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推荐6篇)
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而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首先,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质量的基础。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的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是非常重要的。这些标准和规程可以确保原材料的选择、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设备的维护等各个方面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同时,对于不同食品的生产,还需要制定相应的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标准,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食品加工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也是不可忽视的。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需要遵循一系列的卫生和安全规定,如员工的健康证明、操作场所的清洁消毒、食品的储存和保鲜方法等。此外,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还需要对加工过程进行监控和检测,以及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以便追溯和排查问题。
另外,食品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也是非常重要的。在食品运输过程中,需要确保运输工具的卫生条件和温度控制,以防止食品变质和污染。同时,还需要对食品的包装和标签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食品的标识和信息真实可靠。此外,还需要对食品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最后,食品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也是不可忽视的。在食品销售过程中,需要确保销售场所的卫生条件和食品的保存方法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同时,还需要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以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此外,还需要建立消费者投诉和监督机制,以便及时处理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综上所述,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可以有效地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然而,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不仅需要制定和执行,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以应对不断变化的食品安全风险和挑战。只有不断加强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涉及从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和管理,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首先,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质量的基础。在食品生产过程中,需要建立一整套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以保证原材料的选择和采购符合质量和安全的要求。同时,还需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卫生条件。此外,还需要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和检测,以及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方便追溯和排查问题。
其次,食品加工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也是非常重要的。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需要遵循一系列的卫生和安全规定,如员工的健康证明、操作场所的清洁消毒、食品的储存和保鲜方法等。同时,还需要对加工过程进行监控和检测,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此外,还需要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标准和工艺流程,以规范加工过程和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另外,食品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也是不可忽视的。在食品运输过程中,需要确保运输工具的卫生条件和温度控制,以防止食品变质和污染。同时,还需要对食品的包装和标签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食品的标识和信息真实可靠。此外,还需要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以确保食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最后,食品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也是非常重要的。在食品销售过程中,需要确保销售场所的卫生条件和食品的保存方法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同时,还需要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以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此外,还需要建立消费者投诉和监督机制,以便及时处理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综上所述,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中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可以有效地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然而,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以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只有加强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为规范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贮存管理,确保食品在贮存过程中安全、不受污染。
2、食品贮存场所应当符合食品标识上的贮存条件,具有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食品保存条件为常温的,其贮存温度不得超过30℃。
3、应当建立食品入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4、应当按照生熟分开、食品和非食品分开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食品和物品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各类食品应当按照包装标识的要求堆叠,不得超限量堆积、挤压存放。食品数量不得超过贮存库房、设备的装载限量,离墙离地10cm以上。
6、应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流转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建立食品出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出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7、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8、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9、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10、定期清扫,保持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11、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12、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 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13、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1、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3、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4、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6、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7、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8、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一、食品安全查验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食品安全库房规章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出去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9、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