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房屋租赁合同(优秀3篇)
办公楼房屋租赁合同 篇一
办公楼房屋租赁合同是指租赁双方在租赁办公楼房屋时达成的一种法律约定。本合同详细规定了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双方提供了保障和约束。以下是一份基本的办公楼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一、租赁双方信息:
出租方:(出租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承租方:(承租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租赁物信息:
租赁物地址:(详细地址)
租赁物面积:(具体面积)
租赁用途:(办公楼用途)
租赁期限:(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总额:(具体金额)
支付方式:(每月/季度/年支付等)
支付日期:(具体日期)
四、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保证金金额:(具体金额)
保证金用途:(保证履行合同义务)
保证金退还:(在合同终止后多少天内退还)
五、租赁物维护和修理:
租赁物维护责任:(双方责任的具体规定)
租赁物修理责任:(双方责任的具体规定)
损坏赔偿:(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损坏的赔偿方式)
六、违约责任:
违约处理:(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
违约赔偿:(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金额)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法律适用:(适用的法律)
争议解决:(争议解决方式)
八、其他约定:
(如有其他特殊约定,可在此列明)
以上是一份基本的办公楼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双方在签署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各项条款。如有任何疑问,可请专业人士协助解答。签署合同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租赁期间的顺利进行。
办公楼房屋租赁合同 篇二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企业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租赁办公楼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办公楼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对于租赁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 租赁物信息: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明确办公楼的具体地址、面积以及租赁期限。这些信息对于租赁双方都非常重要,因为它们直接关系到租金的计算和合同的有效期限。
2.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是租赁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租赁双方应明确租金的具体金额以及支付的方式和日期。一般来说,租金可以按月、季度或年支付。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 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保证金是为了保证租赁双方能够履行合同义务而支付的一笔金额。在合同终止后,出租方应及时将保证金退还给承租方。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保证金的金额和退还方式。
4. 租赁物维护和修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护和修理是租赁双方共同责任。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维护和修理责任,并约定在租赁期间出现损坏的赔偿方式。
5. 违约责任:如果租赁双方中的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以包括赔偿金、解除合同或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理方式。
6.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合同的签订地和适用的法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另外,双方还应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或其他方式进行解决。
签署办公楼房屋租赁合同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各项条款。如有任何疑问,可请专业人士协助解答。合同签署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租赁期间的顺利进行。
办公楼房屋租赁合同 篇三
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办公房租赁合同条款,共同诚信履行:
第一条:租赁房屋、院落、财产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院落坐落于兰州市安宁区西路26号甲方厂区内南侧一层至四层框架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为1600㎡;及办公楼南侧、西侧院落,水电暖及通信设施齐全(见《附房屋平面图及房屋设施、财产明细表》)。租赁办公房、院落及财产属甲方合法财产。
第二条:租赁房屋用途:
乙方租赁该办公楼用于经营办公。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无权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第三方。
第三条:乙方对房屋的装修:
乙方装修办公楼房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装修方案书,经甲方审查同意后进行装修,不得野蛮装修,不得损坏租赁房产的结构及使用价值,否则承担赔偿或修复责任。
第四条:租赁期限:
一、2012年5月31日至7月31日,为乙方装修期,甲方优惠不再收取租赁费。
二、自2012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0日止,共计三个租期年度,乙方按约定支付租赁费。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60日向甲方提出,甲方同意后,双方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各年度租金标准:
1、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租金为20元/㎡/月:年租金额为:1600×20×12=叁拾捌万肆千元整(384000元)。
2、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租金为25元/㎡/月:年租金额:1600×25×12=肆拾捌万元整(480000元)。
3、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租金为30元/㎡/月,年租金额:1600×30×12=伍拾柒万陆仟元整(576000元)。
4、三个租期年度平均租金为25元/㎡/月。
二、租金支付时间:
第一年度租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交清。如签订
合同后,乙方因故不再租赁该办公楼,第一年度租金不再退还,抵作甲方的搬迁费用和经营损失。
第二年度租金在第一租期年度末的最后一周内交清。
第三年度租金在第二租期年度末的最后一周内交清。
三、甲方收取租金后,向乙方开具发票。
第六条:租赁期内,乙方自行管理,并承担租赁房产如下费用:
1、为便于乙方管理,甲方同意将租赁办公楼东南端与甲方厂区隔离,租赁办公楼正南大门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在租赁办公楼内自行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等工作,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水、电费,按表计量。由乙方交付甲方后,甲方向水电费管理部门交纳。电价收取按供电局当期收取执行平均单价计收。
3、供暖费:由乙方按计量表向开发区供暖部门直接交费。
4、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与租赁办公楼及乙方工作人员相关的城市配套费用,如卫生费等,由乙方直接交费。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返还:
一、租赁交付:2012年5月31日前,甲方将租赁办公楼腾空,双方依据《租赁房产交付清单》现场核验房产及相关设施后,甲方将各房门钥匙交付乙方,双方在《租赁房产交付清单》签字,即视为租赁房产移交乙方,乙方可进行整理装修。
二、6月10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6万元,该保证金在合同到期或终止时,乙方返还租赁房产时返还乙方。
三、返还: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30日内腾空房屋(腾房30日按当年度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清除杂物,打扫干净,经双方核验后,乙方将各房门钥匙移交甲方,双方在《租赁房产交付清单》签字,即视为房屋返还。
四、房产返还时,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相关费用。
四、乙方自置的能移动的办公物品等自行收回,与办公楼房固定连接的装饰、装修等部分,乙方不再拆除,无偿留给甲方。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框架结构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发现租赁房屋框架结构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租赁房产的水、电、暖及通信等设施由乙方自行维修,费用乙方承担。
三、乙方应管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财产,因乙方疏于管理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财产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损毁或者造成其他损失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办公房交付乙方使用,每迟延一日,按年租金的50/000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按期交纳租金,每迟延一日按年租金额的50/000支付违约金,迟延2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办公楼。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60日通知乙方,将收取的租金余额返还乙方。
四、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60日通知甲方,并按三年租金的平均租金单价计算。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向安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决。
第十二条:其他规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持两份。
2、《租赁房屋建筑平面图》、《房产交付清单》、《租赁房产现状录像》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履行期间,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