岗位责任制及妥善调整薪酬制度政策的意见及公司新的发展规划。
2、保障各阶段经营目标的达成与绩效管理的实施,体现责权利效有机结合的经营管理原则。
3、公司职能部门的设置、分公司分级管理和不同区域薪酬水平。
第四条指导原则
1、以绩效考核作为定薪、调薪主要依据的原则。
2、以贡献度、价值创造为薪酬激励之核心的原则。
3、易岗易薪、异地异薪的原则。
4、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
5、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原则。
6、效益优先、风险与利益对等共享的原则。
7、个人收入由本人创造及实施有效正负激励的`原则。
第五条指导思想
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体、兼容“项目激励工资制”、“营销激励工资制”、“计件与包干工资制”等多种个性化工资计算办法的薪酬分配体制,形成多元化、灵活性强、务实有效的薪酬综合管理体系。
第六条职责
1)薪酬制度与激励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执行;
2)薪资、奖励计算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