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最新6篇】
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火的使用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火的使用也存在很大的危险性,一旦不慎使用不当,就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为了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首先,建立明确的用火责任制度是确保安全用火的关键。在这一制度中,需要明确各个岗位的用火责任和职责,并明确指出谁在何时何地负责用火操作。同时,还需要规定使用火源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火源的安全可靠。只有建立了明确的用火责任制度,才能够确保每个人在用火过程中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从而提高用火操作的安全性。
其次,建立完善的用火培训制度也是保障安全用火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定期组织用火培训,可以提高员工对用火安全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员工的用火安全意识。培训内容应包括火灾的危害性、预防火灾的基本知识、火灾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如何正确使用各类灭火器材。通过培训,员工可以了解到火灾事故的危害性,并掌握正确的灭火方法,增强应对突发火灾事件的能力。
此外,建立健全的用火检查制度也是确保安全用火的重要手段。通过定期检查用火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用火设备的正常运行。检查内容应包括火源的放置是否符合规定、火源周围是否存在易燃物品、电线电缆的使用是否规范等方面的内容。对于发现的问题,需要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相关的处理情况。通过建立健全的用火检查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用火安全隐患,确保用火操作的安全可靠。
最后,建立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也是确保安全用火的重要措施之一。火灾应急预案应包括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方面的内容,明确各个岗位在火灾发生时的应急职责和操作流程。同时,还需要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增强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只有在火灾发生时,员工能够迅速、准确地采取应急措施,才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对人们的伤害。
综上所述,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是确保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通过建立明确的用火责任制度、完善的用火培训制度、健全的用火检查制度和火灾应急预案,可以提高用火操作的安全性,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率。只有人人都能够自觉遵守用火管理制度,才能够实现安全用火管理的目标。
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火的使用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火的使用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一旦不慎使用不当,就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为了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首先,建立明确的用火责任制度是确保安全用火的关键。在这一制度中,需要规定各个岗位的用火责任和职责,并明确指出谁在何时何地负责用火操作。同时,还需要规定使用火源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火源的安全可靠。通过建立明确的用火责任制度,可以确保每个人在用火过程中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从而提高用火操作的安全性。
其次,建立完善的用火培训制度也是保障安全用火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定期组织用火培训,可以提高员工对用火安全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员工的用火安全意识。培训内容应包括火灾的危害性、预防火灾的基本知识、火灾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如何正确使用各类灭火器材。通过培训,员工可以了解到火灾事故的危害性,并掌握正确的灭火方法,增强应对突发火灾事件的能力。
此外,建立健全的用火检查制度也是确保安全用火的重要手段。通过定期检查用火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用火设备的正常运行。检查内容应包括火源的放置是否符合规定、火源周围是否存在易燃物品、电线电缆的使用是否规范等方面的内容。对于发现的问题,需要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相关的处理情况。通过建立健全的用火检查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用火安全隐患,确保用火操作的安全可靠。
最后,建立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也是确保安全用火的重要措施之一。火灾应急预案应包括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方面的内容,明确各个岗位在火灾发生时的应急职责和操作流程。同时,还需要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增强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只有在火灾发生时,员工能够迅速、准确地采取应急措施,才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对人们的伤害。
综上所述,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是确保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通过建立明确的用火责任制度、完善的用火培训制度、健全的用火检查制度和火灾应急预案,可以提高用火操作的安全性,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率。只有人人都能够自觉遵守用火管理制度,才能够实现安全用火管理的目标。
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篇三
1、为加强用火区域的安全管理,防止在用火期间发生火灾,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明火在动火前必须到保卫部办理《动火证》并按动火证中的要求动火。
3、动火单位在向保卫部申请动火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主管安全的人员,要到用火现场查看,落实安全措施后去申请动火,动火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正式焊工证,动火前要准备好灭火器和水,灭火器不少于2具。
5、动火现场,凡熔珠、焊渣可能溅落地方的易燃,可燃物必须清理干净,在楼层中动火的要严防熔珠、焊渣沿孔洞掉落到下层引起火灾,室外遇有5级以上风速应停止动火作业。
6、施工现场焊接作业时,不准同时进行刷(喷)油漆作业。
7、动火期间必须设定看火人,看火人要时刻密切监视焊花溅落的区域,发现火险立即处理。
8、有缺陷的焊机,电源线,把线不准进入作业区。
9、营业期间禁止动火。
10、动火结束,用火单位,建设施工单位要及时清理用火现场,确保无火灾隐患,看火人检查无余火,半小时后方可离去。动火人将动火证教回保卫部。
11、用火申请登记表,动火证只限一个地点,规定时间内使用,变更地点和超过规定时间动火证无效。
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篇四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
1至2处;
⑵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⑶ 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⑷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⑸ 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⑹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GB50303-20xx、GBJ16-87、GB50045-9
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⑵ 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⑶ 公共娱乐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⑷ 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⑸ 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⑹ 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⑺ 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⑻ 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篇五
一、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用电管理由分厂安全科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安全科统一办理。未经安全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安全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三、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全科批准,擅
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七、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八、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车间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篇六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明火。
3、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4、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6、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现水、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及维修人员。
7、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楼、办公楼接电、接水作生活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所有电源线路上使用电炉等大用电量电器。
8、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10、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大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1、除本学校出租或经营的门市外,任何人不得从学校接电源用于营业、生产活动,如发现违反规定者,立即截断电源,并追究接电源处所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举报者,学校予以奖励。特殊情况必须接电源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12、经学校同意用电的门市、工厂不得给别人转接电源,否则,立即停止该门市用电,造成的损失,由转接者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